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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阿狸(第4页)

等王朝将母狐的尸体处理好,崽狐已经能够颤颤巍巍,跌跌摆摆的走路。

好嘛,它居然蹭到了王朝的脚边,睁大一双红宝石眼睛看着王朝。

王朝将它搬开,“小崽子,我不杀你你还往我身上凑,嫌命长吗?去去去!”

然后翻身上马。

没走几步,就听到那幼狐却呜呜嘤嘤的叫了起来。

王朝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小崽狐一摇一跌的朝他走来,大眼睛仰瞪着王朝。

在“老花镜”

中,幼狐身上呈现的却是从未有过的粉红色。

粉红色?这代表什么?

王朝突然想当一个词:印随!

据说有些初生动物会将它看到的第一眼的移动物体当做是自己的母亲,并跟随着它/他。

王朝心想:“我去,这狐崽子把我当它的老妈了?”

王朝跳下马,走了好几个方向,果然他到哪小狐崽就跟到哪。

王朝心里有些别扭。

莫名其妙的被小狐崽当成了至亲,跟随他,依赖他,这叫什么事?“要不干脆杀了它一了百了?”

王朝这样想着,却就蹲下身子,看着幼狐红宝石般的眼睛,它的眼睛仿佛有着某种魔力——或者这应该叫“萌力”

,看着这双眼睛,王朝实在是不忍心下手。

就这样,幼狐又蹭到了王朝的脚边。

“你还真赖上我了是吧?”

王朝嘀咕一声,叉起幼狐,轻的没有一点重量,“行吧,行吧!

养个狐狸也不错,到时候给我的娃当宠物。”

王朝换了个地方,避开血腥味,取出野炊炉子烧了一锅温水,把幼狐丢进去煮——呃,洗了一遍。

接着又温了一小锅纯牛奶。

幼狐显然是饿坏了,尝了尝牛奶的味道之后就一头扎了进去,还给呛到了。

等小狐崽吃饱了,王朝把东西都收拾好,拖着它就翻上马背,把幼狐托在臂弯处,“对了,该给你起个名字。

看你红彤彤的,就叫你阿狸吧。”

没走多远,王朝就听到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这么快就找上来了?还正tm心急啊。”

然后王朝调转码头,朝另一个方向奔去。

出谷的路又不止一条。

只不过谷口是唯一一条可以通车的路。

他又不开车,哪都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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