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拜访

雪凤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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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走来,林小乖的眼睛越睁越大,等别墅大门打开,看到那豪华奢丽的客厅,她终于忍不住问道:“你那战友是干什么的?”

    别看这装修在她看来有些土,但绝对显富,花掉的钱绝对不少,这年代水晶吊灯她根本没在平常人家看到过,但这里却有。

    闻言,沈迟摸了摸下巴道:“不清楚,不过大概很有钱。”

    顿了顿,他解释道:“骆明当初是和父母赌气去了部队,然后一不小心上了战场。不过他那人其实没什么大出息,块头老大的一个人,却有些傻不愣登的,胆儿也不大。当初第一次上战场,那怂货看到炮弹打过来都不知道躲,我和杨万军刚趴到战壕里,就见他傻呆呆站在前面,魂都吓了一半,手脚并用地把他扒拉下来。结果他倒好,轰隆一声响,他一个激灵回过神问了句‘要下雨了?’,可把我们给气得够呛。”

    “头半年,我们可是被他坑得够呛,有时候火了都想不管他让他死了算了。”

    “那小子也是个傻的,他爹妈托了关系要把他叫回去,他却愣是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要和我们同甘共苦,结果倒好,没出一个月胳膊就没了。”

    “明明都全须全尾回去,却愣是要多待一个月把胳膊搞没了,骆傻子这个外号倒是没白叫。”

    他虽说得不客气,但林小乖听出他语气里的亲昵,不由弯眼笑了笑,“那他回去后过得怎么样。”

    “还成吧。”沈迟也笑了,“娶了媳妇,继承了家业,别看他当兵打仗不成。做生意却很有头脑,之前房地产的生意就是他叫上我一起做的。听说他生了三个儿子,光是罚款就罚了不少。”

    “对了。这次我们回去前要去一趟他家里拜访。”

    林小乖点了点头,打量了一下别墅内部道:“这里好像刚刚打扫过?”

    “我事先打电话通知过骆明说要来。想来是他请人打扫的。”沈迟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行李放了下来。

    林小乖去厨房看了下,看着满满当当的冰箱惊喜道:“沈迟,冰箱里放满了食材。”

    沈迟却不意外,只是问道:“有没有海鲜?”

    “有。”林小乖翻了翻道:“有一条黄鱼,还有皮皮虾、龙虾和青口贝,都很新鲜。”

    沈迟探头看了看,问道:“我们出去吃还是自己做?”

    “自己做吧,我睡了一觉也不觉得累。海鲜越新鲜越好吃,放久了味道就不好了。”一边说着,林小乖已经开始将需要的食材从冰箱里拿了出来。

    两人美美地午餐了一顿,又小睡了一个小时,就收拾东西出门了。

    他们住的别墅离鼓浪屿还有段距离,两人初来乍到,打算休整一番再去。不过在这之前,却不妨碍他们到附近去散散步。

    这儿虽然不是什么景点,但风景委实不错。

    “什么时候我们也买一套在海边的房子,空闲时可以去玩。”看着近在咫尺的碧海蓝波。林小乖提议道。

    “听你的。”海风有些大,沈迟伸手将她揽进怀里。

    远远的,有孩子在海滩上嬉笑着捡贝壳。林小乖忍不住感叹道:“要是思思他们来了肯定很开心。”

    见她又想到孩子了,沈迟忍不住无奈道:“他们以后有的是机会到海边玩,反正现在来玩了他们以后也记不住。”

    林小乖倒没有发现他的小情绪,闻言只点头道:“你说得也对,不过才半天没见,我就已经想他们了。还有小年糕也是,也不知道他连续半个月吃不到我做的饭会不会不开心。”

    沈迟默哀,难道自己以后就要沦落到跟孩子吃醋了吗?

    别墅出去不远处有个街区,林小乖和沈迟一路走来。买了不少觉得不错的手工艺品和吃食,打算回去送给亲友。

    客房的装修一如楼下的客厅那般非常豪华。林小乖虽然有些不习惯,但出门在外。也只能自己适应。不过虽然如此,客房里的东西却非常齐全,床铺已经整整齐齐铺好了,弯腰去闻,似乎还能闻到阳光的味道,连热水瓶、脸盆这些很容易忽略的生活物件都能找到。

    第二天,两人整装去了鼓浪屿,为了能够玩得尽兴,两人还特意找了鼓浪屿的一家旅馆定了一间房间。

    两人先去了鼓浪屿的菽庄花园,到了这里,林小乖自然不愿意错过大名鼎鼎的藏海园,这种凭依的大海之上的庭院将精巧雅致和雄浑壮观糅合在一起,让林小乖看得目不转睛,嘴里时不时发生赞叹。

    “要是思思他们在的话多好啊,我们就可以拍全家福了。”刚求助一位游客帮他们拍了一张合照,林小乖忍不住叹息道。

    沈迟已经不想说话了,他觉得婉婉这种恋子情节绝对需要治一治,要不然以后家里还有没有自己的地位了?

