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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像是一只风筝,拉着的那条线飘荡在空中,谁都不敢保证天有不测之云。
宋随意在阳台上新栽种了一盆花,当宋思露问她这是什么时,宋随意说:“是百日菊。”
百日菊宋思露看过,在她看来这花不太漂亮。
可是在自誉种花匠的宋随意眼里,花从不分高低贵贱,有些花受宠有些花不为人知,只都是因为人为区分。
唯一的问题是,她在附近菜市场上买来的这盆百日菊,似乎出了些毛病,叶子长起了斑,这是病。
宋随意打算找那个卖花的算账,居然卖了一盆有病的花给她。
不怪也怪她,轻而易举能上了人家的套,偏偏她是自己学种花的呢。
只能说那天她鬼迷心窍了,眼里看的恐怕不是花,而是满脑子想着他。
于是,她把这事儿写在了给他的信件中,如此写着:杜大哥,我受人欺负了。
一个卖花的,居然欺负起一个种花的,你说是不是都本末倒置了?
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都和他诉苦?不,是真正有事情的时候,只怕这个丫头反而是不会和他说实话了。
一天一封信,邮递员现在每天都必须到他这儿送信,不由叫苦连天,说:“刮风下雨都要写信给你,杜医生,这个给你写信的人是谁?”
杜玉清淡淡的,把自己写好的信交到邮递员手里:“她没有信来,我这也要寄信。”
邮递员无话可说地收下他要寄出去的信,开着送信的电动摩托车走了。
杜玉清拿着信回到屋里,关上门,拿了把剪刀小心打开信封口,手指取出信封里的信。
她用的是规格的信纸给他写信,一本正经的,恐怕是担心被他说他们两个隔代。
这总是能让他浮现出一种哭笑不得的美妙的感觉。
只能说,这丫头,让他总会莫名其妙的心疼。
展开信纸,上面是她一排排钢笔字,字体还可以,只是比起他练过毛笔的功底,只怕差了一些,因此,她也体会到了,现在信上写的每个字都是几乎用力写出来的。
杜玉清想都不用想,边看,边已经取下衬衫口袋里别着的钢笔,给她写信:字只是代表语言的一种,除了表达意思,并不具备其它功能性功能。
每次念着你的名字的时候,都是想着随意真好,如果随意变成用力,反而不怎么好了。
写到这儿,他的笔头顿了下,眼角微眯,是突然想,如果那丫头看见了他这段话,不知是不是会捶胸顿足,大叹起:你这人不是总说我们两个隔代吗?我看,不是你大我十一岁,是我比你小十一岁了。
眼前仿佛浮现出她那张生气勃勃的脸,她撅着嘴角像牛脾气和他争执观点的眼神。
她大概不知道,她本身就像是一幅画,一幅活灵活现的画,到哪儿都能吸引人的眼球。
在他心中,她是个如此美好的女孩。
但是,如今他们分隔两地,她身处那个繁华的大都市中,真心不会有人追吗?杜玉清的眸子里闪烁着,低头,继续看她信上写的内容。
她的信里,一般写的都是自己生活中的琐事。
只能说,她人的性子和他差不多,都是偏向含蓄。
那次两人之间的告白,还属于非常艰难的一次突破。
在信里面洒洒洋洋地写一堆情话对他们两个来说基本不可能。
即便如此,读着她生活中的那些琐事,能让他亲身感受到她在那边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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