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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四章 诗会伊始(第1页)

竖日清晨,林宇从睡梦中悠悠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揉揉的床榻,鼻息间能够闻到沁人心脾的兰花香味,屋外暖暖的光从窗外射了过来,本是躺在他怀里的红伶儿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不见,他不由得苦笑一声,想不到自己也有“坐怀不乱”

的一天。

若不是看小妮子哭得梨花带雨,林宇都忍不住想要将红伶儿吃掉了。

也不知这小妮子是跑去何地,林宇只知她叫红伶儿,其他到如今却是一概不知。

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林宇从床上起来,忍不住伸了个懒腰,别说睡在美女的房间就是舒服,不知为何这一夜下来竟是觉得精神十足。

他踏着大步悠哉悠哉的走出房间,刚刚出来便发现无数双目光,齐刷刷的向他身上聚集。

楼上几处厢房,有书生探出头来,看到林宇出现立马脸上露出羡慕、嫉妒、愤恨、更多的则是复杂至极的神情。

想不到有着天都三明之一之称的红姑娘,最后会是成为这位“林傻瓜”

抱得美人归。

犹记得林宇之前被众人誉为傻瓜少爷,想不到如今名动天都,被称为天都第一鬼才,现在更是称为红姑娘的入幕之宾,众人心里边可谓是五味杂陈。

看着林宇离去的背影,无不露出艳羡的目光。

林宇向着酒楼方向而去,酒楼可谓开张在即,又是向着大姨子借的钱财开张的,若是做了赔本生意,大姨子生起起来,指不定脱掉他的衣服揍他一顿。

当他走上街道,却是吓了一大跳,只见酒楼外边张贴大片的横幅,上边写着“皇城诗会”

的标识,再往前边一瞧,横幅向着远处坐落的皇方向而去。

林宇心里疑惑,按理说这皇城诗会不应该是过几天才进行才对,难道是日期提前了?这可是国家盛事,据说还有为太子选择太傅,这日期随便改动未免太过潦草?

街道上边早已是人满为患,无数文人才子皆是聚集在天都街道,事实上这些才子们自从受到消息之后,便纷纷向着天都城赶来,早在几天之前便入住天都。

这也是为什么怡红院的老鸨,会趁着这个机会利用红姑娘举行赏诗觅知音的原因。

这几日天都的烟柳之地可谓是夜夜爆满,而天都街上的小贩们也是一个个笑开了花,比起游园赏诗大会的规模,此次皇城诗会可谓是吸引了大江南北的才子齐聚天都,但从人数上边便是多了好几倍。

林宇微微惊讶,知道皇城诗会会吸引很多文人才子,但想不到会有着如此之多。

但仔细一想便也就明白过来。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这个时代读书人终极目便是入朝为仕,报效朝廷。

此番皇城诗会,除了能够让人名震天下之外,还会择选出太子少傅。

这太子少傅可是有着“帝师”

的尊称,乃是帝王的老师!

如此诱人的职位,不仅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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