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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对于凯尔斯这种心态,逸风很是理解。
以区区数百人,能挡住兽人几个祷时都不错了,别说打败兽人了,还敢吹布尔说全歼?
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连逸风自己也不信。
逸风一把搂住凯尔斯的脖子,无比亲热的就扯着他往回走。
“凯尔斯兄弟!
我知道你不信,不要紧啊!
走,送我们回土伦吧!
等到了土伦,我们的部队回来了,你就知道我有没有骗你了!”
凯尔斯强行挣扎了几次。
“不!
平安大公给我的命令是救援你们!
我要去战场!”
“不用,真不用!”
逸风指了指笑的扶不起腰来的伊拉贝拉道。
“你们救援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公主殿下!
相信我,战斗已经结束。
现在公主殿下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吗?”
这位有些古板的凯尔斯想了想,总算是点了点头。
逸风强行的将凯尔斯转了一个身,一脸惊奇的捅了捅他那匹银狼,问出了盘旋在心中已久的疑问。
“先不要纠结这个问题。
我有问题想问你,为什么平安大公手下会有您这样的军队呢?”
是的!
按照逸风对魔兽争霸的理解,狼骑兵是兽人特有的兵种。
而一个人类领主麾下竟然有兽人的军队,这自然不能让人不感到奇怪了。
“逸风阁下,对于您的疑惑,我很理解!
凯尔斯很乐意向您解释。
实际上,我们平安城不仅有兽人,还有精灵呢!”
“哦,是吗?”
……..
薄雾终于消弥了,万道金光洒落下来,路边的树叶犹如张开了眼睛一般发亮,有晶莹的露珠滚落。
在去土伦哨所的羊肠小道之上,太阳的光辉给凯尔斯身上的铠甲镀上了一层闪亮的金色,犹如天神下凡。
而凯尔斯的脸上更带有一丝神圣的意味。
“这件事情说起来话长,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平安王时代!”
与凯尔斯并肩的逸风,头一点一点,不断附和附和他的话,好像在听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凯尔斯的故事很有感染力。
他用一种极其崇拜的语气,高度赞扬了平安王,并声称他们狼族就是在平安王的感召之下,毅然加入了平安王的阵营,为世界的和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平安王,我们狼族伟大的领袖。
他是草原的太阳,他是天空的雄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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