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落雁城祸端起

徐不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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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吁~~~”

    一辆马车由西向驶来,停在了荆国北部重城落雁城的城门外。此时正值傍晚,正是城门内外来往人流最密集的时候。进城的人赶忙在天黑之前找到落脚之处,出城的人则更是行色匆匆,力争在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到达最近的驿站。

    落雁城,正是通往幽云山横天宫的必经之路。

    车厢前靠坐的那位赶车公子玄衣如墨,潇洒俊朗,正是岳烬之无疑。

    他们一行从驭龙岭而来,赶至落雁城整整花了七天的时间。由于歆儿随行,所以一行人通常是在歆儿身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安排路程。但即便如此,接连持续的赶路生活仍旧让歆儿苦不堪言,劳累伤神。所以出发两天之后,他们到达了出驭龙岭之后的第一个小镇,在那里准备好了车驾,以马车代步。

    “我们到落雁城了。”岳烬之温润的声音响起。

    听见此话,车厢里传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紧接着,一只玉手从内探出,将车帘掀起。玉指修长,指端莹润,让人观之便想一见玉手主人的芳容。随后,帘后探出了一张俏脸,肤如凝脂,黛眉琼鼻,一介倾城颜色的绝代佳人。

    宁朝暮自车厢中探出头来,仰头望着高大古朴的城门之上“落雁城”三字,嘴里喃喃出声:“原来这里就是落雁城,我还是头回来此。”

    岳烬之笑答:“这里就是荆国北方最大的一座城池,因与北方北苍国想接,两国之间贸易繁荣,所以落雁城与启天城比起来,繁华程度也不遑多让。而且受多种文化的影响,这里颇有异域风情。”

    说罢,岳烬之打马往前走,边驾车边说道:“今晚我们就在落雁城中休息,待明日一早出发,再行五十里便可到达幽云山的地界。”

    说完略微稍作停顿,接着说:“赶了这么多天的路,歆儿累坏了吧?”

    稍后,便听一个细细弱弱的声音从车厢中传出:“岳哥哥不要担心,歆儿很好。虽说是有些疲累,但比以前常年卧病在床足不出户要快乐太多。”

    女孩儿虚弱的声音之中尽是满足。

    “这些日子所过之处大多都是山岭荒野,荒无人烟。如今到了这落雁城,等会儿稍作休息,可以好好地逛上一逛。”

    “好!”车厢之中齐刷刷地传出三个声音。

    “歆儿你知道吗,我第一次来落雁城的时候都惊呆了,这里居然有卷头发大胡子蓝眼睛的怪人,还有好多好多连我在启天城都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车厢之内传出岳越喋喋不休的声音,谄媚地卖弄着自己的见闻。

    岳烬之笑了笑,此时已过了城门,继续赶车前行。

    “好了,下车吧。”

    车子停在一家客栈门口,岳烬之唤车上三人下车。宁朝暮掀帘而出,虽旅途奔波,却面无倦色,仍旧光彩照人。她甫一出现,绯红色的身影便吸引了过路往来之人的目光。

    宁朝暮下车之后,紧接着出来的是岳越。最后两人合力将歆儿扶下车,卸下行李之后,马车便被客栈的车马小厮驾走安置。四人一行往客栈大堂走去。

    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处,有一群像是来自北苍国的客商模样的人。虽未着锦衣华服,却亦是气势逼人,令人侧目。

    为首的一人盯着远处客栈门口的红衣女子良久,直至其进入客栈还未缓过神来。之后,他吩咐道:“派人盯好,把该打听的打听清楚,你们几个随我去会会他们。”

    随后眼睛微眯,精光暗闪,脸上余下一丝毫不遮掩的垂涎:“我要那个女人。”

    再说客栈之内,岳烬之定下两件上房之后,四人便分作两路回房间休整休息了。待到他们洗刷完毕,换好衣衫下楼,已经天色暗淡,只余西方天空一抹不再耀眼的晚霞。

    岳烬之携三人在客栈大堂中落座,当下便唤过小二。

    只见小二端着茶壶茶碗一路小跑过来,面上堆笑,问道:“岳公子您这次真是好久没来了,小的当真是万分思念啊……”

    岳烬之笑骂道:“依旧是那张油嘴滑舌。”

    小二哥嘿嘿一笑,端的是古怪灵精,随即便问:“谢公子谬赞。那这次还是老几样?”

