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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哥,既然你打篮球那么厉害,要不要考虑□□育系?”
“不喜欢。”
“……不喜欢什么?”
“不喜欢体育系,也不喜欢打篮球。”
盛书航还记得那个夏天,莫朝和他们几个小伙伴,在茂盛的树荫下休息,彼时,莫朝的话,比他们刚喝下的水,还透心凉。
“为什么?”
盛书航声音有些颤。
但答案,莫朝到现在都没说,只记得当时,莫朝黑幽幽的瞳孔定定地看了一眼盛书航,眼里是盛书航读不懂的意味不明。
而结论还是有的,所以,在狂爱篮球的盛书航心里,莫朝即使打篮球再厉害,那也是没有灵魂的,因为他不喜欢。
以至于,他也不懂得胜利的喜悦吧,大概。
于是盛书航小跑转慢走,依旧兴高采烈,只是没有了拥抱,拍了拍男主的肩道。
“厉害了,朝哥。”
刚说完,就被其他Q大篮球队队员一把抱住,热情一触即发。
至于,莫朝。
其他Q大篮球队队员,跟莫朝更是一点不熟,再加上莫朝自带冷气的调调,也不好对他“动手动脚”
,只一脸崇拜地同他道贺和表达仰慕之情。
莫朝均是点头颔首,有礼回应。
只是在他转身之时,谁也没发现,他看向那群各自拥抱庆贺,脸上洋溢着激动兴奋的Q大篮球队队员们的目光中,似乎有一丝羡慕。
***
阮夕是在休息区后台的橙子榨汁机前找到莫朝的。
五个橙子榨一杯,只要十块,就能喝到一杯鲜榨橙汁。
以前阮夕高三的时候,总买来喝,一来是观察里面自动榨橙子好玩,二来是因为偏酸的橙汁,一下子就能刺激味蕾,给下午昏昏浴睡的她,来了一剂强力的提神剂。
阮夕觉得她高考的超常发挥,至少有一半是鲜榨橙汁的功劳。
只是后来听别人说,橙汁不能多喝,喝多了皮肤会变黄,阮夕才慢慢戒了。
毕竟虽然对牛奶肌没有太过追求,但发黄肌,也不是阮夕的喜好选择。
不过,看着咬着吸管喝橙汁的莫朝,阮夕觉得,即使莫朝变成“小黄人”
莫朝,那也是小黄人里最好看的。
“你要喝吗?”
阮夕走神时,莫朝已经看见她了,见她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橙汁,莫朝以为她口渴了,手机搭在扫码区,一边问着,一边准备再给她买一杯。
小姑娘刚刚跳舞,也是辛苦了。
只是莫朝把着手机的手有些微顿。
他好像越来越在意这个小姑娘了。
上回也是,听骆一闻说三里屯碰到阮夕她们,冷不丁的他就搜索了下附近最热门的冰淇淋店,脚步不听使唤就去了。
刚刚也是,不喜欢小姑娘在这么多人面前跳的这么好看,又莫名想在小姑娘跟前表现的好一点。
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与此同时,阮夕已经回了神,快步上前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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