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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路在脚下次日在南京举办第二场签售会后,胡一飞的平静校园生活就彻底打破了。
越来越广为人知的《诛仙》是一方面:四个月写完一百六十八万字巨作,简体第一集《诛仙1青云志》出版在数月间就畅销百万册,在台湾繁体出版也连续霸占图书畅销榜榜首数月之久。
如果以前的人气还只限于书本,这场签售会,算是彻底把胡一飞这个人物给推了出去。
“卖书”
还是“卖人”
,孰高孰低,都是营销手段。
有些作者可以用“卖人”
手段来宣传,有些作者却只能“卖书”
以宣传,相比之下,肯定是前者更占便宜。
胡一飞已经不局限于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网络作家,而是新一代少年文学偶像。
《诛仙》的名气彻底传开,在高中、大学校园之间,不说是人尽皆知,起码也是广为人知的地步。
不少同学在被窝里、课堂上爱不释卷,读《诛仙》谈《诛仙》并不是妄言。
此,还是其一。
胡一飞无论发书还是发歌,可都没有换马甲、“藏头露尾”
。
少年文学天才,竟然还是音乐天才。
三首歌曲都是上乘之作,在网络上的名气也开始渐渐传播开来。
不至于爆红,同期相比也是相当不错的,至少其中的两首歌,在专业音乐人眼中都评价甚高。
签约太合麦田后,竟然公然宣称,新锐歌手胡一飞,以后将在每月十五定时发布一首新歌,风雨无阻。
这可真把不少人吓住,是炒作还是真的这么牛。
大部分人的想法,依然是认为胡一飞哗众取宠。
“不过是个网络歌手罢了,一朝成名,就把自己当个人物。
你以为你是谁呀?”
“你以为你是谁呀?”
高小颂也是这么说的,虽然离开了麦田,却也时刻关注着麦田。
看到宋可签了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新人网络歌手,当即毫不客气的发出如此质询。
“我是谁?嘿嘿,我妈小时候带我去庙里,老和尚给我算过命,说我有老爷命,以后必定当个大富大贵、长命百岁、妻儿成群的大老爷。”
十五号很快就会到,且看吧。
十一长假过后,再次坐到教室里,竟然有种两个世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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