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鲜花

南风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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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王朝建立百余年来,经过三代皇帝勤勤勉勉励精图治,当今天下已是四海升平,八方宁靖。

    建国之初,太宗皇帝体恤功臣,除将皇族宗室中有从龙之功者加封七位亲王与九位郡王,又将跟随他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的十二名武将加官进爵,分封国公,一时之间这十二个勋贵家族声势鼎盛,如日中天。

    平国公府方家更是十二家族之中头一号富贵风光的,甚至比之几位郡王更得圣宠。只因老平国公对太宗皇帝曾有过救命的恩情,天下承平之后还没在富贵乡中多享上几天福,便因当日旧伤仙逝了。太宗皇帝痛失忠臣良友,自此更对平国公府多加照顾,又让平国公的儿子方之修直接承袭公爵而未降等。

    至今平国公府已是赫赫扬扬数十载,其他几个家族多少已显出几分颓势,只有平国公府仍旧势如烹油,圣眷正隆。

    昔日方老国公已是古稀之年,他的长子方明晟降一等袭了侯爵之位,如今在户部任职左侍郎,膝下又有一个嫡子和两个庶子,其他皆是女儿。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样一等一的富贵之家,上有圣宠,下有实权,不知羡红了多少人的眼,如今却也为儿孙之事愁煞了方老国公和方侯爷这两个大家长。

    方越笙,方府的嫡长子,富贵乡里出生的娇贵小少爷,众星拱月般养大的名门贵公子,如今的公府世子,方府下一任的当家人,却偏偏是个不学无术,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子弟。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今方老国公还健在,因此他们方府还能扛得住那个公府的匾额,但是传到方越笙之后也不过区区一个伯爵之位。方侯爷和方老国公并不求他有多少本事,但能守成,能守住父辈们积赞下来的这诺大家业,也就知足了。

    但看他现今这副模样,文不能提笔武不能扛抢,连底下庄铺送来的账本他也是看不懂的,这要如何守住家业?奴大欺主不是什么新鲜事,明主尚且需要几分手段才能震得住那些油滑奴仆,对有些中饱私囊之事只要不过了限也得睁之眼闭一只眼,何况他这么一个诸事不通偏又爱听奉承话的纨绔儿子?到时候被那些刁奴打包卖了他可能还帮人数钱呢。

    不,他大概连钱也数不清楚。

    方侯爷现在已经是一想到这个儿子他就头疼,胸闷。

    这一日晌午,方侯爷正在书房中接待几位来访的旧友,一名小厮从外面跑到门槛边上,垂首恭敬道:“老爷,凌少爷下学回来了,来给老爷请安。我说老爷正在会友。凌少爷现等在院门外,老爷要宣他来见么?”

    方侯爷还未开口,一位友人先笑道:“凌少爷?可是那个叫凌戟的年轻人?方侯,你家这个家仆可了不得。老夫平日里不怎么出门却也听说过这个后生,这位的名声在京城内外可都是响当当的,不简单哪。世人都只羡公府繁华富贵,却不知贵府并不是富贵二字就能说尽的。就这样一个公府家仆出身的年轻人,已将多少只知吃喝玩乐的世家子弟给比下去了。”

    “哪里,哪里。”方侯爷谦道,“世兄有所不知,他并非我府中家仆。他的祖爷爷乃是先国公爷的心腹长随,当年随着先国公爷南征北战,十分忠勇。他的爷爷与父亲如今虽仍在府中当差,但是这个孩子,我从小看着就与常人不同,必定不是池中之物,一个仆役的身份却让他寸步难行,也太埋没了他的本事,因此早已将他的卖身契发还于他,脱了奴籍,让他也好谋一个好前程。”

    又一友人点头道:“原来如此。我说他为何能进启明书院念书进学。虽说如此,可是这位小朋友在外从不避讳自己是公府家仆出身,听说偶尔还担着府里的差事?这也难怪外人不知情的仍当他是贵府奴仆。都说不以出身论英雄,说得容易,又有几人能做到?本来读了书的孩子总有几分清高,目下无尘,此人年纪轻轻便有这般宠辱不惊的气度,又如此忠心耿耿,倒也难得。”

    “这样的人才,方世兄还不赶紧请进来与我们见上一见。”

    方侯爷一一笑应着,向小厮道:“去让他进来吧。”

    小厮领命而去,不多时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从院外行来,走到堂前,弯身抱拳向在坐诸人一一见礼,脸上不见一丝殷勤,也无半分倨傲,竟是淡定如常,却自有一分从容气度。单是这一份气度,就轻易让人忽略他的年纪,忘记这不过是一个弱冠少年,让人难以轻视。

    “凌小友不必多礼。”一人笑道,“老夫听说你早年考取过武状元?”

