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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以力服人(第3页)

“是仲那时不认真。”

“不认真?”

张仲一说这句话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处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费尽心力,捉了一头赤狐与你做了束修。”

老人将手高高扬起。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伸出双手挡住脸。

眼角的余光中,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学了五年,给我学了那么几个字回来?”

老人倒也没有真的打,他将木棍往地上一扔,随后颓然的坐在青石上。

“还把师长家的狗活活掐死,炖了吃了。”

张仲默然无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给前任背锅了,他都快习惯了。

早在之前,张仲想让他弟弟学字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件事,并且,还知道这事,远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么简单。

这也是他不敢说自己也去学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打了监门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只是他们没好意思说。

各种各样类似的事情,在张仲脑海中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那前任,一身劣迹,说他为非作歹都算是夸他了。

“你现在看我,看我有什么用,我也不识字。”

但老人发完飙之后,却又开始想办法,他手指敲打着地面,说道。

“至于乡三老那里,且不说我还能不能再捉到一头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头赤狐过去,他也不见得肯收。”

多半是不会收的,张仲很清楚这一点,里中人都以为他只是打了他们的孩子。

其实,他连三老都差点打了,只不过没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么一丢丢。

要不是他当时还是个孩子,而且他叔公赔礼也足够多的话,他可能穿越过来,都不知道在哪儿了。

原本,张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练好箭术以后,去打只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猛兽来做束修的。

不是说这些猛兽的皮毛,乡三老就一定会有多喜欢,而是,这代表着一个意思。

我十三岁就可以杀死这样的猛兽,你需要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揭过这件事。

这叫做以力服人。

喜欢高武大秦()高武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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