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开拔出发

奇龙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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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讨论的过于激烈,以至于他们已经忘却了时间,直到他们走到靠着窗边的走廊的时候,他们才从窗外的夜色意识到现在已经是晚上了。为此,范晓奇更是加快了脚步带领着四名好兄弟向*师杨云的办公室走了过去。

    当他们打开*师杨云的办公室大门的时候,他们吃惊的发现他老人家的办公室里边已经站了不下于七八名‘将军’。

    “找到人了?”*师杨云坐在办公桌前的办公椅上,向刚刚进门的范晓奇问道。

    “是的,*师。他们几个都愿意跟我一起赴汤蹈火!”范晓奇指了指身边的几个人说道。

    “好,好。都进来吧。”*师杨云继续道。

    于是几个人一起走到了*师杨云和几个将军们的面前。

    “这几位是我派去炽焰帝国边境地区,为了以防万一,当你们遇到危险情况时前去用军队接近你们的将军。”*师用那只苍老的手指了指身边的几位将军说道。

    七八名军官也配合着*师杨云的手势,向几位勇士礼貌的行了个躬身礼。

    包括范晓奇在内的几名勇士也马上向几名军官回敬了一个躬身礼。

    “呵呵。”*师杨云微微一笑接着道:“我来问一问,你们几个确定都要去不顾自己的生命去完成这个艰巨而意义重大的任务吗?”

    “是的。”

    “我们愿意为了这个任务为您赴汤蹈火!”

    ………………

    几个人信誓旦旦的道。

    于是,*师杨云接着道:“好,非常的好。但是……由于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关系到整个白马国国家的身世存亡,所以……”当他说道这的时候,他故意停下来瞧了瞧几个人的表情。他发现,包括范晓奇在内的几个人的脸上纷纷露出了一丝凝重和担忧。于是,*师杨云接着又道:“所以,尽管我相信你们和范晓奇一样英勇无比,但是我却不得不对这件大事谨慎从事。”

    “*师,你的意思是……”范晓奇疑惑道。

    “我一开始就和范晓奇交代过,这件事情成功之后,你们能得到相当大的利益。直接加入特种部队,这对这个监狱中的任何一囚犯来说,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因此,你们付出的代价将是很大的。出了生命危险之外,你们还必须向我证明你们百分之百的忠诚。”*师杨云表情严肃的陈述道。

    “证明我们的忠诚?”

    “证明我们的……忠诚?”

    几个人一脸疑惑的面面相觑了一阵。

    “是的。”*师杨云接着说道:“有关这个问题,我和黑水岛空中监狱的最高层一起商量了很久,最终我们一致认为,只有一个办法能够证明你们的忠诚。那就是……”说道这的时候,*师杨云从办公室的抽屉里边拿出了一个木夹子。

    几个人紧张兮兮的望着*师杨云手中的木匣子,似乎是预感到了什么。

    于是*师杨云一面打开木匣子,一面继续说道:“这里是几瓶含有剧毒的慢性毒药。也是我们黑水岛空中监狱特制的毒药,只有我们的人才能够解这种毒。如果你们真的是忠心耿耿的话,那么请将这几瓶毒药服下。两个月之内,如果你们不回来,你们个个都会毒发身亡,而且将死的很惨。”

    “什么……”

    “什么,这也……”

    “*师!”

    ………………

    几个人听完之后,同时惊叹了起来。

    “也许你们会觉得这中做法,有点逃过冷酷无情,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正义,为了千千万万人民的生命。所以,如果你们同意去执行这个任务的话,就必须这么做。”顿了一下,*师杨云接着又道:“当然啦,如果你们此时已经后悔了。我也不勉强你们,你们可以马上走出我的办公室,我就当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听完*师杨云的这番袒胸露肚之言,几个人马上陷入到了激烈的讨论之中。由于在场的人非常多,所以他们讨论的声音并不大。但气氛却是异常的紧张。最终大家争来争去还是决定,为了能够获得自由,死了也是值得的。因为,对于一个要一辈子呆在监狱里的人来说,跟直接宣布死刑其实已经意义不大了,所以他们这次不管怎么说都是赚了。

    在下定决心接受这个危险的任务之后,包括范晓奇在内的几个勇士,吞下了毒药。*师杨云和几个军官再和他们详细的交代了送信任务之后,将信交给了他们。

    几个人接到这封价值千万的信件之后,迅速的回到了‘家’中,在稍作准备之后,出发了。

    范晓奇在这一过程中,利用了片刻空闲时间去李梦琪的房间看了看,准备去看看‘千年雪绒果’的情况,但是遗憾的是李梦琪刚刚好不在家,所以范晓奇只好顾全大局,把这件相对较小的事情先放一放了。

    很快,一行人在*师杨云的护送下走出了这座监狱大城堡。

    除了范晓奇之外的另外四人差不多都有好几年没有踏出这座城堡半步了,所以一时之间是忍不住表露出了自己激动的情绪,显得激动万分,甚至是欢呼雀跃。

    很快*师杨云就将五个人送上了船,几个置生死与度外,一心只想成功的勇士,终于获得了久违的自由,踏上了征程!