    “自然。对了,再加一份山楂粥。”

    “好嘞,您几位稍等~”

    说罢拉着客栈酒馆里惯有的长腔而去。

    待小二离去之后,宁朝暮好奇问道:“似乎公子对这里很是熟悉?”

    “那是自然,”岳烬之拿过茶壶将茶满上,“这些年往来各处,来回师门都会在此处落脚。这里环境不错,菜做的尤其好吃,等会儿你们可以尝下,肯定觉得不虚此行。另外,还有一点不为人所知,这家客栈是横天宫的产业。”

    一旁的岳越口茶喷出,反驳道:“明明最后一点才是最重要的……”让宁朝暮忍俊不禁,宁歆儿娇笑连连。

    岳烬之一脸无奈,狠狠地瞪了自家书童一眼。看的岳越一缩脖子,登时不再说话。

    幸好此时小二已经端着他口中岳烬之的“老几样”从后厨而来,缓解了岳二公子被自家书童出卖的尴尬。

    “岳公子,您久等了。酥炸芦花鸡,黄焖牛肉,清茶芦笋,九味芥蓝,三江烩,糖醋猪骨,益气老鸭汤,另加桃花酿一壶,山楂粥一碗。菜已上齐请您慢用~”

    处于落雁城这般繁华之地,这家客栈的菜肴做的确实精致非凡。难得的是这里同样兼顾了做菜的效率,因此招揽了不少南来北往的商人旅人。

    岳烬之煞是满意,一锭银子丢出,准确落入已经转身离开的店小二怀里。他回头一笑,遥遥拱手。行止之间可见长久而来的默契。

    桌上三人看着眼前满满一桌的菜色,闻着扑鼻的香气,不由得食指大动。这一路过来,城镇驿站稀少,包裹里的干粮肉干早已经吃的腻了。即便岳烬之偶尔带些野味回来烤制,但哪能比得上这客栈里的新鲜菜**人可口?

    “这道菜是这里的招牌菜,名叫酥炸芦花鸡。选三月龄的上好散养芦花鸡,将其加特殊材料腌制,之后下油锅酥炸,外皮金黄酥脆,内里肉质细腻多汁……这道是黄焖牛肉,后厨以上好牛脊肉入菜,经过十七道工序烹制而成,肉质滑嫩,口味独特……”岳烬之一边介绍,一边为三人布菜,三人吃的不亦乐乎。

    “姐姐,这粥真好喝。”宁歆儿尝了一口山楂粥,惊喜地说。之后便不依不饶地要让宁朝暮尝尝看,一尝之下,宁朝暮也爱上了这种酸甜的口感。当下便欲叫过小二哥再添一碗,却被岳烬之劝住了。

    “朝暮,歆儿的身体受不得酒力,但是你一定要尝尝这儿的酒。”边说边把酒壶拿过,为之斟酒。

    “这酒,名为桃花酿。还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朱颜醉。酒色如琥珀,入口甘醇,回味无穷无尽,着实为这世间一等一的好酒,亦是这落雁城的一大招牌。此酒后劲不大,酒性不烈,颇为解乏。朝暮不妨试试看。”岳烬之边说边帮宁朝暮倒满一盅。

    宁朝暮举起酒盅,凑至眼前。只见杯中之酒颜色深沉犹如血珀,于白瓷酒盅相映成景。轻嗅一口,便闻到了不算浓郁却味道勾人的酒香。小抿一口,果然如岳烬之所说,入口甘醇,回味无穷,霎时间便让人记住了这种味道。朱颜醉,果然是好名字,贴切之至。

    酒不醉人,人已醉。

    正当此时,一青年人行至桌边,对宁朝暮拱手道:“这位姑娘着实是天姿国色,如同这朱颜醉一样让人迷醉。我与几位朋友偶来此处,不曾想竟得见姑娘这般天人。不知可否请姑娘喝几杯水酒?”

    宁朝暮酒杯放下,扭头打量。

    岳烬之低头喝酒,目光逐渐冷冽。

    世间红颜皆祸水,此话如今着实应了。

    风雨欲来,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