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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端果然没让闫思弦失望。
一回家,他就拆了一个前几天收到的快递,将里面的东西连同包装递给了闫思弦。
“送你的。”
吴端没什么把握的样子,又补充了一句:“先说好了啊,别嫌便宜,另外,不喜欢也给老子忍着,要是让我看出来……”
他伸手做了个抹脖子灭口的动作,嘴角眉梢的肉绷紧,表情凶狠。
闫思弦低低道了一声谢,没点破对方的心虚。
开始拆礼物。
沉默令气氛有些尴尬,吴端没事找事地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又给闫思弦拿了一瓶果汁。
他尽量放慢了速度,待干完这些,闫思弦终于拆开了礼物。
是一支钢笔。
纯黑色磨砂笔身,银色的卡子,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低调内敛。
流畅的形状给钢笔增加了一些活跃的元素,并不会觉得是老古板用的东西。
闫思弦拔开笔帽,发现握位是和卡子一样的银色金属材质,与银色的笔尖浑然一体,是他喜欢的暗尖。
握了一下,手感很好。
冰冷的金属瞬间被他焐热了。
有点商务化的礼物,应该不便宜。
闫思弦从中品出了些客气的意思。
同时他也想起了前两天的一件小事。
出外勤的途中,吴端突然跟他说家里有个亲戚的小孩儿,今年高考,想送给孩子一支钢笔,让闫思弦的高端眼光帮着参谋一下。
当时吴端给出的选择五花八门,闫思弦没太上心,只大致说了一下自己的喜好。
此刻手上拿着的,虽不是完全按照他的喜好定制的,却也能看出在尽量贴合。
礼盒里除了钢笔,还有一瓶同品牌的墨水。
闫思弦小心翼翼地吸了墨水,擦净了笔尖处的悬墨,捞过茶几下方的便签本,龙飞凤舞地写了“吴端”
二字。
阻尼很小,手感顺畅。
“我很喜欢。”
闫思弦冲厨房里的吴端喊道。
吴端此刻化成鸵鸟,猫在厨房煮饺子,可惜闫总家的开放式厨房,根本没处躲藏,只能背过身去不去看向来挑剔的闫总。
闫思弦的评价让他长舒了一口气。
他盖上锅盖,凑上前来看闫思弦写的字。
“你字挺好看啊。”
吴端道。
闫思弦的字和他的人一样,飞扬跋扈,恨不得写到纸外头去。
吴端也拿过钢笔,试着写了闫思弦的名字。
与前者相比,他的字就规矩了很多,虽然也有连笔,但方方正正,和他的娃娃脸属于同款。
两人的字写在同一张纸上,乍一看,好像一幅抽象线条画作,还带落款的。
闫思弦收起钢笔,认真道:“以后我就用它签文件了。”
吴端像是完成了任务一般,暗自松了口气,嘴上强调道:“签不签文件的我不管,主要是……我发现,你怎么老从我那儿顺笔用,以后你可别……”
“合着你这是破案呢?”
闫思弦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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