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六章 成亲与刺杀

火华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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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有四大值得庆贺的事情,一是洞房花烛夜,而是金榜题名时,三是久旱逢甘霖,四是他乡遇故知。

    金榜题名老钱是别想了,只是在胡烨的熏陶下能够写出自己名字的人,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但是这不妨碍老钱得到最值得庆贺的事,那就是洞房花烛夜。

    老钱等这一天等了好久了,小时候就从了军,军队里哪有什么女人啊,天天面对一群大老爷们,都快饥渴死了。

    一年前遇上了胡烨,就跟着胡烨混,没想到到了南京,竟然勾搭上一个小妹妹,虽然长得不能用阳春白雪来形容,但是在老钱眼里那已经是美如天仙了。

    为此,昨晚老钱都没睡好,都在思考今天该干些什么。

    第一件事当然是好好打扮一番,当新郎的人了,自然是不能再穿以前那一身,要穿上大红的袍子,骑上高头大马,带着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前往新昌村。

    路程不远,半个时辰就到了,抬着一大堆聘礼到了新昌村,看的新昌村的村民眼冒金星,人人都羡慕老头子家里的闺女找了个好人家,还让老头子寻摸着也给自家闺女找个好人家,不要老钱这么威武不凡的,只要能过得去就成,那天来的那个公子就不错。

    虽然人是小了点,但是面相老实,人还没成年,好好调教的话,或许能有一番作为。

    结果那人被老头子的拐杖给打了个打包,号称那是拯救新昌村的大人物,怎么可能看得上新昌村的闺女,将这里的闺女嫁过去,不是误了别人的前程么!

    胡烨还不知道,自己给自信心那些人的第一印象,居然是面相老实的未成年人。要是知道了,估计得哭笑不得,当然老钱没想过将这个告诉胡烨。他现在正忙着接新娘呢。

    乡亲们将老钱带来的贺礼都分了,这是新昌村的习俗,不然也不会存活到现在,早就被李新给瓦解的一干二净。

    老头子看着众人喜滋滋拿着东西指指点点。心里很是满足,自家闺女总算是找到好人家了,能够到那个公子的府上,也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吉时到了,媒婆就该请新娘了,不然耽搁了时间,会有不好的事情,至于什么不好的事情,老钱不想知道,因为他已经代替了媒婆的责任。直接冲进房里抱媳妇了。

    本来这样是犯了大忌讳的,但是众人只是大笑着看着老钱抱着一个媳妇出了门,然后扛上马背,就朝着无名府奔去,后面迎亲的队伍慌忙不迭的赶上。但是哪里跑得过马腿啊。

    老钱很兴奋,虽然肩膀很疼,因为小翠正在咬他的肩膀,嫌他太过粗鲁,这要是让人看见多不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里的山贼下山抢压寨夫人了呢。

    老钱就无所谓了,这是俺媳妇。不服来咬俺啊!

    当老钱一路狂奔带着小翠回到无名府的时候,被胡烨狠狠的踹了一脚,不是说了不能弱了无名府的面子么!你丫不八抬大轿去抬,骑着马扛回来算个什么事!让人看见还以为无名府就是强盗匪徒。

    “少爷,俺这不是等不及了么,轿子多慢啊。哪有马匹快。”

    老钱将小翠放下来,笑嘿嘿的说道。

    小翠头上的红盖头已经掉了,肯定是途中被风吹掉了,俊俏的脸蛋就显露无疑了。

    虽然比不上映雪那种大家闺秀的气质,但是也算是上上之选。毕竟是出生在农村。

    “少爷,这不好吧,还没过门呢,怎么能让别人看见。”

    来福提醒着胡烨,按理说新娘子成亲那天是不能让人看见的,只能在新房里等着新浪去掀红盖头。

    “你懂个屁,从今天起,小翠就是我无名府的媳妇了,哪里用得着遮遮掩掩,就是要让别人看看咱无名府的媳妇有多俏,也不用到新房去等了,今天就跟老钱一起,敬乡亲们一杯酒,完事之后直接东方,这就是咱无名府的新规矩!”

