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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暗处都没来及看清,他今天穿了一套浅灰色手工西服,领口和袖口却是另一种拼色的钻石黑,衣线熨帖着他的线条,显得整个人更加挺拔修长。
他没有打领结,衬衫微敞的领口里隐约能见蜜色的皮肤,发梢略长,斜飞的眉梢隐入发丝中。
察觉到素问的注视,他转过头来,慢悠悠将手上的高脚杯放入侍者手中的托盘,紧了紧袖扣,这一系列动作,配他这一身穿着,显得更加成熟有型,浑身上下好像都散发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与三年前,判若两人。
四目相对,她几乎是立刻想到帘幕后面那令人窒息的吻,急忙心虚的转过头去,却不小心撞着传酒的侍者。
“小姐,酒……”
“对不起!”
她一手夺下那酒杯,几乎是落荒而逃。
酒店外,气温稍冷,她环紧了双臂。
她哪有什么像样的礼服来参加这种宴会,身上这件湖蓝色吊带长裙还是周沫借给她的。
八寸细高跟,美则美矣,就是代价太大。
她扶着花坛慢慢坐下,脱掉硌脚的高跟鞋,慢慢揉着发红的脚踝。
有句话说,每个女人买高跟鞋的最终目的就是邂逅那个为你换上合脚的平跟鞋并与你同行的男子。
可惜她没这个福分,所以还得顶起金刚盔做无坚不摧的聂素问。
月光太美,照得她自惭形秽,举起酒杯,对着月亮,一口一口浅酌。
直到一缕车灯刺痛她的双眼。
灯光照得她一脸惨白,光着脚丫子抱着膝盖就睡着了,两只高跟鞋还散落在两侧。
之前为了广告的合约,她连续在酒吧蹲了几天的夜场,白天还要上课,实在有点精神不济,这才一放松就睡着了。
素问看到车里的陆铮时,想死的心都有了。
怎么自己最狼狈的时候都被他撞见了。
陆铮摇下车窗,又按响了车前喇叭:“你还没醒么,怎么还不穿上鞋子上车?”
素问赶紧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穿鞋,一手拎着一只高跟鞋,就钻进了他的车。
他好像笑了一声:“还送你去昨天那个路口吗?”
“嗯。”
她点点头。
她没告诉他自己住哪,想必那地方他也是不愿去的。
素问心不在焉的靠在车窗上,远处路灯一盏盏点亮,仿佛谁随手撒下无数条珠链,串亮这个城市的夜晚,正是明媚鲜妍初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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