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罗刹王是?

酷尔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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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价值连城这四个字,浑身上下像打了鸡血一般,不由得想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

    原本只是出于好奇而已,殊不料,无心插柳,竟做出了多么明智的一个决定。

    昔日曾在昆仑山之巅时,每每各大部落向公子刑天朝贺之时,俱都会送上价值连城的宝贝。

    无常宫里头,专门有间杂货房,就是用来贮存这些所谓的宝贝。

    我曾问过公子刑天:“这般多的宝物,就如此胡乱搁着,你不觉得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吗?”

    公子刑天当时朝我看了一眼,并未回答我的提问,而是说道:“喜欢什么,皆都拿走。”

    我若说自己全都喜欢,能让我悉数全都拿走么?自然不会。既是如此,那又何必人心不足蛇吞象?

    再者,那屋里头的东西,瞅了瞅,十有**都是珠宝玉器一类的东西,别的女子或许会喜欢,可并非身中我的下怀。

    找了半晌,终于找到一件称心如意的东西。那是一把匕首,长约一寸有余,两寸不足,刀鞘上,镶着一颗红色的宝石,硕大无比。

    “你倒好眼光,此刀是用番邦一种叫金刚石的东西所制,唯此一把,削铁如泥,能切断这世间的一切利物,乃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奇物。”

    想到这茬,心里一个咯噔,心情,顿时跌落到了谷底。

    身上,的的确确真真切切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可一直记得,那是荣华送我之物,且是在去年正月十五那晚送我之物。

    这两段记忆,显然存在有矛盾之处。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段当中,至少有其中一段是不属实,是假的记忆,抑或者,两段都不是真实。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记得,那夜,荣华分明送我一件信物,倘使不是匕首,又是什么呢?

    念及此茬,赶紧去找随身的包袱,所幸的是,那两名土匪方才忙着去卸货,压根就没有时间去翻包袱,此刻完好无损地在桌子上还搁着。

    除了两块令牌,除了几件换洗的衣裳,除了干粮之外,别无他物。

    原本好好的心情,这不摆明是添堵么?

    荣华那夜送我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宝贝?身上的那件匕首,究竟是什么时候、又由何人所赠?

    虽则荣华就是公子刑天,虽则送我匕首之人,过来过去都是同一位,然而,时间的先后,身份的不同,所代表的意义,全然不同。

    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忘记了一些事情,倘使,自己不止是忘记,并且还胡乱混淆了一些过往,那事情的恶劣程度,就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

    自身出现的毛病也好,被人恶意篡改也罢,越发有种扑朔迷离的感觉。

    倘若记忆当真被混淆,那有关老妖精,有关荣华的记忆当中,有哪些是真实存在过,又有哪些,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认知呢?

    不敢想,愈想,心中愈害怕。

    所有美好的记忆,倘使并非是真实,而是虚幻,那该让人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呐!

    怎么就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分明做了一个愚蠢透顶的决定。

    倘若不是听闻那价值连城的宝贝,岂会联想万千,岂会惹出这茬事情来?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已来到这黑风寨,那就先办妥这边的事情,然后再去解决自己的事情。

    又观察了半晌,见着这黑风寨里头,并非清一色的男人,还是有女眷的,只不过数量极少,且都是中年妇人或者老妪,想来,多半是厨娘或者后勤杂工一类。

    黑风寨的土匪,数量着实不少,从这出出进进的规模来看,少说也有数百号。

    数百号土匪,自然不会都是光棍,他们的家眷与亲人,不用问,也晓得并非在这黑风寨,而是在自己的家乡安居乐业着。

    话说回来,即便这群土匪的家人想在这黑风寨生活,那也是容纳不下那么多人的。

    原以为,罗刹王的房间,会是一楼正中间的那间大屋,殊不料,竟然是二楼东南角的一间小屋。

    我何以知晓那间就是罗刹王的屋子,实乃,有一位年纪十五六岁的小土匪,曾经去过那间屋子一趟,待走出来之时,嘴里念了一句,“哎,奇怪,大哥不在屋中,不会又去后院的竹林了吧?”

    我所处的位置,在东北角,离东南角,尚有一段距离。

    小土匪的话语,事实上,我并非读唇语而来,而是用耳朵听来。

    最近几日,似乎发觉到,自己的听力,比之前,远远胜出了数十倍。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趁着罗刹王不在屋中,正好去他屋中瞧瞧,看那所谓的画中人,究竟能与我相像到何种程度?

