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陈初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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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爵的头发有些长,看的出来是有一阵子没有剪过,和傅斯言的俊雅不同,他的长相偏成熟,剑眉星目,有一种男人的成熟在里面。如果他把头发剪一剪,在换一套衣服……

    看着他的脸,宁楚楚逐渐把他的形象和上辈子张姐经给自己看的照片的形象重叠了起来,她演那部他投资的电影的时候大概是二十三岁,商爵大概是三十岁。

    她现在十五岁,也就是说现在的商爵大概二十二岁。

    “你喜欢股票?”

    “恩。”轻轻的应了声,眼里出现一丝迷茫,要不是因为喜欢股票,也不会傻到把自己赚的所有钱除了吃喝外,全部都投在里面。

    “我听别人说,股票可以让人赚很多钱。”宁楚楚看着他说,每一个成功者背后几乎都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心酸往事。

    商爵原本翻书的手顿了一下,淡淡的回答:“是可以赚很多钱,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更多的是看命运之神会不会眷顾你。”

    “你信命运之神?”

    “我?”自嘲的笑了笑,“我不信,可是这就是现实,让我不得不信。”玩股票就像是走在钢丝上,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影响你的判断,将你推入万丈深渊。

    没有资金,空有一腔理论,他也没有办法施展。

    她试探道:“我运气一向不错,你教我学炒股好不好?”

    “你,让我教?”商爵将书放了下来,“我自己都是一个失败者。你让我怎么教你?”

    “要不,我把我的私房钱给你你帮我炒?”她对数字一向不敏感,让商爵教她也只是说说而已,主要目的还是让商爵帮她炒股。

    “你给我钱?”商爵皱了皱眉,眼前这个漂亮的女孩给他钱让他帮忙炒股,他们俩才见过一次面,脑子没病吧。

    “对啊。”她倒是不担心商爵的人品,据说上辈子商爵就是被人发掘,给他投资。商爵成了股票天才后,依旧给当初为他注资的人炒股。

    商爵打量了宁楚楚一会儿,漂亮的让人想要让人把最宝贝的东西给她,商爵将自己的目光转移到她身上的衣服,这个品牌他知道,一件裙子少说也要几百块,看来真的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孩。

    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子,零花钱都会比他们辛辛苦苦赚一个月的钱多,也许这真的是一个机会。

    良久,他开口:“我叫商爵,没上过正规的股票大学,都是自己感兴趣,然后自学。”他虽然想抓住这个机会但是有些东西,他还是必须要说清楚,“我可以帮你炒股,但是我不能保证会不会血本无归。”

    宁楚楚笑着说:“我叫宁楚楚,宁是安宁的宁,楚就是楚楚动人的楚。刚才要不是你,我现在肯定不会安然的坐在这里。如果打了水漂的话,就当是给你练手了。”她相信商爵自己会有分寸,毕竟就算没有她的投资,他再过一年同样会有人投资他,然后获得成功。

    “要是赚了,就全部给你。”能在他落魄的时候给他一个机会,如果赚了全部给她也值,他主要是多了实战的机会就够了,至于吃饭问题,他可以在研究股票的同时和以前一样找一份工做。

    “全给我?”宁楚楚倒是愣了,那他不是免费给她炒,什么都赚不到,“不行,我们还是6.4分吧。你要是一分不收我倒要怀疑你是不是骗子了。”最后一句话她是故意这么说的。

    “不行,这样你就亏大了,一般股票待炒的人都是按百分之五来抽,你这都百分之四十了。”

    “没事,你以后出名了也能继续帮我炒就行了。”

    商爵简直哭笑不得,只觉得这姑娘傻,但是在以后却更加用心了,不过最后却没有接受宁楚楚说的6.4分,抵不过宁楚楚的固执,才答应三七分。

    宁楚楚回家后,将自己的存钱罐给摔破,把里面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数了数,大概六千多,宁楚楚又在床头柜的最里边,翻了翻,一个红色的存折被她拿了出来,打开它,里面还有五万块。

    五万六,这也是她所有的积蓄了。

    第二天,她去将这些积蓄给商爵,她只给了两万块。

    不过就是这两万块也足够令商爵震惊了,他没想到宁楚楚真的拿了钱给他炒股。

    在这个年代,两万块很多人一年不吃不喝也未必存的下来。

    两个人坐在红星广场的小花园里,钱是用袋子装起来的,商爵拿着袋子,心里无不激动,又和宁楚楚说了一会儿他看好的几只股票,以及现当今股票市场的前景。

    宁楚楚对于他的分析是听不懂,但她却也知道这几年是股票市场发展最好,最登峰造极的时候,如果能抓住这次机会,以后没了宁康的支援她也能够为自己为她妈妈独自撑起一片天空,能让两个人不要活的那么累。

    好像一切都开始走上了正轨,她的心情也好上不少。回去的时候,走路都是轻飘飘的。

    宁楚楚是轻松了,但商爵却没有,他先是将钱全部存入了自己的卡里面,然后回了自己桥底的家。

    还没走近桥底,就发现他的帐篷边有人的说话声。

    “妈的,那个狗杂种回来后我一定要他好看,敢坏咱三个的事情,搞都要搞死他。”

    “不过,阿超,上次那个妞可真漂亮,我昨晚做梦还梦见她了呢。”

    “对啊,那妞好清纯,那天我捂住她的嘴,又香又软,比豆腐还要嫩,要是能玩一次,真让我死我都干。”

    阿超“哼”了一声,“要不是那个狗杂种,她能跑的了?待会他要是回来了,记住我说的,你先抱住他,你就用刀捅他的腿,不要把人弄死,但残废他是怎么也跑不了。”想到那个女孩,只觉得那里又有了感觉,搂了一把自己的裤裆。

    旁边的人跟着笑。

    三个人讨论的太过认真,并没有发现商爵就在不远处,商爵听着他们讨论宁楚楚,污秽的言语让他想冲出去揍他们一顿,但是想了想还是忍住了。他是一个足够理性的人,这时候冲上去,和这群瘾君子斗,就算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他们显然是做了准备来的,要是自己出了点什么意外,岂不是得不偿失?

    于是慢慢地离开了这里,那个帐篷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说值得他留恋的大概也就只有那堆陪他走过一段岁月的书籍了。不过也仅仅只是有些留恋,那堆书他已经看了很多遍,书中的内容他闭上眼就能回忆起来。

    晚上,他没舍得住旅店,在附近随便找了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睡了一夜。

    这夜,他竟然睡得十分安稳,还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获得了成功,有车有房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还有了一个属于他的白衣新娘。

    梦最神奇的地方,就在于能够让人看清楚自己的本心,他只觉得新娘的脸美好的让人想要放肆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