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百步穿杨

称雄天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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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弓箭分成三大类,一类专门用于狩猎,一类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第三类专门用于比赛。用于军事的弓箭要求马力大、箭簇重而尖锐,只要中箭就要使敌人失去战斗力。而用于狩猎的弓箭轻巧、利于瞄准、方便携带,未必需要一击致命。

    练武场上,一匹全身乌黑的马嘶鸣着一路飞奔,马背上的汉子手里拿的是用玄铁打造成的硬弓,重达110斤,比当年西楚霸王项羽的随身之物“霸王弓”只差17斤,没有二石之力,一般人根本拉不动,此弓力猛弓强,被称为“神弓”,射三百步,离弦之箭依然能穿透盔甲。

    离开奔驰的战马200米立着一个箭靶,汉子张开臂膀,神弓拉开,三箭连发,全部射中靶心。传来一阵热烈的叫好声。

    蓝岭熙并没有笑出来。

    他还在想着那只雪狼,还在想着它是如何躲过根本躲不过的连环箭,最后还把他的箭镞咬断。

    蓝岭熙此刻身上穿的是他最喜欢的银盔银甲,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黑色的骏马扬起前蹄发出高亢的喊叫,仿佛也在赞美主人超人的箭法,蓝岭熙脸上却在暗暗发烧。

    它临危不惧,它动作敏捷,它又是那么的健美,无怪蓝梅会喜欢,它真是雪妖吗?

    蓝岭熙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家丁匆匆忙忙跑来,说:“爷,老爷有请。”

    “知道了。”蓝岭熙催着马向府立跑去。

    蓝景卿坐在太师椅上,身边是阴着脸的蓝梅,她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藏袍衣裙,腰间的“恰?”两头用的是黄金扣,正前方嵌满了?、?、白的珠玉和珊瑚,耳廓处缀着鸟状的银制饰品,头上梳的三根辫子表明了她未婚少女的身份。

    蓝梅确实很美,肤如凝脂,白里透红,尤其是她的身材很健美,这是长期骑马锻炼的结果,但是你只要仔细观瞧,发现她的虽然长的很漂亮,可是那双一眨一眨的眼睛却能看出里面的阴险刻薄来,她似笑非笑地看着院门,手里牵着一条全身皮毛乌黑发亮的藏獒,它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只有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

    蓝梅脚下蹲着的藏獒出于青海地区,体型虽然很大,却没有一般藏獒凶猛,相反显得沉稳,顺从,蓝景卿可不愿意女儿去养更凶残的藏獒,怕伤了家人。

    蓝岭熙大步走进来,见到蓝景卿垂下头恭恭敬敬地问道:“阿爸,这么急找儿子回来有事情吗?”

    蓝景卿看着自己的这个儿子,蓝岭熙的母亲是藏族女子,叫益西拉姆,智慧仙女的意思,益西拉姆是一个在府立做细活的女佣,由于心灵手巧,深得他母亲的喜爱,而且益西拉姆长的也很漂亮,眸含春水,体态丰美,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梳着许多根又细又长的小辫子,非常可爱。

    蓝景卿喜欢她,一个家财万贯的少爷公子喜欢上美丽的女佣算不上什么,很快怀了孕,也很快被老爷太太发现并勃然大怒,益西拉姆的结局不会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里,益西拉姆被送往一个神秘的去所,很快被蓝家人遗忘。到是益西拉姆生下的孙子成为老爷的最爱,为他起名蓝岭熙。

    蓝景卿也喜欢自己的这个大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蓝岭熙身高足有八尺,身上流着藏人的血统,使他比一般汉人更健壮,力大无穷。

    蓝岭熙从小喜欢习武,尤其是对弓箭极感兴趣,用于狩猎和用于比赛的弓箭他看不上,擅长使用军队的武器,用他的话来说:“男人就应该驰骋疆场,利镟穿骨,征马踟蹰,刀锋与刀锋迸溅出火花,尸横遍野,河流被鲜血染红,何等的威风。”

    建文元年七月五日,燕王朱棣智擒了驻防北平的张和谢贵,夺占了九门,誓师起兵,开始了一场长达三年的“靖难之役”。蓝岭熙年纪尚小尚未赶上,成为他的遗憾,“永乐年”天下太平,没有更多的打打杀杀,刀枪成为比武的工具,箭镞只能射向草原上的动物,蓝岭熙依然准备着,先是叫铁匠打造了重达110斤的“神弓”,每天练习着,从最初拉不开到弓如满月,箭如闪电,费了多少体力与心血,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到。

    他的武功出类拔萃,他的弓箭更是百步穿杨,被称为草原上的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