第17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醉花卧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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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人全部都是逗比,包括他在内!

    在见识到李家将士们八婆一般的八卦能力之后,李朝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之前在李朝心中带有神秘色彩、威风八面、冷酷无情的铁血军队形象荡然无存,他们是一群有血有肉有哭有笑的性情中人,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放声大哭,仰天长笑。他们谨遵李氏祖训第一条“不动外物,固守本心”。做人做事,不为外物所干扰,做最真实的自己。

    李朝更喜欢这样的性情中人人。与冰冷无情的杀人机器相比,这群单纯的大老爷们更容易获得认同。他们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不靠谱,但是经历过五年前城外之战的李朝却知道,那般盛气凌人的气势,那般训练有素的动作,可不是一群真·逗比能够做到的事情。

    早在李朝生出狼王印之后,他就注定是这一代的李家家主,李道安也是按照培养家主的方式来培养他。李骁虽为嫡长子,一来他没有狼王印,二来,他的品性大家都一清二楚,做左膀右臂容易,做家主,难。公孙青溪暗道可惜,但她本是修真之人,心性豁达,顺天而为,只要李骁一生平安无虞,做不做家主,都不重要。

    作为准家主,李晓决定趁年少之时多多戏弄这群看他笑话的逗比们,不然等年岁大些或是当上家主,这等自掉身价的事情万万不能再做,可不无端丢掉许多乐趣。小逗比与一群大逗比的想法不谋而合,是以,这段时间内,军营内经常能看到李朝的身影。或是拖着比他还重的长枪费力挥舞,汗如雨下;或是脚踩轻功在将士们训练之时从他们头顶一掠而过,扬起漫天灰尘;或是骑着一匹比他高不了多少的小马驹与威风凛凛的骑兵并肩而立;或是鬼鬼祟祟的在某个士兵的帐篷中设计些什么。

    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负责训练的铁骑统领李忠魂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们胡闹。不过,逗比们的脑洞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在捉弄面瘫老男人李忠魂的事情上,两群人意外的沆瀣一气,常常把李忠魂捉弄的哭笑不得。

    李道安知道后,一怒之下,所有训练加倍,不分彼此,李朝也与将士们一同训练。难兄难弟们再次沦落在一起,感情快速升温。

    无忧无虑的日子随着一道圣旨的到来而荡然无存,春试之前,宣旨的公公带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来到李府,而且点名要李靖安与李道安一同接旨。原来,除了让李朝去皇学堂读书之外,靖武帝还为李家恩赐一门亲事。

    摄政王之女端木晴郡主年方十六,知书达理,貌美如花,李氏子弟人中龙凤,李靖安之子李怀阳更是少年成才,况已及弱冠,朕特赐下此桩婚事,成全百年秦晋之好云云。虽然对包办婚姻多有不满,可在李朝看来,这桩婚事对李家绝无坏处。他的想法终究太过天真,不明白皇家中的弯弯绕绕,李靖安兄弟俩却齐齐变了脸色。

    陛下,这是有所动作啊!

    心中虽有万般无奈,兄弟二人却不敢抗旨,照例给宣旨的公公一些银钱之后,好声好气的送到门口。

    李朝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伯父与父亲的脸色倒看的一清二楚,这是出什么大事了?然而这样复杂的事情不该让他这个小孩子知道,至少他的伯父与父亲是这么想的。

    “阿朝,过两天你就要去皇学堂读书,为父尚未帮你置办笔墨纸砚。今个儿天好,不如让下人陪着你,去外面转转,买些可心的东西。”

    “南亭!南亭!”李父呼唤李朝的贴身小厮,十一二岁的少年慌慌张张地从外面跑进来,满头大汗。李道安将银钱交给他,低声嘱咐:“看着点少爷,千万别出什么差错。记住,不到天黑不要回来。”

    李朝不死心,还在挣扎:“父亲,孩儿今日的训练尚未完成……”

    “去吧去吧,今日权当休息,改天补回来便是。朝儿听话,怪怪的,伯父和你父亲有事要做。”

    李靖安亦开口帮腔,李朝别无他法,只好带着南亭离开。

    南亭看李朝闷闷不乐,一路上绞尽脑汁逗乐李朝,不过他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说来说去也不过那几个老掉牙的笑话,听腻之后的李朝很不给面子的冷场,南亭垮下一张小脸。

    索性李朝没花太多时间纠结,就算真的发生什么,也轮不到他一个小孩子来操心,车到山前必有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想通之后的李朝不再纠结,看看日头,已经是晌午,刚才光顾着想事情,没注意肚子已经咕咕叫,李朝决定吃过午饭之后再去买东西。

    “南亭,走,去醉乡楼。”

    “是,小少爷。”南亭在前面引路,朝着东都最大的酒楼走去。

    主仆二人尚未走到醉乡楼,远远看到酒楼门口的一侧围满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险些将们口堵住,李朝大为好奇,带着南亭上前围观。

    人很多,小小的李朝根本不能看到人群中发生什么,南亭眼睛一亮,他正愁没办法让少爷开心呢,眼见少爷这么感兴趣,他立刻自告奋勇进去查探。李朝点点头,没想到南亭竟然真的借助灵活的身形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消失在李朝视野之内。

    忽的,李朝的头顶蓦地一沉,一只手搭在上面,揉弄他的头发。李朝不悦,回头正欲怒视对方,发现对方身材高大,自己要仰着头才能看清对方。呆起小脸,李朝看清来人的面容,嗬,还是个熟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在皇宫中有一面之缘的阿瑾。

    少年身着淡紫色长衫,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阿瑾?”