    到岸之后,他们告别了船夫和送行的几个士兵和一名地级军官,继续向着赤炎帝国的方向前进。

    很快他们便在路边找到了一家合适的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他们起床之后继续前行,大约用了两天的时间,他们便抵达了炽焰帝国的边境地区。在这个即将一去不回头的地方,几个人稍作停留和整顿。

    他们详细的考虑起了即将展开的突破炽焰帝国将信送到白马国的计划。在细致的考虑了危险系数和自己的能力之后,他们决定先不要动,用几天只见整顿一下装备和人手的比较好。因为,如果能力不够的话,就算是用最快的速度向前冲击,也只能是飞蛾扑火,自找死路。

    第二天早上,范晓奇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怎样使用他从*师杨云手中分到的那份钱。南宫无痕建议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顿;陈铁建议他雇一个跟班;赵羽和蒋蓉建议他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情妇。

    酒饭当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酒饭是赵羽去订的,跟班则是陈铁帮助找的。这个跟班是庇卡底人,我们这位自命不凡的陈铁,看见他站在杜奈尔桥上往河里吐口水,观看水面漾起的一个个圆圆,便把他雇了来。

    陈铁说,这个人当时那样专心致志,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沉着冷静,因此不用什么人推荐,就把他领了回来。这个庇卡底人名叫小赵,他被雇佣他的绅士的非凡派头迷住了,以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儿。可是,到了这个主人家里一看,下房已经让一个名叫小王的伙计占据了,而陈铁对他说,虽然他的寓所相当宽敞,但容不下两个跟班,他得去伺候范晓奇,他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范晓奇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帐,他又以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谢上天,让自己跟了这样一个富人。他是个长期混不饱肚子的角色,这次盛筵的残羹剩饭让他饱吃了一顿,所以直到饭后他仍然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不过,晚上为主人铺床的时候,小赵的幻想破灭了。房子倒是有两间,一间过厅,一间卧室,床却只有一张。小赵只好从达达尼昂床上抽出一条毯子,睡在过厅里;范晓奇呢,从此就少盖一条毯子。

    南宫无痕也有一个跟班,名叫小李,是他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训练出来,给自己当差的。这位高贵的爵爷生性沉默。这里所说的爵爷当然是南宫无痕。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陈铁和赵羽,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

    南宫无痕虽然年方三十,仪表堂堂,思想高雅,却谁也没发现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也不阻止别人当他的面谈;他偶然插两句话,也多是尖酸刻薄,愤世嫉俗。显而易见,这类谈话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显得像个老头儿;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里默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里默说话的。

    小李对主人的品格深深热爱,对主人的天才极为敬佩,但在他面前总是诚惶诚恐。有时,他自以为完全领会了主人的意图,雷厉风行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却与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驰。每每遇到这种情形,南宫无痕耸耸肩膀,并不动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顿,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一天才说几句话。

    陈铁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性格与南宫无痕完全相反。他不仅话多,而且爱大声嚷嚷,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南宫无痕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南宫无痕,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可是,南宫无痕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陈铁,显得相形见绌了。陈铁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外边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托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按下南宫无痕的跟班小孙不谈,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小李吧。

    小李是诺曼底人,本来有一个温厚的名字,叫李如钢,主人给他换成了小李这样一个非常响亮,非常容易记的名字。他给陈铁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个钟头的自由时间,去搞点什么名堂,满足自己其他方面的需要。这条件波托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他拿出几件旧衣服和替换的斗篷,去为小李订做了几件紧身短上衣。多亏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把这些旧衣服翻成了新的。不过,有人怀疑裁缝的老婆想让他放弃贵族习惯,屈就于她。小李到处跟着主人,可神气了。

    至于南宫无痕,他的性格介绍得够充分的了。再说,他本人的性格也好,他的伙伴们的性格也好,我们可以在其成熟的过程中随时介绍。赵羽斯的跟班,名叫小王。由于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教士,所以这个跟班像教士的仆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裳。他是贝里克人,三十五到四十岁光景,性情温厚,文静,人长得胖胖的,在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常读宗教书籍,必要的时候,也为主人和他自己做饭,菜的样数不多,但极为可口。除此之外,他算得上又哑,又瞎,又聋,忠实得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临时住所吧。

    南宫无痕住在费鲁街,和户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