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胆气

眯眼笑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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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雨淅淅沥沥,泥泞着道路,拖延着时间。

    “郑大爷,咱们村子遇见大事儿,您能做主了不?”林依依蹲在老槐树下,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问着村长。她昨个晚上想了个透彻,她既然插手了村子里的事儿,就帮人帮到底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她救了整个村里的人,这神烦的幽灵花能不能让她的后代们好过一点,起码不要再像她一样来到这啥都不方便的古代。

    想到这里,林依依摸了良心一把,感觉自个善良极了,一点都没有老狐狸们说的心狠手辣。

    村长此时正在小心拿着干草把农具上的土给抹下来,又因为年龄大,有些耳聋,又让林依依重复了一遍,才听了清楚。他想着林依依是从他们村子世代守护的深山森林出来,便是自己村里的神仙,没什么好瞒着,便说起了把村子里村民的情况,哪家几个小子的力气大,哪家小子聪明,哪家的饭做的好吃,哪家的汉子妻管严,一点都不错过地给说出来。一个多时辰后,才喝了口凉水,回归正途地回答了林依依的问题:“小事儿,能做主。大了,就得请村里的老人们一块决定。”

    林依依听得暴躁,本着美妈反复叮嘱的尊老敬老的人类道德底线,她忍了下来。

    靠近大山的地方,有个用石头堆的庙,里面有个用石头雕刻的人。

    林依依瞅着石像,越看越心里发憷。难怪村民把她当成神仙,这石像与她长的一模一样。

    林依依逼着转过身,坐在草垫上静心,这事儿就不能深想,越想越想把手腕上的幽灵花给扣掉。

    老人们走路慢,林依依打了个盹后,人才齐。整个村子只四五百人,来了二十个老人,不多不少恰恰好。

    “话不多,人要想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必须得搬。”林依依从小就没学会礼仪这一套不实用的东西,上来直接就直接把话给砸了过去。

    气氛顿时沉闷起来,所谓故土难离,岂能说搬就搬的,如果想搬,早在战乱起来的时候就搬了。

    林依依是现代人,搬家这些事儿早司空见惯,她自个就是个实打实的例子。但村民一辈子都在村子里生活,最远的就是去城里做两天的短工。搬家似乎是个遥不可及的事情,而被迫的搬家让他们惶恐。

    “如果搬家的话,有两个地方可以选,一个是藏在地势险要的大山中。一个是搬到城南,守住了南山城,人也就保住了。”

    “南山城能守住?”村长黯然的眼睛一亮,追问着林依依。

    “看情况。”林依依只听了别人嘴里的北蒙,没亲眼见过北蒙士兵的具体情况,不去做无用的保证。

    说到底,不搬是死定了,搬的话还有可能活下来。

    考虑的时间只有一夜,天刚刚亮,村民们聚集在石庙,一夜间老了十岁的村长与老人们终于敲定了主意,搬!

    林依依无法理解村民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在没确定搬家的时候,一个个都苦大仇深地不想搬家,当老人们一巴掌敲定搬家后,一个个的迅速地收拾了起来,竟然有种热火朝天的感觉。

    林依依想,这一定是错觉。

    时间不等人,等雨停了,一切都晚了。

    这个道理,每个村民在挖陷阱的时候就已经被村长告知,说实话,他们也知道打仗从来都是残忍的,男人忙着打磨拿手的武器,女人们身上藏着一把锋利的刀,如果家破了,宁可自杀也不能受辱。

    四五百人的规模不大,林依依带着村民出发,没有走正道,反而寻摸着路向城南走去。村民都是种田的好手,身上有着一把子的力气,不用多休息,天刚擦黑就到了目的地。

    到了地方,心也就定了下来。

    如今,南山城里的人员结构很简单,除了小官兵就剩下苦哈哈的老百姓,凡是有点钱有点权有点关系的都逃走了。

    面对仍坚守在南山城的小官兵们,林依依直接开了个擂台把一群人撂倒后成了头;面对惶恐的平民老百姓,自带神仙光环的传言一发不可收拾,林依依还没地打完擂台,就已经万民跪拜了。