    “是我。朝儿在这里干什么呢?”阿瑾弯下腰,努力与李朝平视。他的眼角微微下弯,好似遇到极为开心的事情。李朝的心情不由被少年愉悦的气息感染,不自觉地生出几分笑意。

    “也没什么,随便看看。”

    这时候,南亭从人群中挤出来,苦哈哈的拉着一张脸,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眼泪胡乱的被衣袖抹去,还能看清痕迹。

    李朝见状,不由奇怪,进去时还好好地,怎么出来就哭上了。“怎么了,南亭?怎么哭了?”

    “才,才没有呢。”南亭哽咽着声音,却又强忍着,委屈的不得了。“少爷,里面那个人好可怜,咱们帮帮他好不好?我有钱,我可以都给他,咱们帮帮他好不好?”

    李朝仍然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事情,他看南亭这个样子,心知里面定然不会是什么好事。可这南亭把话说不明白,他又挤不进去,颇为为难的站在原地。

    “朝儿想进去?”站在一旁的阿瑾见状,贴心的开口询问。

    李朝眼睛一亮:“你有办法?”

    阿瑾但笑不语,只用亮晶晶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

    李朝瞬间知道他想要什么,可他又不想南亭难过,不甘不愿地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帮帮我吧,阿瑾哥哥。”

    阿瑾的眼睛都快要眯成一条线了。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李朝只觉得一阵清风拂面,人群就像是被人推攘似的,让开一条缝,正好够他们三个人走过去。李朝对阿瑾的这一招颇为惊讶,没等他开口,南亭已经率先跑进去,另外两人只得跟上。

    人群围出的圆圈中跪着一个瘦弱的少年,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勉强能够蔽体。浑身上下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他正披麻戴孝,从耸动的肩膀可以看出他正在哭泣。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块白布,上书卖身葬父四个大字,触目惊心。李朝大致浏览一下内容知晓少年年幼丧母,父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没等享福呢,却染上大病,没两年就撒手西去。少年家中无甚亲戚,为父亲治病已经花光积蓄,现在却拿不出一分一文为父亲置办葬礼。少年别无他法,只能卖身为奴。

    平安,等级开光期。

    李朝一愣,感情这少年还是个修真者,不过看这少年的情形,他怕是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修真者吧。李朝不由暗道可惜。

    南亭泪眼婆娑地看着李朝,李朝知道他是想起自己的身世才会这般。他轻叹一口气,问道:“我们有多少银子?”

    南亭一看有门,忙不迭地将李父给他的钱全都拿出来,递到李朝手中。“小少爷,咱们有十几两银子呢,差不多够置办一场葬礼。您看?”

    沉甸甸的钱袋一入手,李朝感慨自己也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主,他走到少年跟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平安在这里已经呆了两天,一直无人问津,父亲的尸身放在破庙中隐隐有腐烂的趋势,他心下着急,乍一听到有人出声,顿觉喜出望外,可他一看到是个孩子,不由又有些失望。尽管如此,平安夜不是不识好歹的人,那小孩面善,穿着亦十分考究,想来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听到对方问话,他如实回答:“我叫平安,东都城郊平顶山人士。”

    那孩子又在问话:“读过书吧?”

    “读过两年。”平安依旧老老实实的回答。

    “唉,可惜了。”孩子摇摇头,将钱袋递到他手中。“你要价一千两,买断你今后的前程,依我说来,你依旧亏了。再者,这里虽然是东都,可没有哪一户人家会花上一千两去买一个奴才。你读过书,心高气傲,骨子里有文人的清高,我能理解。可你莫要忘了,清高终究不能当饭吃。”

    平安何尝不知道这些道理,可是他不甘心,亦不愿将自己的前程贱卖。听到那孩子的话,他挺直腰背,一言不发。

    “唉,何苦呢。我手里这些钱虽然不多,倒也够你帮父亲置办一场像样的葬礼。你的前程我不敢要,也买不起。这钱,就当是我借你的,等你以后发迹,再还我便是。也不必打什么借条,我是护国公府的三公子,你去那里寻我便是。”

    李朝说话这话,带着南亭离开,身旁的阿瑾若有所思地看着李朝的背影,跟着一同离开。他们走后,人群中炸开了锅。大家议论纷纷,无不夸赞李三公子仗义明理,他们这么多人,全都被一千两吓怕,没一个人想到这种解决方式,不由暗道惭愧,竟然连五岁的孩童都比不过。

    平安手握钱袋,朝着李朝离开的方向重重叩下一个响头,他发誓,今日之恩,他日定当涌泉相报!护国公府,李三公子,他记住了!

    年少的他们尚不知道,当报恩之日来临时,两人的境地都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