    大华王朝以武建国,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对于武人自是极为看重的。虽然至如今天下承平日久,边境也安静了许多年,武将多年无用武之地,文人的地位已隐隐高了一头,却也没像前朝那样,将武将压得喘不过气来。

    武道科举也不像普通的科举那么麻烦,每三年一回的武试,分为兵法,体术,兵器几项,除了考兵法需要坐下来写写字答答题,其他的便是擂台上见真章,赢者为王。能考下一个武状元来,即便比不上经历过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几级小考大考,既拼智力又拼体力最后由帝王钦点出来的文状元那么万里挑一,却也是极为难得的了。

    “不过是小孩子家争强好斗的意气,不值什么。”方侯捻须笑道,脸上却满是自豪,看上去倒果真将凌戟当成了自家子弟。

    “哦?那为何凌小友没有去做武官,却又转头考起了秀才举人,进了书院?凌小友难道也觉得武将上不了台面?”

    凌戟看了方侯爷一眼,方候爷也只是无奈地对他笑了笑。他这个友人是文人出身,一直有些看不上武将,总认为武人粗鄙,只会动枪动棒,有辱斯文。方府虽是武将出身的勋贵世家,如今方侯爷在户部任职,也算是个文官,平日里打交道的文人酸儒多是如此,他也早已见怪不怪。

    凌戟见了方侯爷如此神情也能猜出大半,不与这倔强老头过多纠缠于此,只低首道:“晚辈蒙方侯爷大恩,得侯爷倾力栽培,自然不能只奔自己的前程。晚辈的毕生心愿惟有辅佐世子,光大方府,才不辜负了侯爷一片苦心,才对得起侯爷的栽培。”

    “好,果然是难得的忠义之人。方侯得此忠仆,好福气啊。”几人笑着恭维道,却也仅是客套,并不见初时的兴致盎然。

    凌戟在京城里的确赫赫有名,十七岁时便考中了武状元,却未出仕,转头又去念书考秀才去了,如今乡试已过,还是解元出身,又进了全国最大的启明书院,看着正是前途无量。当今圣上爱才不论出身,如此文武双全的人才,未来正是不可限量。

    但若他只是侯府门下的一条狗,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管他是真的忠贞不二,还是只想搭着国公府的大船为自己的前程铺就一片平坦大道,但事实是只要他被烙上世家的印记,就不可能得到当今重用。

    若是为了前者,那不过是个愚忠之人。若是后者,也不过是个目光短浅之辈。不以出身为耻是君子之风,但总是将自己摆在奴仆的位置,便是自轻自贱了。

    在坐诸人都是朝堂上混油了的人精,面对这样的年轻人,也只能暗暗惋惜一声,再多的却没有了。

    方侯又关切了凌戟几句,便让他退下了。凌戟自始至终神色淡然,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感受到在坐诸人的轻视。这人向来机敏,想来不是那么愚钝的吧,必然也是有所察觉的。

    凌戟还没走出书房,一抹急匆匆的身影便从外面一闪而过,毛毛躁躁的,身后追着几个小厮,呼拉拉地跑了过去。方侯爷尽管没有看清,但是凭着他开始眼皮跳脑壳疼胸口闷将起来,他就知道这必定是那个小讨债鬼无疑了。

    再看那凌戟,原本步伐从容的身影微微一顿,脚下一转,便追着那身影过去了。

    方侯暗叹一声,心底里有七分的满意,还有三分的复杂难言。

    凌戟是个忠心耿耿之人,至少他一贯的表现向来如此。

    就是这一份忠心耿耿,才让方侯爷对凌戟另眼相看,不但脱了奴籍更是鼎力栽培。虽然的确抱着惜才的心思,但更多的却是私心。只因他的儿子是扶不上墙了,这个凌戟便是他给儿子雕磨的一杆枪。

    如果换作别人,方侯爷是断不敢如此武断行事的。培养出这样一个在未来极有可能高过主子的一个奴仆,升米恩斗米仇,养大了养壮了的仆人是定然不会将忠心放在旧主人身上的。

    但是凌戟却不同。凌家是方府的家生奴仆,凌戟可以说是方侯爷看着长大的。

    虽然这个小子从小就心思深沉,喜怒都很少显在脸上,连一双眼睛都比常人生得更黑一点,饶是混迹朝堂多年见惯了各色人等的方侯爷,都觉得难以看透他的想法。但是有一点却让方侯爷极为看重——这个凌戟对于自己的儿子分外忠心,甚至到了愚忠的地步。凌戟也从未隐瞒过这一点,甚至于有不少迹象都显示出他对于方府的忠诚也不过是看在方越笙的份上。

    方侯爷对此事其实极想不通。不是他要贬低自己的儿子,他自己生的儿子自己知道,这家伙横看是个草包竖看还是个草包,惟一的优点大概就是生就了一副好皮囊。如果他这是个闺女,自古少年爱红颜,凌戟过不了这个美人关,身为男人的方侯爷倒也不难理解。但他这是个儿子,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他哪来的人格魅力能让凌戟这样的人才死心踏地地追随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