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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殊从恶梦中醒来。
半天才喘定了气息。
听窗外风吹过草叶。
晨曦已经在枕上洇开模糊的一片柔软,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该去干活了。
为什么定世大战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没有答案。
多想无益。
甚至为什么那个全身血红的妖魔让她心疼、而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仙人却让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
那也只好不去烦恼,要紧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她现在是知德村首席财主张某人手下的长工,本职工作是好好干活、天天攒钱。
今天她也还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
她学会了打狼!
联爝草还是那么欢脱,没有风,都一波一波的浪荡。
当它们浪到谷底的时候,长角狼的角,也许就会露出来。
曼殊带着一把小刀、一根长长的标枪过去,先站在小山丘,眯着眼睛监视,看见狼角了,就蹑手蹑脚摸到下风头,小小声唱起歌。
歌是唱给联爝草听的,不是给长角狼。
她保证自己处在下风头。
她的歌声、还有她的人味,就不会传到长角狼那儿。
联爝草爱听什么歌,也很有讲究,像张财主做示范时那种简单粗暴的魔鬼的步伐,当然很有效,但让联爝草们太嗨了,会惊到长角狼。
曼殊得婉约着来,先上一首萌萌哒,给草们灌点迷汤,然后杀阡陌,草们荡漾了,接上老鼠爱大米,给草们摇头晃脑的摆起大圈子,最后红颜旧,草们瞬间酥软到五体投地。
而且因为前面的荡漾和摇曳,这一倒下就打成一个一个的结了,半天都松不开。
曼殊这个时候就可以捏着嗓子学羊叫了。
视狼角的颜色,她可以判断出狼的性别,从而学出不同的羊叫声来诱狼。
狼角如果是金灿灿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红娇嗲叫人不忍直视的,是母狼。
对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细点,学母羊叫;对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点,学公羊叫。
曼殊不知道长角狼们这算什么毛病,总之照此办理,效果是杠杠的!
只要她摸准了长角狼的喜好,学出正确的羊叫来,十次有九次,长角狼会兴奋得昏了头,啥也不管了,就奔过来扑食,踩到联爝草结成的圈圈,立刻摔个狼啃泥。
曼殊这时候冲上去,攥紧标枪,拧腰探臂,对准狼脖递出标枪,手不能软,争取一次刺到位!
好,热血喷溅,长角狼就算放倒了。
她再上前拿割刀的弯刀补上几刀,剥皮、割角。
皮和角交给张财主,肉留着自己吃。
其实长角狼的肉非常难吃,曼殊更喜欢羊肉。
但是羊都是张财主养的,他会拿眼睛一瞪:“敢吃我羊?小子,你要不要盐巴了?要不要锅碗了?要不要衣服穿了?”
声声如雷贯耳。
这些生活必需品,都要靠张财主派出马队去其他城镇换的。
这个知德村,就偏僻到如此地步。
曼殊不想像野人一样扎着毛皮、啃着寡淡烤肉,也就只好屈服于他老人家的淫威之下。
知德村虽然偏僻,特产似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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