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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斗志做什么?我已经很老了。”
瑟当-麦酒喝了一口麦酒,不屑地说。
他是个矮人,独自居住在南海镇,有些年头了。
他今年已经327……也许是328岁了吧?反正他自己也记不太清了。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那?该活多大活多大,记年龄能让自己多活一天吗?不能!
那记了又有什么意思?反正我很老就是了。
以上这一段就是瑟当-麦酒常说的话,特别是在他喝多了麦酒之后,总是逢人就絮絮叨叨。
他没什么朋友,唔……一个都没有,有朋友的人都不这样,嗯!
这里环境很噪杂,或者说,是南海镇最嘈杂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南海镇的冒险者旅店。
与阿拉希盆地那样的穷乡僻壤不同,这里的冒险者旅店大得吓人,据说就连那位矮人大妈店东都经常在里面迷路,尽管她脑子有点秀逗,不过这仍然足以证明这里真的很大!
你想想,萨多尔大桥被两方军队堵死,所有来北部探险的冒险者,都得在南海镇登岸,这里人不多就有鬼了。
越是孤独的人就越喜欢凑热闹,尽管这样的人一般不太受待见,不过自己玩也挺好的。
所以随着这家冒险者旅店的生意越来越好,瑟当-麦酒来这里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最近更是日夜都泡在这里。
他没什么钱,所以每次来只要一杯麦酒,待多久就喝多久,除非遇到有冤大头肯请他喝酒,这种情况很少见,不过,今天例外。
“我请大家喝酒!”
来人是这样说的,牛逼哄哄,举座皆惊,所有人都循声望去。
下一刻,这个“牛逼”
人物直接跳上柜台,俯视众人。
只见来人,身着雪白滚银边法袍,身背……得了,也别介绍了,就是程晓天……
程晓天一路马不停蹄,除了休息,全是在赶路,那把破佩剑都给他驭折了,终于在第二天傍晚时分赶到了南海镇。
他既不打尖也不住店,一头扎进了当地的冒险者旅店,进门就来了这一出。
不得不说,这一手很漂亮,瞬间就吸引了冒险者们的注意力,偌大的大堂内鸦雀无声。
“这位少爷,盛惠,一个金币加仨银角子。
七个铜板就算了……”
脚下传来弱弱的话语,还扯了扯程晓天裤腿儿,低头看去,是一位矮人大妈,看那身打扮,准是老板娘没错。
程晓天二话不说,掏出一根金条,伸到嘴边一口咬住,脑袋一甩!
嘎嘣!
“呸!”
当啷啷!
一个金角子被吐在了柜台上。
“不用找了!”
程晓天牛逼哄哄说完,把缺了角的金条在胸口涮了涮,擦去口水塞回了怀里。
“哇!”
“谢老板!”
旅店大堂内顿时炸了锅,所有人一哄而上,嚷嚷着再来一杯,把老板娘挤在了一旁。
老板娘抓着金角子欲哭无泪,这颗金角子,尼玛不够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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