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约会

寻香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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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学,一切都是新奇新鲜的,赵明月坐在课堂里上第一节课的时候,相信很多人和她有着同样的感受,好像上一次坐在教室里上课是上辈子的事了,这种感觉特别陌生,但又莫名亲切。甚至在第一节课的时候,有两个特别善感的同学都低头抹起了眼泪,能够重拾课本,重返宽敞明亮的教室来上课,这是多少人这辈子都没敢再想的事情啊。

    大家都格外珍惜着这来之不易的生活,他们的心,仿佛一座干涸已久的水库,正在慢慢被知识的清泉灌溉着、滋润着,渐渐充盈起来,恢复生机。他们每天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虽然都上了大学,但是大家的基础都参差不齐,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大家都卯足了劲加班加点给自己补课、充电。

    这个年代,学校的生活是单纯的,除了学习,就是参加课外活动,没有勤工俭学一说,因为不需要,也因为大家都没有这个经济意识。学校提供的补助已经足够生活费了,不用为生计发愁。也没想着提前锻炼能力以适应社会,因为完全没有就业压力。

    课外活动是丰富多彩的,除了各种运动,就是各种文娱活动。这个年代的读书人更有追求一些,很多人都有着一技之长,比如会乐器、懂戏曲、会写诗、善书画等等,学校里有各种社团,诸如吉他协会、二胡协会、琵琶协会、古筝协会、诗社、文学社、戏剧社、书画社、英语角、篮球社、排球社等等,如果有人要是觉得这些都满足不了他的兴趣爱好,还可以申请自创一个协会。

    这些五花八门的社团每天下午都在食堂门口摆着桌子招新,吸引着大家的目光。赵明月的舍友纷纷都入了社团:唐卫红会拉二胡,去了二胡协会;钱斯盛喜欢话剧,去了戏剧社;高东方爱写诗,去了诗社;李春梅喜欢英语,去了英语角;毛剑兰喜欢写文章,去了文学社。赵明月什么特长都没有,所以迟迟都没进社团。

    舍友们纷纷邀请她参加自己的社团,高东方说:“小赵,来我们社团,写诗是件很简单的事,只要你喜欢,不会写,会读总可以了吧,读多了,慢慢地就会写了。”这年头的诗歌是非常盛行的。

    李春梅说:“小赵,来英语角吧,我早上听你读英语,很流利啊。”

    钱斯盛说:“还是来我们戏剧社吧,任何基础都不需要,你还可以体验百样人生。小赵这么漂亮,去我们社团都能演女主角了。”

    “……”

    赵明月也觉得,大家都入了社团,自己总要也加入一个才不显得特出吧,但是自己又没有特长,最后只好选了一个戏剧社,这个应该比较好玩,也简单。每周大概会有一次的社团聚会,需要排练的时候,事情会比较多一点。至此,赵明月总算也完全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去了,每天都忙忙碌碌的,非常充实。

    等到一切都安顿下来,差不多都过了一周了。周六一大早,赵明月就起来了,读了会儿英语,便去吃早饭,准备吃完早饭去宿舍里等沈旭跃,上次沈旭跃说了,周六的时候会来找她。她刚吃完早饭从食堂回来,便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等在宿舍门口,一只脚踩在踏板上,一只脚支撑在地上,扭头看着宿舍大门,她仔细一看,不是沈旭跃是谁。

    赵明月欢天喜地跑上去:“旭跃!”

    沈旭跃猛地回头,露出了笑容:“明月。你去吃早饭啦?”

    “嗯。你吃了没有?”赵明月仔细地看沈旭跃,好像有点瘦了,不过精神非常好,看样子过得很不错,“你好像瘦了啊。”

    沈旭跃说:“没有吧。我还没吃呢,本来想早点到,和你一起吃早饭的。”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现在才七点一刻,你怎么起那么早?”

    赵明月说:“你不是起得更早。”从他们学校骑车到这里,估计也要半个小时。

    沈旭跃说:“你把饭盒放回去,我们出去玩。快点,我等你,。”

    赵明月兴奋地跑上楼,轻手轻脚推开门,舍友们还有在睡觉的,高东方坐在被窝里看书,看见她背上书包准备出门,压低了声音问:“小赵,要去约会啦?”