    胡烨不喜欢旧时结婚那些规矩,漂漂亮亮的新娘为什么就给新浪一个人看?出来给大家伙敬酒多喜庆。

    老钱听了嘿嘿的笑着,他就喜欢胡烨说的新规矩。

    小翠听了之后,脸蛋红得像个红苹果,让老钱看了心花怒放,恨不能省略掉所有的步骤,直接入洞房。

    这当然是行不通的,宴席还是要开的,仪式还是要有的。

    老钱的爹娘都知道死了多少年了,所以拜高堂的时候,胡烨就被请了上去,一想到一个比自己还要大的姑娘拜自己高堂,胡烨就哭笑不得,赶紧给两人两个红包,然后从那个位子上走了下来。

    敬酒的时候,老钱得将所有到来的人,都给小翠讲一讲,毕竟小翠以后就要在无名府生活了,也算是无名府的人了。

    尹昌隆得叫哥哥,来福和邹凯也得叫哥哥,萨仁和青衣就可以叫妹妹了,至于胡烨,只能叫少爷。

    还有那个一直不说话的怪人,就叫大叔。

    介绍完无名府的人,就该轮到街坊和书院的人了。

    李元山和张宇初自然是重点介绍对象,那三个王爷也必须得要好好讲讲。

    小翠的脸上除了红色就是震惊,本来以为老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保镖,没想到竟然认识这么多人。

    李元山她虽然没见过,但是那大儒的形象可是深入人心。

    张宇初就不用说了,张天师的大名,在民间可比什么什么官好用多了,现在小翠家里还放着当年去道观求的天师符,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真人,那叫一个激动啊。

    那三个王爷就更不用说了,那可是当今皇帝的儿子,平日里想见都见不着的人物,今天竟然以来就是三个,再看他们笑起来的样子,还跟老钱有说有笑的,自己夫君怎么就这么英武不凡呢?

    敬酒过后,就是吃酒席了。

    青天街的老百姓难得吃上这么一顿好的,自然是欢喜不已。至于书院的学生,一个个也跟饿狼似的,敞开了肚皮,毕竟平时都是自己做饭。哪里有厨子做的好吃。

    老钱带着小翠来到胡烨的桌子面前,还要再给胡烨敬酒,说是胡烨不喝酒看不起他。

    这货都敬了一圈了,还那么精神抖擞,果然是个酒鬼。

    至于小翠,敬酒都是沾一沾就是了,也算是清醒。

    “少爷,老钱我跟了你也有一年了,往日……”老钱大声的说着,眼睛里竟然有些惺惺松动。

    “打住打住!不就是喝酒么。老子跟你喝就是了,不要说那些煽情的话。”

    胡烨见不得这种场景,还没等老钱说完,就一杯酒下肚。

    老钱本来好像说一长串煽情的话来着,但是看胡烨都已经干了。他也不含糊。

    “翠儿,这杯酒必须干了,这是少爷给我们的祝福。”老钱看小翠也只是抿了抿,便有些不高兴了,少爷的敬酒怎么能敷衍呢?

    “少爷,我干了!”

    小翠脸色一红,一口气喝完了一杯酒。不愧是百姓家的孩子,虽然呛得够狠,但是硬生生的没有吭声。

    “好了,都坐下吃饭吧,从今天起,就是一家人了。”

    胡烨大笑一声。无名府总算是又添新丁了。

    由于人太多,桌子凳子都是从别人家里借来的,无名府的院子也不够用了,在外面的青天街上都摆了好几座,虽然是八月正热天。大家伙吃的也是满头大汗,但是就是高兴。

    最高兴的还是老钱,月亮还没升起来呢,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跟着小翠进了新房,要开始造人运动。

    对于猴急的老钱,众人只是一笑置之,还是继续吃自己的。

    吃完了的,就开始谈天说地,八卦聊天。

    三个王爷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宴席,吃完之后,竟然跟街上的老百姓交谈起来了,说说最近有些什么消息之类的,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啊,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

    老百姓们平时哪里能跟王爷什么的说上话啊,今天一来就是仨,也就说个不停歇。

    直到月上柳梢头,无名府的宴席才散去,众人意犹未尽的回了家,书院的学生也要回书院了,明天还得要上课。

    喜庆的一天终于是过去了,胡烨伸了伸懒腰,看着高悬的明月,好久没有吃过这种坝坝宴了,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怎么样,是不是比待在小黑屋里舒服?”胡烨站起身来,对着郑大说道。

    “没意思。”

    郑大仿佛天生就不适合群居生活,冷冷的说了一句之后,就准备起身离开,无名府不适合他,还是回他的小黑屋的好。

    “哎……”

    胡烨还没说完,就突然看见郑大一动,停在了他的胸前。

    “什么事?”

    胡烨脸色一变,郑大不会无缘无故做这个动作。

    还没等郑大回答,就听见嗖的一声,一团东西就朝着胡烨射了过来。

    “妈的,不是锦绣山庄都没了么?还有人要来杀我?”

    胡烨知道肯定又遇上了刺客,不由得咒骂一声。

    郑大伸手就将那团东西接了下来,然后将那东西一扔,对着身后几个人说道,“保护好他,我去抓人。”

    说完就一个闪身不见了。

    胡烨看着那团东西,怎么似曾相识呢?

    弯腰捡起来,发现这玩意不是火浣布么?

    慢慢的将火浣布打开,上面竟然还写着一行字。

    “明日午后,牛头山见,如果不现,血溅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