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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岁添千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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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仲表示,自己只是照抄了一下朱元璋的计谋,当不起嬴政用如此“惊为天人”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事后想一想,比起后世无数千奇百怪、阴险狡诈的用兵方法,自家老爸竟然被人评为中国首创以“奇”的用兵的人,白仲又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了。

    很多人喜欢吹捧祖师爷多么伟大,但实际上祖师爷的伟大是在于发明创造了这样东西,而不是指他的操作水平多么牛逼多么犀利。

    扁鹊华陀就算重生到二十一世纪,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未必能比得上军医院的老中药。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当年发明火药的人,肯定想不到后来的人类能用火药制作发动机上太空。

    阴谋诡计也是一样,早百来年前大家打仗还要提前下战书,互相排兵布阵等着对方来攻,绝不搞偷袭那一套;遇上政敌更是直接找刺客砍死,而且是以本人的名义找刺客,直爽又磊落、光明又正大,看得后世之人啼笑皆非。

    别人是什么心情,白仲不管。

    反正白仲看中国史书,感觉自己就是在看一部人类大脑的进化史,越到后世各种阴谋诡计越多,而往前人们越淳朴善良。

    曾经有一个帖子,叫“如果朱元璋穿越成秦始皇,他要怎么对付六国留下来的贵族?”,答曰,先搞个锦衣卫,然后几年之后大家就会发现,六国贵族们就会因为溺水、火灾、和人争风吃醋、一脚踩在冰上摔倒、走在路上被石头砸破头等莫名其妙的原因,全部都死光了。

    “在这方面,你还不如宅斗文的女主角!”白仲拍了拍嬴政的肩膀,用心的安慰道。

    搞这种阴谋,而且还是传出去肯定会身败名裂的阴谋,嬴政思来想去一番之后,发现手下里又聪明善解人意,又值得自己信任,似乎就只有白仲一人。

    白仲是个大坏蛋,身为一个大坏蛋,当然要以最残忍的方式登场,所以她果断的选在新年第一天去抄吕不韦的家。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则是,“阿政新年肯定要带阿宝和小贝参加宴会,你们父子父女三人在上面当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我却只能……不但不能公开和你们的关系,甚至小心孩子不要叫错,我多伤心啊……呜呜……”。

    白仲从来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那种有什么委屈就自己忍着,然后脑补自己多伟大的人,所以有委屈,她就一定会说出来。

    白仲话都讲到了这份上,嬴政自然也不好意思强求,更何况直接在新年时去仇人家打砸抢什么的,这个设定一旦接受,其实也蛮带感的。

    没让白仲等多久,一身酒气,眼神微熏的吕不韦就已经匆匆到来,俨然是刚刚下了酒宴。

    “白仲见过文信侯。”白仲向吕不韦拱了拱手,开口说道。

    “原来是长平侯,不知长平侯到来有事见教?”吕不韦一脸不客气的说道。

    按吕不韦在秦国的资质,别说只是对白仲不客气,如果不是因为白仲是奉王而来,他闭门不见白仲都无人敢说一句,因而对他的不客气,室内其他人也没有太多意外。

    索性白仲也知道自己不怎么受欢迎,并没有多说二话,只是高举一卷王书,大声朗读道:“秦王政特书,文信侯多年来于国有功,寡人却无以慰藉。蜀中一带‘天府之国’之称,风景秀且美、气候湿润舒适……”

    在真实的历史上,嬴政是写了一封““你对秦国有何功劳?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你对秦王有什么血缘关系?而号称仲父。你与家属都一概迁到蜀地去居住”而将吕不韦逼死。

    在这里,估计是知道吕不韦肯定会死在半路上,嬴政也不想再担个逼死功臣的恶名,又怕吕不韦死后,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故而不但十分大方的在王书里,将吕不韦夸了一顿,还顺便将王书写成了《蜀中旅游指南》一文。

    不是黑四川重庆,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巴蜀挺不错的,天府之国,美女如云,没事还能坐公交车在城市里体会爬山的感觉,美得就像画一样。

    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巴蜀是连鬼都不愿意去的地方,穷山恶水、刁民成群、深山老林、蛇虫鼠蚁,最主要的是还蛮夷成群。

    如果用现代的地理来比喻,从中原文明的发明地河南移居去巴蜀,就跟让你从丹麦、卢森堡之类福利超好的北欧国家,移民去非洲索马里一个感觉。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风景特别好,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然而这对让吕不韦心情好起来,并没有卵用。

    听完嬴政的《蜀中旅游指南》一文,吕不韦气得胡子都快掉光了,要不是打不过,他想和白仲拼了。

    魂淡!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吕不韦恨恨的说道:“一年多不见,大王真是长大了不少啊!”

