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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狠狠甩了一下手中的柳条鞭,深深吸入一股温热的草木味道,做出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他的人生才只有十二年,无从掌握这个决定的全部意义,但是熟悉他的野林镇居民都知道,这是一名倔强的少年,像只刚学会灵活运用四肢与牙齿的小狼,明知前面是悬崖,也要冲到边缘探个究竟,谁也拉不回来。
“我需要你们帮忙。”
小秋热切地说,漆黑的眼珠里满怀期待。
在他面前,四名年龄差不多的布衣少年蹲在草地上,茫然地抬头望着小秋,更远一点,几群牲畜正在慵懒地吃草,他们都是牧童,其中的十几匹马由小秋负责照料。
“你想……抢走芳芳?”
大良是小秋最好的朋友,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这时却没有表现出十足的支持。
“嗯。
不是抢,是救,芳芳会自愿跟咱们走。”
小秋用肯定的语气纠正道。
“你确定?”
大良看了看另外三名年纪更小的牧童,更没底气了,“芳芳亲口告诉你的?”
“没有,你们都知道,秦先生不允许我走进学堂。”
小秋不会在朋友面前撒谎,“可这是明摆着的,芳芳不可能……”
大良小两岁的弟弟二良接下去,“芳芳不可能愿意嫁给沈家,巴不得有人带她逃走。”
“就是这个道理。”
小秋又甩了一下柳条鞭,“咱们今天晚上行动,两个人在外面放哨,三个人进学堂找芳芳,就这么简单。”
四名牧童面面相觑,大良推了推头顶的草帽,不安地说:“沈家是镇上最有钱的财主,咱们放牧的这些牛马羊一多半都是他家的,我觉得……我觉得芳芳未必不愿意嫁过去。”
一名黑瘦的牧童为大良的看法提供佐证,“我听说秦先生特别高兴能与沈家结亲,明天的良辰吉日就是他选定的。”
“秦先生是个财迷,把芳芳卖给沈家,收了不少银子。”
二良鄙夷地说,双手比划出一大堆金银财宝的样子。
最后一名牧童开口了,“秦先生倒不是贪财的人,他家是外来户,希望能在野林镇立足,所以特别愿意跟沈家结亲。”
“秦先生看上去是个不错的人,还给我起过名字呢。”
大良皱起眉头,努力回忆自己的正式名字。
小秋有点着急,干脆也蹲在草地上,与对面的四名伙伴平视,双眼一眨不眨,“咱们说的不是秦先生,是芳芳!
她不愿意——谁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牧童们同时摇头,二良比较倾向于帮助小秋,接着说:“沈家大傻二十多岁了,连自己吃饭都不会,发脾气了还会打人。”
野林镇的孩子们都见过沈家大少爷,同时抬起头,回想自己被他追打的场景,黑瘦牧童补充道:“大傻从早到晚流哈剌子,芳芳嫁给他,还不得天天替他擦啊。”
“怎么样?帮忙吗?”
小秋问,觉得很有希望。
可他失望了,一说到关键问题,四名牧童全退却了,就连一直帮他说话的二良也低着头,好像对草叶上的蚂蚁更感兴趣。
“小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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