    赵明月点头笑:“他带我出去玩。”

    “瞧把你美的,晚上记得回来啊。”高东方玩笑似的说。

    赵明月红了脸,将门轻轻拉上出去。

    赵明月跳上沈旭跃的车后座:“走吧,先陪你去吃饭。”

    沈旭跃说:“好叻,去外头吃吧,不吃食堂了。”说着将车子蹬起来,迎着晨风出发了,早上还有点凉,赵明月躲在沈旭跃身后,用手拉着他的衣服下摆。

    车子上坡的时候,轧过一个石头,车子猛地一颠簸,赵明月的脸便撞上了沈旭跃的背。两个人的热血顿时腾地从心底直涌向全身,沈旭跃心里那个美啊,感觉自己的自行车都凌了空,如踩在云端飞行一般。赵明月的脸上也飞上了红云,眼睛里水光潋滟,别提多么动人了。路上有早起运动的男同学看见赵明月坐在沈旭跃的自行车后,都忍不住吹起了口哨。

    沈旭跃说:“别理他们。”

    赵明月小声地说:“我不怕,这有什么的。”这年头,年轻女性坐男性的自行车后座,都是非常惊世骇俗的事,整个社会风气压抑人性太久了。

    沈旭跃说:“这几天怎么样,还习惯吗?”

    赵明月将脸尽量靠近沈旭跃的背:“挺好的,我还加入了戏剧社。你呢?”

    沈旭跃笑着说:“我也还不错,加了一个排球社,还有一个英语演说辩论会。”

    赵明月笑起来:“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沈旭跃说:“对了,我们学校过阵子会有迎新晚会,你来我们学校看吗?”

    “你要去表演吗?”

    “我可能会去表演一个节目。到时候你要是有空,我就来接你。”沈旭跃说。

    “好哇,你要表演什么节目?”

    “这个暂时保密。”

    “我们学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迎新晚会,好像没听说呢。”

    沈旭跃说:“你们戏剧社编排剧了吗?你演什么角色,要是有节目了,一定要叫我来看啊。”

    赵明月嘻嘻笑:“我也不知道呢,我从来没有演过戏,不知道会不会让我演。”

    “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都是学会的。有机会就去,不要害怕。”沈旭跃鼓励她。

    “嗯,我们这是去哪儿啊?”赵明月问。

    沈旭跃将车子拐进一个小胡同,在一个热气腾腾的早餐摊前停下来:“先吃早饭,然后我们去颐和园玩。”

    这是一个卖豆汁的小摊,沈旭跃问:“明月,你再吃一点吧。”

    赵明月有些犹豫,豆汁这名字如雷贯耳,但是她却没有勇气尝试过,听说味道特别怪异,像泔水一样:“我吃过了,就算了吧。”

    沈旭跃说:“那也喝一碗吧,我特别爱喝这个,尝尝吧。”一脸想要跟她分享的表情。

    赵明月只好点头,既然是他爱喝的东西,那就努力尝试一下吧,能喜欢那就最好了。沈旭跃要了两碗豆汁,再要了两套焦圈和烧饼,端了一碟子免费的辣萝卜丝,坐在一旁支开的桌子边开始吃早饭。

    赵明月看着浓稠的豆汁,颜色跟豆浆差得太远了点,闻上去也有点怪怪的,她犹豫着要不要喝。沈旭跃已经喝了一大口了,嘴唇上沾了一圈豆汁,他伸出舌头舔了一圈,把豆汁舔去了:“就是这个味儿,太正宗了。”

    那边忙碌的老板接茬道:“那当然,我都卖了三十年豆汁儿,全北京城,也没几家比我更正宗的了。”

    赵明月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一股酸味,好像还有点馊味儿,她的脸皱成了一团,硬着头皮咽下去,赶紧夹了点萝卜丝压住嘴里的怪异感。沈旭跃看着她的表情,笑得很欢:“怎么样,还能吃得下吗?你多喝两口,味儿就出来了。刚开始喝豆汁儿的人,都不能适应,但是习惯了之后,就绝对会爱上。”

    赵明月吃了一点焦圈,脆脆香香的,味道还不错,她老老实实地说:“萝卜丝和焦圈的味道还不错。”

    沈旭跃笑着说:“你多喝两口,就能适应了。”

    赵明月看了看自己碗里的豆汁,说:“要不,我匀点给你吧,我都吃过早饭了,尝个味道就好了。”

    “那好吧。”

    赵明月将碗里的豆汁倒了一半多给沈旭跃,自己鼓起勇气再喝第二口,仔细咂摸了一下,觉得还好,比第一口能够接受多了:“再喝感觉也还好。”

    “这就对了,以后多喝几次,就会喜欢了。”沈旭跃似乎非常期待赵明月也能爱上北京豆汁。

    赵明月见他满脸期待,也不好拒绝,不过说实话,她还真不能肯定,自己有没有勇气进行第二次尝试。

    喝过热乎乎的豆汁,两个人往颐和园去。冬天的颐和园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两个人在一起,不在乎什么风景,只要找个无人打扰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待着就好了。