    之后几天,两人又去看了有名的日光岩、皓月园、毓园、鼓浪石、古避暑洞、龙头山寨、郑成功纪念馆等景点,十多天下来她也不觉得累。不过令她遗憾的是,鼓浪屿上如今还没有风琴博物馆和钢琴博物馆,要不然的话自己还能一睹为快。

    “沈迟,等思思和巧巧长大后我们送她们去学一样乐器好不好?”林小乖提议道。

    话说别看林小乖会的那么多,好像很全能的样子,她其实有非常明显的缺点,那就是不会任何乐器,说起来她唱歌虽然算不上天籁,但也过得去,但乐器却愣是没学会一样,不管是小时候大家吹口哨,还是学口琴二胡,她就没一样学得会的。

    ——她就是那种乐器上的哆唻咪的音总也找不到的乐器废。

    “干嘛一定要学乐器?”沈迟不明白前一刻还在说要买什么特产回去,怎么话题一下子又转到孩子身上了?

    “前两天不是看到有孩子拉小提琴吗?你不觉得那画面很好看?”林小乖眯起眼睛问道。

    她一直觉得女孩子演奏乐器的时候特别有气质,她自己在这方面大概是不可能有进展了,自然希望女儿能够满足一下自己的愿望。

    “是挺好看。”林小乖想了想道:“那也要思思巧巧喜欢啊,我小时候就特别不喜欢做唱歌跳舞那种蠢事。这世上我唯一喜欢的就是军歌,思思巧巧若是也像我一样不喜欢这些呢?”

    林小乖心想完了,有这么一个爹,难道闺女会比自己还不如?她至少没有五音不全啊!

    沈迟不明白她的情绪怎么突然低落了下去,还以为她被自己的话打击到了,便安慰道:“你若是真喜欢的话就试试,不过先说好,不能勉强孩子。”

    林小乖点了点头,一点也没觉得被安慰道。

    她心想,或许自己可以在兑换商店找一下能够提高音乐天赋的东西?

    但话说有这种商品吗?

    回去的前一天,两人早就决定要去骆明家拜访一下。

    事实上,骆明家也住在厦门,只是海边别墅不适合常住,所以他们住在另一个住处,这边只作为偶尔休假的去处。

    相比海边别墅,骆明一家所住的地方反而要朴素一些,虽然同样是别墅,但面积要小很多,院子也要小,不过看着很温馨。真要形容的话,海边别墅是撑场面的,眼前的花园别墅才是居家过日子的。

    “阿迟,来啦?”他们还没有按门铃,门就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大嗓门声音响了起来。

    林小乖抬头看去,出现在门口的是个高壮的汉子,的确如沈迟所说外表很能唬人,浓眉挺鼻的五官倒是不错,只是两颊的横肉又光着个脑门,加上眼角一道暗红的疤和右臂下半截的空荡,很难让人将他看做是一个正派人物。

    “明哥。”沈迟笑着一拳头打在对方肩膀上。

    “好家伙,这力道可不小,宝刀未老啊!”骆明胸膛震了震,瞪大眼睛喊道。

    “胡说什么呢,什么宝刀未老,我本来就不老好不好?”沈迟反驳了一句,又不由瞥了眼身边的林小乖,见她脸上并没有异色,才暗暗松了口气。

    婉婉应该没有嫌弃自己比她大那么多吧。

    “这是你媳妇吧?长得真俊!”骆明的目光落到林小乖身上,顿时咧嘴赞道。

    “婉婉,这是明哥。”沈迟转头介绍道。

    “明哥好。”林小乖颔首笑道。

    “哎,弟妹好。”见这位从没见过的兄弟媳妇斯斯文文地一笑,一向自认是粗人的骆明就有些不自在。

    寒暄完毕,骆明就带着他们两口子往屋里走去。

    “哥你上回不说要把这房子卖掉买个新的吗?怎么到现在还没搬?”沈迟的目光扫过眼前的别墅问道。

    “别提了。”骆明叹了口气。

    沈迟正要问,却是进了屋了,一个短发的中年女人应了上来,“沈迟来啦,这是你媳妇吧?”

    这女人身材中等,骨架有些纤细,因此看上去倒是格外小巧,肤色很白,脸上带着笑,落在林小乖身上的目光非常温和。

    “嫂子好。”这次不用沈迟嘱咐,林小乖也知道跟着叫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