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约会

曲墨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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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竹子走了?”吴锋回来的时候,薛洗颜从大堆的情报文件中抬起头来,问道。 。しw0。

    吴锋是怕麻烦的急性子,有薛洗颜帮他处理事情,他便只负责敲定五峰中的重要决策,将各种繁杂的杂务都交给薛洗颜来处理。

    薛洗颜亦着力引导培养各峰主的办事能力,确保当两人离开后,留守五峰的人仍能守稳这处基地,为回归神堂的吴锋源源不断地提供经济支持。

    想到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将与李询是敌非友,吴锋不由露出怅惘神色,但随即笑道:“不好么?少个灯笼。”

    “当然好啊。”薛洗颜悠悠一笑,突地压低声音:“本公子也想放松下呢,几百里外有一座酒馆不错,一起去喝一顿?”

    吴锋滞了一瞬,随即明白喝酒哪用跑那么远,她的意思,分明是去找个没人认识两人的地方去约会。

    “好主意,现在就走?”吴锋习惯性地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才想起对方可是个大美人儿,才将力度收了大半。以前他无论是拍苏洗岩还是李询,都力求手爽,得将对方拍到肩膀生痛不可。

    薛洗颜倒是神色如常,她常年扮成男人,早已习惯男性的思维方式。

    她含笑点头。

    两人都披上黑色斗篷,戴上能遮住脸的斗笠,牵过马匹,由小路出发,一路向西而去。

    马颈上悬了笼着玻璃罩子,能防风雪的油灯,用于夜间照明。

    若是以兰丸的脚力,日行两千里不过等闲。但玉花骢已经送给李询了,薛洗颜骑乘的不过是普通的灵马,吴锋便得令兰丸放慢速度来跟着她——毕竟自己不知道路。

    向西走了一段之后。两人又转向南方。

    时当中夜,秋冬之交的夜晚极为清寒,夜间竟然落起雪来。

    风雪之中。两人身上的衣袍飘飞不绝,肩头渐渐被银色的雪花覆盖。

    这条路周遭荆棘丛生。一片荒僻,全无人烟,不由让吴锋怀疑薛洗颜带错了路。如今北风正急,烟雪纷飞,若想亲热的话,野外可不是好的去处。

    却见薛洗颜突地吁一声,将马匹喝止,道:“就是这里了。”

    吴锋目光看向路边。丘陵之间隐隐可见断壁残垣,分明是一片废墟。

    但仔细看时,竟有一面酒旗迎风招展,散着光鲜的气息。

    “荒村野店?”吴锋道。

    薛洗颜微笑:“不,此地一两千口人该是有的。”

    两人催着马儿缓行,越过山丘,只见山丘之下,有一片极大的废墟,竟然比起会津城还要广阔,乱石碎砖。铺陈遍地,令吴锋想到那一望无际的洛邑京废墟。

    酒肆在废墟的边缘地带,背靠着倾圮的残缺城墙。大门依然张着,透出杏黄色的和暖光芒照在雪地上。

    废墟当中还有许多房舍疏落而布,多是依托着残垣断壁修葺而成。远方可见新垦出来的山田,在毁灭当中透发出一股新生的气息。

    “这是盛乐古城的遗址。”薛洗颜悠悠道:“两百年前,盛乐城被正式废弃,从此人迹罕至。后来又有人为避战乱,渐聚于此,形成一座镇集,却是少与外人通。便似世外桃源一般。”

    吴锋知道,盛乐城是大魏旧都。拓跋家的龙兴之地。后来拓跋家南下,先迁都于平城。后迁于洛邑,盛乐城随着大魏的日渐衰落腐朽,越来越不被重视,终于遭到荒弃。

    他的母亲便出身拓跋氏,不过吴锋对这个家族并没有多少感情,更是对盛醉香在内的胡人不乏戒备之心。之所以一心想要杀死杨麒和诛仙王,只因母仇不可不报的基本义理。

    正是因此,吴锋扩大草海五峰的势力,只是为自己南下提供经济基础罢了。在他眼中,争霸之路仍需自神堂始,而草原上的扩张须得点到即止;倘若五峰进一步扩大势力,便须得吸纳大量的胡人,考虑到胡人的利益,就算自己冲破重重阻力统一草原,而后进取中原,所作所为亦是驱异族以侵本族,与上古时勾结妖族的那些人族叛徒无异,将成为千古罪人。

    但是看到盛乐城如此景象,抚今追昔,吴锋仍不由眼中浮现出些微的怅惘神色,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薛洗颜倒又欣然道:“若非爹爹曾给我说起,还真不知道这个地方有好酒。我和他一样,做事的时候停不下来,该享受的时候却是丝毫不肯委屈自己的。”

    酒肆的屋檐很是宽阔,以木柱支撑,两人便将马匹系在门前的立柱上,抖落身上的残雪,施施而入。

    只见一个汉子拍着桌子,大喊道:“结账!”

