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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动不动就让我滚!
可这样的幻想存在于脑子里的时间并不长,因为我更想听听他接下来还会说点什么。
这时候我指尖夹着的香烟已经燃烧掉了三分之二,我吸了一口后丢在了茶杯里。
我死都不愿意做轻易妥协的输家,可我是程乙舒,乙舒,乙舒,逞强已输……
我挑起了傲气地笑容说:“喔?你想了什么呀?”
阿临却在这种时候不好意思起来,嘴里轻‘嗬’一声,然后瞥去头去。
他从茶几下方抽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钢笔,随便翻开一页,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推到我面前。
他的字并不是特别好看,且有几分生疏,想来在信息化时代中,随便敲击一下手机和电脑的键盘就能打出一系列标准的宋体字,只要写好自己的名字,在签合同或者签文件时能流畅书写,别的时候用到手写的机会是真的太少了。
我突然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
我看他一眼正经与茫然,笑得越是止不住。
他狂躁地从我手中扯回了笔记本,撕下那一页直接用手揉皱,咚就丢进垃圾桶。
阿临写的是:搬回来。
而我之所以笑是觉得这行为很幼稚。
如果他直接说出来明显会霸气许多,可他却用不算好看惊艳的字写了下来,反而有点丢人。
他实在是恼了,直接伸手过下狠掐我的下巴。
我疼归疼,依然觉得他逗得很,嘴巴被捏成章鱼嘴,眼睛却还是在笑。
一时间什么你输我赢的,他的三个潦草的字就打破了所有绷着的气氛。
“笑屁!”
阿临嘴里凶着,可因为我笑出了眼泪,他也忍不住勾起嘴角,跟着我一块笑了几声。
后来他就放开我,讨好一般给我做夜宵。
他忙了很久,出来时满头大汗,上衣已被脱去,一块毛巾挂在他肩膀上,勾人的要命。
他折回厨房去拿筷子。
烈火般的穷奇图案覆盖了他整个后背,我不过是不经意间对上穷奇的那对眼睛,心里就发了毛。
仿佛周围被一种邪恶至极的气体所包裹,但最该死的是,我却那么贪恋着。
阿临拿好碗筷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饭桌上,夜深人静,美食勾引,我的胃比我的嘴要不争气许多,从他手里接过筷子直接挑了一块,入口时总觉得连咀嚼都成了一种乐趣。
我咽下一口菜,把筷子抵在一侧嘴角:“知道错了,所以这是在对我献殷勤?”
或许是吵架后的惬意更为难得,他用中指拨了下我的头发,挺心机地对我说:“什么错不错的。
你想过没有,老程就算再粗矿,今晚也肯定看出来你和爷有一腿。
你不搬回来,难道等着嫁那个熊包?”
被他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说的一点儿没错,刚在吃饭时他当场就紧紧地搂住了我,这哪里像一个长辈对待小辈该有的亲昵。
我有些慌了,悄悄咽口唾沫问:“我爸会不会打死我?”
“他敢!”
阿临阴柔的发声,就好像什么都无所畏惧似的,大有种豁出去的意思。
可我内心的孤妄依旧没有消失,我和阿临真正的问题也不是双方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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