    等了半晌,见着到了用膳时间,又见着楼上站岗的那几位土匪纷纷下楼前去吃饭,这才蹑手蹑脚出门,一溜烟跑到了罗刹王的屋前。

    门是从外头掩着的,直接推门而入,果然瞧见屋内并无一人。

    待瞥清里头的情形,着实有种亮瞎眼的感觉。

    说好的金碧辉煌呢?说好的气势磅礴呢?这岂是大王所住的地方,分明是个小土匪的窝。

    床,书桌,书架,除此之外,房内几乎空无一物。

    罗刹王所拥有的财富,起码也富可敌城,不曾想,竟简朴到如斯程度。

    既是如此简朴,那要那么多钱财作甚?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摆在屋中看么?还是拿起金砖当板砖,砸人么?抑或者,用真金白银活埋他人么?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那副画像的时候。

    干猴与那老三说错了,那画中的女子,岂是与我七八分的相像,分明就与我十分相像,分明赫然就是我。

    若说画中的女子,与我最大的不同之处,那便是服饰方面。

    画中的女子,身着一件白色的锦袍,锦袍之外,披着一件红色的皮裘,火红色的皮裘。

    那件皮裘,我一眼便认了出来,那岂非正是公子刑天昔日所赠之物?

    细细回想了一番,昔日,我的确是有过这般的打扮,但那时,容貌应该还未发生变化,应该还是肖克拉那一张脸。

    换而言之,脸对上了,可服饰却对不上,抑或者,服饰对上了,可脸又对不上。

    显而易见,这位罗刹王,是我的一位旧相识,并且,只怕与我之间的渊源,颇深。

    听闻干猴和老三言语之后,便有种预感,兴许这位罗刹王,十有**会是自己的老熟人,结果,恰恰证明了自己的推测。

    画像之旁一尺的位置,挂着一副书法,笔迹洋洋洒洒,龙飞凤舞。

    仔细识别了半晌,才看清所写的内容,原是辛稼轩的《青玉案?元夕》。

    平生当中第一次看到这首词,是在公子刑天的无常宫之内。

    此后,每每看到这首词时,皆是在非正常的环境之下,譬如此刻。

    一张画,或许实属巧合,再加上这幅字,便绝迹不会是巧合。

    此时此刻,这种情景,该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呢,还是该叫人算不如天算。

    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

    虽则可能性几乎为零,可这种种的迹象,无一不表明,这位罗刹王,岂非正是公子刑天?

    放着好好的昆仑山之巅主人不做,在这黑风寨里当大王,此事,怎么想,怎么觉得违和。

    然而,即便再违和,它也是铁铮铮的事实。

    不死心,又将屋中角角落落翻查了一遍,待瞧见书架之上那本《辛稼轩诗集》的时候,心中的疑惑,是彻底烟消云散。

    昔年,我倒是曾经问过他,“中土地区,那么多的诗词人,你何以偏爱辛稼轩呢?”

    那时,我所读过的诗词,极少,对中土地区的文化,亦是一知半解。

    若说我自个最偏爱的,那便是苏东坡的词和张若虚的诗。

    原以为,公子刑天会给出一个与众不同、惊天动地的另类答案,不料,他的答复,着实令人大跌眼球,“无他,我母亲在世的时候喜欢,我年幼时期,她时常在我耳边念。”

    这就是答案?就是答案?是答案?是答案!

    以前的时候,以为自己的名字,只是他信手拈来之作,并无其他特殊的含义。

    如今想来,早在最初,他或许便醉翁之意不在酒,便暗暗动了情愫。

    千寻这个名字的出处,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这句,这是一种心境,更是一种情感的写实。

    那时的自己,不足十六周岁,太过年幼,对男女一事,全然处于懵懂无知的阶段,更是不晓得情为何物。

    不曾理解所谓的情诗,亦是无法理解,而此刻,经历了人生重重磨难之后,再回头去看当初,再蓦然回首,发现,其中早在圆点,有些事情,便早已尘埃落定。

    兜兜转转,兜转了多大的一个圈子,才明白这些,为时已晚么?

    答案是否定的,并不算晚,还好并不算晚。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记得那小土匪说过,罗刹王可能就在后院的竹林之内。

    公子刑天为何要重新建立一个罗刹王的新身份,这其中的缘由,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无论他拥有着怎般的身份,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我的老妖精,是荣华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