    待侍者过来,便将一张羊皮塞到对方手里。

    草原上奉行以物易物,金银作为贵金属还能使用,铜板则完全花不出去了。

    薛洗颜微微一笑,道:“来一坛碧落香,半斤熟牛肉,一盘肥鸡,一碟花生米。”

    那店老板一脸虬髯,形容粗豪,声音极大,却显得十分热情:“是苏公子?这次带朋友过来呐!”

    他这样说话,足见薛洗颜来这边是不止一次了。

    又对吴锋道:“咱家这百年老店,酒肉都是上品中的上品,断不会让公子失望。”

    开酒店的,往往自卖自夸,但既然薛洗颜说这边有好酒,自然是不会有错的。

    两人就座,脱下斗笠斗篷放在一边。不多时,侍者送上酒肉来。

    吴锋拍开封泥,将酒液倾入碗里,只见酒色青碧如同一汪翡翠,奇香扑鼻。

    “我只知竹叶青和程酒,不知道这草原上竟然也有绿酒。”吴锋写意一笑道。

    绿酒多产于中土,如并州的竹叶青,荆南的程酒,皆是其中翘楚。

    薛洗颜道:“竹叶青的绿色源于竹叶之色,程酒则是酒曲之色,尚有几种果酒因果肉之色而绿,均非酒之本色。但这碧落香发源于青州,乃是一种高粱烧酒,酿造出来时清澈透明,须得在窖中放个十数年,酒色方才变绿,上口转甜。”

    “草原上昼夜温差大,高粱品质胜于中土,酿出来的酒液较原产地却又更上一层楼。”

    吴锋应道:“这样说来果然珍贵。”

    言毕张口就灌,烧酒味道最狠,一股辛辣登时冲喉而来。

    吴锋正觉这辛辣与一般的烈酒并无差异,便感觉到辛辣过后,悠悠的清甜涌上,如同清泉润过喉关,更有异香充斥五脏六腑,爽美无比。

    若无这等辛辣,甜味亦不会如此教人快活。最是奇妙处,甜味上来时辛辣尽去,丝毫无存,只剩下透彻骨髓的痛快。

    薛洗颜优雅地端起酒碗,浅斟细酌,秀眉微动:“怎么样?没骗你罢?”

    “当真好酒。”吴锋赞道,撕了一块鸡肉塞嘴里。

    鸡肉味道倒是一般,但配上如此好酒,亦觉吃得快活。

    两人吃得痛快,将一坛酒喝光,又要了两坛,下酒菜也如风卷残云般扫尽,虽然未醉,也都喝得脸上发红。

    薛洗颜一袭纯白衣冠,显得丰神如玉,此刻酒意上脸,轻红盈盈,越觉秀美无方。虽是男子打扮,也看得吴锋心中微痒。

    薛洗颜往柜台去道:“要两间上房,我与这兄弟要歇息了。”便放下一锭大银。

    吴锋微讶,随即明白她是要掩人耳目。

    酒肆后边有旅舍,由于酒客多是本地居民,过路者少,旅店生意显得十分冷清,但伙计却仍旧很殷勤,为他们准备热汤洗浴。

    吴锋洗过澡,穿上衣服,听得隔壁房里传来水响之声。

    他心中隐动,酒意上脑之下,未曾多想便如同一道轻烟一般跳出窗外,而后手掌发力短暂地吸附住墙壁,掀开窗口蹿进隔壁房内。

    只见薛洗颜仍旧是一身男装,正用自己的长刀拍击着澡盆里的水,身上透发出淡淡的清爽气息,证明早洗完了。

    “本公子早料到了。”薛洗颜平静地道。

    吴锋登时露出尴尬神情。

    薛洗颜剜了他一眼:“你不是说平胸没什么好看的么?这么想看?”

    吴锋无奈摊开双手。

    薛洗颜道:“待成亲了有你看个够的,现在你想看的话,看别人去好了。”

    吴锋应道:“只怕你醋劲上来,我该吃不了兜着走了。”

    薛洗颜诡秘一笑:“只要不是那个出卖色相到处勾搭人的妖女,本公子其实是不在乎的啦……”

    吴锋没答话,瞧她对盛醉香如此怨念,谁知道此言真假?薛洗颜可是蝮蛇的女儿,自己虽然嘴里说不怕毒箭,但是若因为吃醋的事情被她毒一下,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薛洗颜缓步过来,按住吴锋肩头:“虽然我如今已是你未婚妻,但你心存冒犯之念,终得给个交待罢?”

    吴锋难堪地道:“什么交代?”

    薛洗颜露出小恶魔般的笑容:“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在想,倘若你这家伙和本公子一样也是女扮男装就好了。”

    吴锋微微变色,顷刻猜到了她想要什么。

    盛醉香除了喜欢俏丽少女,也喜欢美少年。而死兔子却好像没对除自己之外的任何男子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兴趣,光看见她到处调戏女人。

    果然,薛洗颜接着道:“所以你是男人也无所谓啦,试试女装好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