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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不得不佩服郑广胜头脑灵活。
他点了点头,以点带面在未来可是一种很常见的促销方式。
郑广胜不断的询问着,林枫也毫不藏私的将后来一些成熟模式详细讲解着。
渐渐,郑广胜对眼前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少年愈发看重,林枫也觉得郑广胜理所当然能有今天的成就,不说别的,就这不耻下问的好学劲头一般人就比不了。
两人愈发惺惺相惜。
饭菜端上桌,郑广胜感叹道:“与小兄弟畅谈一番,的确让人眼界大开啊。”
林枫谦虚的笑了笑。
在一旁被冷落许久的李明打开桌上的酒,自来熟的道:“郑哥,你就别小兄弟小兄弟的喊了,他叫林枫,你可以喊他疯子,我叫李明,你叫我小李就成了。”
郑广胜哈哈大笑道:“那我就充大一回,小李,将酒满上。”
酒桌文化一直是拉近彼此距离的最好方式,特别是在鄂东这个人人好酒的偏远角落。
两杯酒下肚,彼此之间也逐渐放开了。
郑广胜与林枫李明干上一口道:“我看小兄弟每天只卖衬衫,你就没有想过卖点别的?”
林枫放下酒杯笑着道:“能把衬衫卖好就不错了,要是再卖别的可得累死。”
林枫话虽这样说,但是眼睛却一直看着郑广胜,待看见郑广胜满脸欣慰的时候,林枫知道自己在县城的动静不会引起这个地头蛇的反感了。
果真,大家共同发财才是长久之道。
酒足饭饱,郑广胜心满意足的望着林枫道:“我看你们现在每天的量挺大,也许要不了多久就会近乎饱和,有没有朝着乡镇发展的想法?”
“乡镇?”
林枫皱了皱眉头。
林枫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一个县城就这么大,下面的乡镇人除了人口稀少购买力也要逊色许多,所以林枫之前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望见林枫的表情,郑广胜微微一笑道:“疯子,你可别小瞧乡镇。”
郑广胜理了理衣领接着道:“这些年随着打工浪潮,乡下逐渐变得富裕起来,但是由于受限交通便利,他们买东西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方面,没人愿意花上几块钱的车费来县城买一件衬衣呢?但是谁说他们没有需求呢?”
林枫陷入思索。
郑广胜接着道:“而且相对与城里人,乡下人更喜欢也更需要这些排场,不说别的,你看现在,许多城里人现在逐渐习惯将手机放进兜中,那些手机套最好卖的地方都是在乡下。”
林枫微微一怔,随即了然。
城里人已经逐渐不需要白衬衣黑皮鞋衬托自己的优越感,而相反,经济条件稍逊的乡镇才是这些产品最迫切需要的地方。
林枫不禁感叹,重生果然不是万能的。
有着先知的眼光或许能够让一个人小富,但是想要站到顶端仍然需要不断的学习、积累。
“那去试试?”
林枫问道。
郑广胜道:“我们一起。”
“我负责卖衬衣。”
“其他的我配套到位,还是用你这套模式。”
两人迅速达成一致后,林枫笑着道:“没想到郑哥瞧得上这点小钱。”
郑广胜哈哈笑道:“赚钱,哪里分大钱小钱,而且,这才不是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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