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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剑,乃是以少府通令全国的图纸,由郡上百工所铸,是试行的新兵。”
“其刃,长足四尺有余,远超六国之剑。”
听得这句话,张仲一时无语。
你人比对方多,比他们能打也就算了,你还偷偷点科技树?
“试行若是成效不错,便将在一年之内,用之于全军。”
一年之内,几十万人,说铸就铸的吗?
秦国的军工业,已经这么牛批了吗?
张仲无力吐槽,只能不断点头,完全进化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
见张仲仍在翻来覆去的看剑鞘,甲士忍不住了,不由得怂恿张仲。
“仲哥儿不拔出来看看?”
张仲斜了他一眼。
这家伙,是看自己震惊,看上瘾了是吧?
“好。”
张仲点了点头,随后,将长剑信手一拔。
没拔出来。
“哈哈哈!”
甲士放声大笑,一副今天满足了,可以吹一辈子的表情。
张仲被他笑得脸皮有点发烫,看着那还剩下十来公分在鞘里的长剑,略有些尴尬。
倒不是他真的拔不出来,而是因为长时间使用六七十公分的青铜剑,所养成的习惯,影响了他拔剑。
以至于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丑。
一旁掌管军械的小吏看不过眼了,面无表情的怼了一句。
“前日里送来之时,汝连拔两次,不得出,岂不更是可笑?”
甲士面上一黑,笑容僵在脸上,他挠了挠头,强行转移话题。
“此剑,乃贼曹百将所佩,材质用料,铸造工艺,皆是上佳之选,以刃轻划,能破皮甲。”
张仲心中一惊,连忙将剑还鞘,正准备推辞,却见甲士已将双手伸出,做出了准备接剑的姿势。
“吾此来,贼掾曾说,若张仲辞而不受,就带回去,不给他了。”
张仲双手一僵,随后顺势下拜。
“替仲谢过贼掾。”
一阵相互打趣之后,甲士突然拉着张仲走到了一边,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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