    这种正准备打硬仗结果对方已经服软的情况让林依依的精气神一下子泄了下来。只怪林依依的老爹把她训练的太彻底,她的本性已经与男孩子一样,喜欢挑战。

    “林哥哥,你为什么每天都不笑一笑呢。”过来帮忙做饭的郑家丫头一边端饭,一边好奇地问着林依依。

    有了“神仙哥哥”这个对比,林依依对“林哥哥”的忍耐显然是轻而易举的。搬到南山城的村民们在林依依第一次来葵水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神仙是个女神仙。但长久以来的宗教信仰上的“山神都是男的”概念,再加上林依依的板正板正的相貌,村民始终无法违心地喊出“姑娘”这个称呼。

    林依依就这么“不男不女”地在大老爷们群里混的很开,在七大姑八大婆里面混的开,在小孩子里面更是混的开。

    她一个人走在城里巡视,后面总能默默地更上一大群的人。

    言归正装,对郑家丫头的问题,林依依只淡淡地斜眼瞟过去一眼后继续埋头吃饭。在外面,前有北蒙这条蛇缠的人恶心,后有大满这头白眼狼想要赶尽杀绝。最重要的是,吃的饭还是猪都不吃的糠。她能笑得出来才怪,她都快愁死了。

    林依依还没吃完饭,姓孙的大狐狸摇着一把扇子晃悠悠地进来,“小城主,北蒙的人都在外面围了三个月了,粮食只能撑一个星期。刚传来消息,大满已经禁止泰安城镇与咱们这里通行了。”

    林依依点头:嗯,正宗的三无地界。

    “我想吃肉呀。”姓刘的二狐狸也晃悠悠地进来,一屁股坐在林依依的对面,对着她哀叹。他一个大胖子已经被圈在城里瘦了三圈了,如果小城主再不想办法,他就要后悔留在这里了。

    林依依看到这两只狐狸,饭都塞不下去了,她以为城里就只剩下穷苦老百姓了,结果擂台也打了,神仙也当了,一嗡子地冒出六个人,说是隐世的智者,此次出山是来匡扶天下的。

    林依依:谁信谁傻。

    “真瘦了。”林依依捏了捏刘大胖子的肚子,沙哑地说道。

    可能是三姨的熏陶和姨家的胖小子们的缘故,林依依对胖子都有种莫名的好感,看到至少瘦了三十斤的刘元,有点心疼。

    “明天来这里吃饭。”

    刘元眉开眼笑:“城主威武!”

    孙长正的扇子晃动的幅度加快了三分,心里快速地计算着城里的人数:“夏虫昨个上城墙头看见北蒙的军队里有二十头牛和三十只羊,赶尽杀绝是不道德的,咱们只要十头牛和十只羊。还有,听说领兵的大将军都是有酒喝的。你懂得。老头我,啥都不喜欢,就喜欢抿两口。”

    林依依理解,她也喜欢在没事儿的时候抿两口,晕晕乎乎的感觉,甚好。

    刘长正一瞧林依依的神色,啥都懂了,摇着扇子大笑着离开。

    郑家丫头全程都是星星眼,人一走,就感慨道:“我爹也是三十六,孙叔叔也是三十六,为啥我爹成了现在这样,人家却那么地美。”

    刘元曾经是叱咤大满多年的大皇商,虽然后面老皇帝嫉妒,被抄了家,被流放到了这个叽里旮旯儿,但他的人脉还是在的,当然知道这孙长正的来历,虽然特别想嘴欠地说一句“小白脸”,考虑到这姓孙的还掌管着他的伙食,聪明如他,没说。

    林依依吃晚饭,把碗往桌子上一放,就开始去找趁手的工具。她今晚就去偷袭。

    隔日,南山城的老百姓们欢喜鼓舞,看着每家每户分到的肉,纷纷向着林依依跪拜,嘴里叨叨着,城主神通广大。

    林依依憋着。

    北蒙军队里的活物竟然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少了近一半,士兵们想起三个月前准备抢掠山村时遇到的鬼,心里突然瘆得慌。

