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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山并不高,更不巍峨。
还未进门,为首的那个便扯着脖子大声喊道:“大哥,我们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了,难道每次空手而归都要我去接你们?”
有些破败的屋子里传出一阵声响。
接着探出半个头来,年纪轻轻形容俊朗,头上顶着一方深蓝色的布巾。
乍一看去,文质彬彬的,简直就是一个俊俏秀才郎,哪里有半点劫匪的模样。
“往日呢,我们空手而归是见被劫者都是跟咱们一样的落魄之人,便不忍心下手。”
劫匪也是个爱面子的,见大哥当众打他们的脸,赶紧出言找了些理由搪塞,“这次不同,这次人家姑娘自愿上山来给大哥做压寨夫人!”
大哥这才看见叶梅他们,赶紧闪身回屋去了。
众人都不解何意,刚才说话的那位笑道:“我们当家的见来了外人,回屋打扮自己个儿去了。
不瞒你们说,大哥也是个爱干净的斯文人,不信你们来瞧瞧。”
说着拉了叶梅蹑手蹑脚探到窗下,透过窗户上的破洞向里面看去。
只见屋里的人一身深蓝色旧布衫,正爬在水缸前修饰容貌整理衣衫,叶梅不由得“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
那人听见笑声,转身不好意思道:“姑娘见笑了,初次见面,在下形容憔悴衣衫褴褛,还请姑娘不要以貌取人。”
叶梅笑道:“大当家的戎马生涯,还这么在乎容貌衣着?”
“平时也不在乎,今日是见我们领来了女眷,所以才会这么精心收拾一番。”
“老二!
你别在人家姑娘跟前损我,我……我即便不拾掇也比你们好看!”
那二哥靠在墙上,傻呵呵笑着点头,算是承认了大哥比其他几个都帅的事实。
山上好些日子没有这么大获全胜过了,自然是要摆了庆功宴好好犒劳一番兄弟们。
但见他们有人盛酒,有人烤肉。
酒是从山下农家百姓那里买来的香米酒,肉是山上林子里的野猪肉,不一会儿酒肉就摆满了粗木桌子。
大家伙儿欢笑着挤在长条凳子上,捧着手里的肉大快朵颐起来。
叶梅几个肚子饿的咕咕叫,也学着他们的模样大口吃肉,唯独这酒是滴点不沾。
大哥连着三碗烈酒下肚,脸上渐渐泛起了红霞,话也多了起来。
原来他是姑苏城人氏,名叫吴胥,连年参加朝廷选拨人才的科举考试却未能得中一次,目前还只是个举人出身。
三年前再一次落第之后,他落魄回乡途径此处,被山寨的这帮人劫持了。
因当时的大当家(现在的老二)生平最为敬重读书人,便主动将山寨第一把交椅让给了落魄的吴胥,自己屈居山寨老二。
吴胥自诩是读书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后来渐渐发现山寨的人不仅仅打家劫舍,偶尔也会劫富济贫,加之多次落第没有颜面见江东父老,便半推半就的留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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