    颐和园的门票真便宜,五分钱一个人,月票更便宜,三毛钱一个人,不过他们也没必要办月票,离得不近,肯定不会天天都来。

    颐和园里真安静,这个时间去,早起锻炼的老头老太太都散了,偌大的园子里,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游人。沈旭跃踩着车,载着赵明月跑到人迹罕至的园子深处。两人下了车,将车子锁在一个亭子边。

    眼见四处无人,沈旭跃悄悄地伸出手,拉住了赵明月的手:“走,我带你去参观去。”

    沈旭跃的手掌宽厚温暖,而且非常有力,将赵明月的手紧紧地抓在手心里。赵明月看着两人相连的手,不由得低头咬着下唇笑,心头有上百头小鹿在怦怦乱撞。

    不多久,赵明月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湿润的感觉,她猜到,沈旭跃一定在紧张,他的手心都出了汗,但是他并没有松开那两只汗湿的手,只是专心地给她介绍园里的景物,讲这些景物的典故,还说:“我以前在北京的时候,经常来这边玩的。冬天的时候,这边的昆明湖也会结冰,我们会来这里溜冰,比中x海的溜冰场要大,溜得畅快一些。昆明湖的冰现在应该都没有完全融化,不过不敢去溜了,现在已经薄了,经不住人了。”

    朝阳已经升了起来,冬日的阳光是薄明的,如恋人的手,小心翼翼的,温软动人。两个人看看湛蓝的天,看看沉静的景,漫无目的的闲逛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如果远远看见有人来,便转个弯,避开人群。这个年代,男女朋友谈恋爱,拉手亲吻甚至都被视为耍流氓,不过wg过后,这种现象好像已经慢慢淡去,人们也渐渐变得开放起来。

    沈旭跃温柔地说:“明月,走累了吗,我们回亭子里歇会儿去。”

    赵明月点点头:“好。”

    两人回到亭子里,选了个能晒太阳的方位,背着太阳坐着。初时两人坐得有点距离,中间起码隔了半米宽。沈旭跃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来看,一边看一边跟赵明月分享,赵明月便引颈过来一起看,两个人便慢慢地挪过去,最后便挨在一起了,胳膊碰着胳膊,大腿碰着大腿,仿佛有磁石一样,紧紧相贴。

    这种肢体的接触,给双方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满足和隐忍的快乐,沈旭跃伸出右手,抓住了赵明月的左手,与她十指相扣,手心相对。两人的头渐渐也靠到了一起,头碰头、肩并肩、手牵手、膝盖碰膝盖,就好像已经连到了一起,没有什么能够把他们再分开。

    沈旭跃在赵明月耳边轻声问:“明月,你冷吗?”

    赵明月摇头:“不冷。”她此刻觉得全身暖洋洋的,冷?还真没觉得。

    “我也觉得不冷。冬天快要过去了,春天马上就要来了,北京的春天特别美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爬长城、游香山,好不好?”沈旭跃的声音温暖而柔和。

    赵明月点头:“嗯。”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传来了一声咳嗽声,两人赶紧倏地分开,扭头一看,一个带着袖章的老头站在不远处说:“注意点影响,这光天化日的,有伤风化。”

    沈旭跃和赵明月脸上一红,然后转过身去,沈旭跃低声说:“我们走吧,换个地方。”

    赵明月羞答答地跟着起身,两人在对方的注目里,骑上自行车走了。

    直到出了那人的视线,沈旭跃才说:“真是个老古板,管得真宽!自己老了,没人爱了吧,这绝对是嫉妒我们。”

    赵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沈旭跃还挺可爱的。

    “简直太扼杀人性了!”沈旭跃还是非常不满,一个礼拜见一次面,都找这么偏僻的地儿来了,还有人来打搅自己的好事,真是郁闷。

    赵明月突然将头抵在沈旭跃背上:“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沈旭跃心神一荡,气息都不稳了,自行车龙头都扭了一下,他定下心神说:“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去,然后去逛街吧。”

    说到逛街,赵明月便犹豫了,逛街就意味着花钱啊,两个人可都不富裕:“好,那去看看吧,我没什么要买的。”

    沈旭跃心里那个感动啊,真是个勤俭持家的女人,他说:“嗯,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看一场电影,别的买不起,电影还是看得起的。”一场电影五毛钱,最贵的一块钱,这点费用,沈旭跃还是出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