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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王之番外(第4页)

啊,毛绒绒的……揉起来一定很舒服……

一边跟着前面的大狮子走着,卡莫斯一边还想着侍女那高耸的胸部……上,窝着的那只小小的、毛绒绒的、像是毛团儿似的小奶狮那副圆滚滚的小模样。

啊,真想抱过来揉一把。

…………

……………………

也不知道那位喜滋滋的侍女知道了卡莫斯王的想法会是什么表情。

是的,没有人知道,卡莫斯,这位亚伦兰狄斯的王,年轻的英雄,战场上宛如雄狮的战士——

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他喜欢可爱的小东西。

从小到大都喜欢。

尤其是那种毛绒绒、软绵绵、暖呼呼、有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的小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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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宫之中,也有一些女官以及女性贵族养着小猫、小狗、小兔子之类的宠物。

每次看到女人们抱着那些毛绒绒的可爱小宠物揉毛的时候,他就心痒得不得了,恨不得立马也抱上一个可爱的小萌物揉一揉捏一捏蹭一蹭。

但是——

他是谁?

他是威严的王者,他是凶猛强悍的战士,他是敌人眼中的猛兽。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英勇强壮的男人!

所以,为了保持住自己那高大上的伟岸形象,为了确保自己刚猛的形象不会被削弱,卡莫斯王觉得,他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作为糙汉子真男人的自己有着这样一颗柔软的萌物心。

他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的这种爱好!

一边走着,卡莫斯又想着,等找到那个调皮的小奶狮,是不是能过过手瘾揉一把。

但是想了一想,他很快就放弃了。

因为那些小东西都不喜欢他。

原因不明。

其实他也有背着别人,一个人偷偷跑去花园里找小兔子、小松鼠,或者一些小幼崽之类的,想要逗一逗,摸一摸,让自己稍微满足一下。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的,那些他喜欢的可爱的小东西总是一看到他就冲他龇牙,对他极不友好,或是一看到他就跑,死活不肯靠近他。

反而是猛兽类的动物对他颇有好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他身上嗅到了同类的肉食动物气息。

前方传来了吵闹的声音,远远地似乎看到一群小鬼在闹腾。

卡莫斯皱了皱么,抬手掏了掏耳朵。

说实话,他超级讨厌小孩,觉得那种东西一点都不可爱,一个个调皮捣蛋又烦人,除了给人添麻烦之外毫无用处。

这次从王室旁系血脉中选王弟的事情,也是因为他被左丞相絮絮叨叨地逼着他赶紧成婚生子逼得烦了,就顺口应了下来。

不过就算答应下来了,他也不打算插手,随便下面的人去折腾好了,反正有他信任的那些心腹把关,谅那些老头子也没办法在其中搞什么鬼。

他已经打算好,明天只要去露个脸,然后就放手不管了。

他本来是对小鬼之间的打架不感兴趣的,但是他的大狮子偏生就是往那个方向走了过去,他也只好跟了上去。

隔得近了,他看到那场面,顿时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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