    其实吕不韦更想说,大王变坏了,以前他可不会这么说的。

    “哈哈哈!没办法!文信侯走后,大王一力独撑朝政,可不是要就长大了。”白仲哈哈大笑一句,开始没口子夸吕不韦劳苦功高,为大秦有功什么的,将吕不韦夸得天花乱缀,直怀疑白仲是不是得了病。

    按理来说,嬴政现在恨自己恨得要死,而白仲身为他的贴身小跟班,几乎就代表嬴政的意识,他怎么可能这么夸自己?

    吕不韦略为有些狐疑的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今日乃是新年,家中正在宴饮。长平侯既来了,不妨喝上一杯,如何?”

    “这个……好啊……”白仲沉默了一会,便答应了吕不韦的请求。

    “长平侯,请。”吕不韦做了一个手势。

    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穿过几重庭院,来到吕不韦正举办新春酒宴之所在。

    一个巨大宽广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坐着好几百号人。

    见一身戎装的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进来,原来正喝酒聊天的众人,一下酒也不喝了、天也不聊了,原来醉倒的人也清醒了,全都傻愣愣的看着白仲。

    这几百号人,原来大多是吕不韦的门客,在咸阳居住了多年,因此……白仲,他们认识啊。

    就算没见过本人,咸阳城也到处都他的传说……关于“秦国第一美男子”的传说,以及是龙阳君比较好看还是长平侯比较帅气的八卦。

    当然,老秦人还是觉得长平侯比较帅气潇洒干净的,毕竟比起龙阳君那种出身寒酸,得位又不正当的人来说,长平侯将门虎子,年少从军,为人又开朗大方,帅气且元气,自然更得人喜爱。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平侯和吕不韦他不是一挂的,他和大王才是一挂的。

    村长,这里有一只混入羊村的狼!

    白仲像是没感觉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笑着向吕不韦说道:“文信侯这里好不热闹啊,看着竟然比咸阳宫宴会人还多一些。”

    “长平侯真会说笑,吕不韦现在只不过是一介平民,这里也不过是不韦的一些门客而已,又如何比得上咸阳宫的宴会呢?”吕不韦笑着解释道。

    白仲微微一笑,打趣道:“一定是文信侯这里的酒太醉人,所以我还没有喝,就已经醉了。”

    “如此说来,长平侯可是要多喝几杯。”吕不韦说着,欲将首座的位置让给白仲这个天子的使者。

    白仲连连摆手,只称“自己人微言情,虽是天子使者,却不敢在天子仲父之前失礼”。

    俩人为了个座位,唧唧歪歪谦让一阵之后,白仲终于以身强力壮胜出,将吕不韦强行按倒在座位上。

    喝酒、敬酒、谈笑,白仲只要愿意哄人,还是很会哄人的。

    在度过最初的尴尬之后,见吕不韦和白仲并没有吵起来,门客们也渐渐放开,开始痛饮。

    不少人甚至大着胆子向白仲敬酒,而白仲也来者不拒,只要有人敬,她必定满饮。

    现在正是新年的时候,诸国之间更无战事发生,人们唯一的大事就是庆祝新年,再加上让吕不韦迁居蜀中,也并非紧急公务。

    于是,白仲这一顿酒从早喝到晚,从晚喝到深夜,她是醉了醒,醒了再醉,最后被手下给抬去客房休息。

    要不是白景挡着,吕不韦说不定还得塞两小丫环来服侍。

    不但白仲本人是这样,就在白仲在吕不韦家中烂醉如泥之时,也有人吕府的家人敲开了驿馆的大门,给护送白仲来的那些秦兵送上酒肉。

    整个新年,整整三天,白仲在吕不韦家尝尽了各种美酒,且每天晚上都会醉得不省人事。

    到了第四天的一个深夜,数十个人影出现在吕不韦家的后院之中。

    “君侯,家中重要之物皆已运送出去。”

    “那好,我们今夜就动身,趁着那群秦人醉死在梦里,我们连夜冲出函谷关。”

    “君侯请放心,那酒里加了药,那群秦人喝了之后,至少两天不能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出关了。”

    “嗯!那快走吧!”

    “可是君侯,为什么不让我……”说话之人以手为刀,比了一个砍人的姿势。

    “哎!嬴政待我不仁,我却不能待他不义。”

    “君侯如此高风亮节,谦谦君子,嬴政那小儿却忘恩负义,竟想将君侯迁入蜀中,简直是禽兽。幸好嬴政不识人才,却有人识人才。”

    “不要说了,还是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