    北蒙的士兵们在慌,领兵的大将军面黑如铁,粮草是行军打仗最重要的,也三个月来一直重兵把守,来人竟能躲过层层把守偷掉近一半的活物。

    军师直言:“来人定不是大满之人。如若是大满之人,何不直接烧掉军中粮草。”

    所以说,林依依是常人所不能想。

    “你个笨蛋,能偷来牛羊,还能看不到粮草!为啥不知道烧掉粮食!”孙长正气的肝疼,他昨天说的那个牛呀羊呀酒呀的都是开玩笑,顶多以为她会去城南的小林子里猎一些野物,没想到这丫的真去了敌军,还真捞回来了这么多的活物,一头不多一头不少。他要知道她有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本事,他早就让城墙外的那群货去屎了!

    林依依木着脸,冷冰冰地瞪了一眼。

    “浪费粮食,天打雷劈!”

    自从她的手腕上的幽灵花怒刷存在感后,她就坚定了“少作孽,多做善”的中心思想。烧粮草是简单了,但那么多的粮食,说没就没了,得饿死多少人!

    “妇人之仁!”孙长正指着林依依的鼻子骂。

    林依依一巴掌切下去,孙长征晕了过去,世界终于安静了。

    “那些粮草你打算怎么办。”刘元是个胖子,动作慢,反应慢,性子也慢,虽然有时候慢的错失了时机,但他不会像姓孙的那样急糊涂,姓孙的也不想想,小城主能偷……弄来二十活物,那些粮草还不手到擒来。

    “留着过冬。”自从看见了白花花的大米和黄艳艳的玉米小麦,林依依就已经认定了这些粮食都是她的了。

    “什么打算?”刘元只负责城里的商铺正常运营,对打仗守城这些东西不擅长。

    “北蒙四天后会补给新的粮草。”

    刘元笑的奸诈兮兮的,“我懂。”

    四天后,北蒙补给的粮草在半路被劫,军队人心惶惶,将军果断下令攻城。

    夜,北蒙驻扎在南山城外的五员大将被杀。

    北蒙军队不战自败。

    “威武!霸气!”刘元三百六十度地瞻仰林依依。就在他以为死定了的时候,林依依在南山城突兀地出现;在他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时候,林依依被他忽悠,自个一转身有做起来熟悉的商铺生意;在他准备好用体重压几个是几个的时候,南山城就已经莫名其妙地安全了。

    林依依在他刘元眼里已经是神了。

    “莽夫!”孙长正的誓死守城来达到名垂青史的目的彻底告吹。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北蒙进攻中,他没有发挥到他想象的作用,特别的憋屈。

    林依依不理睬耳边的苍蝇,享受地吃着来到这个破地方后的第一顿大米饭,可算是能让味蕾启动了。

    郑家丫头看林依依吃的好,心里也开心,在她心里,只要南山城有林依依啥都不用怕,林依依就是南山城的天。

    “林大哥,娘说你最近瘦了,今天下午准备做红烧肉给你补补,问你啥时候吃,肉趁热吃菜好吃。”

    “老时间。”林依依的眼里满是笑,郑家婶子总把她与她家大儿子的身板比,即使她的身子骨再大也不能跟一米九虎背熊腰的北方大汉比的。

    南山城在慢慢的恢复过程中,这个地方本身就是被流放的地方,大满固守着泰安城,一点都没有挣扎地就放弃了南山城。在北蒙守在城墙外的时候,城内人心惶惶,没有大乱子。等北蒙退兵了,城内奸猾狡诈的人开始兴风作乱,依照林依依的性子,直接宣读罪名武力镇压就行,孙长正及时阻止了,这些人正能让他耍耍心眼打发打发无聊的日子。

    刘元是这毛遂自荐的几个人里最忙的一个,他最擅长做生意,也是最喜欢玩生意的,看着一笔笔的钱落在自己口袋里的那种成就感能让他多吃三碗饭。

    经过几个“世外高人”的商讨,确立了南山城的政治立场与经济立场。简而言之,政治立场:谁都别管我,我任性,我自私,我愿意咋地就咋地。经济立场:只要给钱,啥都好说。

    因为林依依的无为而治,南山城渐渐地向着一种诡异的方向发展。无论是垂暮之年而自动流放到这里的大恶人,还是被迫害的大善人,都选择了南山城这个三无地界。

    林依依的智商全被老爹带到怎么杀人怎么在各种各样的艰苦环境里自救上面了,对种田对生意一窍不通。她只知道粮食是能高产,但面对稀稀落落的田地时,完全没法子。

    南山城还是一样过的苦哈哈的。在刘元这个被林依依认为的经济大臣的运作下,还好没出现饿死人的现象。

    “北蒙要是能卖给咱们牛羊,大满要是能卖给咱们粮食蔬果,咱们南山城就能作为经济中心迅速地富裕起来。”刘元趴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望着林依依。他想挣大钱,钱多到砸大满皇帝的脸,让这忘恩负义的狗东西抄他的家,以前是自顾不暇,现在到了算账的时候了。

    林依依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示意刘元继续说下去。

    “章神棍即会大满都城里的话,也会北蒙话,你让他试着去见见皇帝说服一下呗,他嘴皮子可利索了,死人都能说活。当年,靠他一张嘴皮子不知道坑蒙拐骗了多少大官小官的。要不是前段时间他喝醉酒把自个给秃噜出来,我还真以为他是隐世家族里出来历练的少族长呢。”大胖说道这里就气的不得了,他这么精明的一个奸商竟然也被这小子给蒙了,简直是他人生中的一大败笔。

    林依依点头,她对章治和有印象,他长的很清秀,说话做事总给人一种温和舒服的感觉,难怪能忽悠那么多人。总来给她做饭的郑家丫头都不知道被忽悠走多少顿饭了。

    “什么来历?”林依依把图纸放起来,把炭笔放到木头盒里,一边洗手一边问着,她对这毛遂自荐的六个人都很好奇。目前,她知道大胖子是与大满皇帝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大皇商,孙长正曾是前太子府里的幕僚,剩下的人她了解的不多,就劫北蒙粮草的时候知道这六人中年龄最小的夏虫眼神特别好,武功也很高,是真正的武功,飞檐走壁的那种。她就眼睁睁地看见夏虫从一棵树上飞到另一棵树上,两棵树整整相隔二十米,当时,羡慕的她差点没保持住自己威严的气势。

    大胖挠挠头,对城主突然的颓废感到莫名其妙。

    “被老乞丐带大的小乞丐,老乞丐死后,跟着一个老师傅学了口技,靠着一张嘴,开始了无往不利的行骗生涯。”

    “怎么来的南山城?”

    “哈哈哈,土匪老婆看上了他,土匪就把他身上的家当全搜走,又打晕送到了这里。”大胖吐气扬眉,长的胖就是安全。

    林依依默默地在心里叹了口气,在六个人刚来毛遂自荐的是偶,她不知道着六个人的来历也不知道这六个人的本事,却一眼就知道了这六个人的矛盾点。而这个章治和的最大的矛盾点就是胆儿小。让他去其他国家进行游说,难。

    林依依估算着把北蒙和大满的皇帝带到这里的难度系数与把胆小鬼哄到北蒙和大满的难度系数哪个更小。

    林依依是个疼惜下属的好城主,她让摩拳擦掌的夏虫把两国的皇帝“请”到了南山城,章治和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让两国皇帝签订了通商协议,顺便说了些悄悄话。两国的皇帝回国后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你说了啥?”林依依木木地问着。

    “就说了几个他们国家几个大臣的家事儿。”

    “你吓住他们了。”林依依实事求是地说。

    “不是我,是你。”章治和给予最高赞美,还是他家城主最贴心,直接把皇帝绑到家里谈判,这胆气仅此一家。

    全程围观,全程被吓傻的孙长正:太子要是有小城主一半的魄力,也不至于被堂弟给夺了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