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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寿仍然拥有一定程度的思维能力。
他知道不能贪心。
尤其是在这种时候,跑回去报信的孩子很快就能带着大人回来。
水坑虽然深,却根本藏不住人。
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人来以来,赶紧换个新的藏身之所。
还是老办法,抱着一具尸体钻进洞里,然后用泥巴和土块将洞口一封,谁也看不出来。
王福寿在黑沉沉的土洞里心安理得啃着鲜肉,吃得满嘴是血。
闻讯而来的大人把水坑团团围住。
很快,人们从坑底捞起了另外一个溺死的孩子。
救护车也赶到了,娃娃爹妈抱着孩子哭得天昏地暗,另外一个孩子的父母却发了呆————整个水坑都被搜遍了,却没有找到自家的娃娃。
一起游泳的娃娃都说小伙伴沉入了水底。
发了狠的大人弄来抽水机,很快就把坑里的水全部排干。
在稀泥塘里来回搅合半天,仍然一无所获。
混乱一直折腾到深夜,回去报信的孩子不约而同挨了打。
几个比较惨的娃娃脸上留着红手印,一边抽噎,一边还是指着水坑丝毫不肯改口,都说大林和宝禄掉在里面,自己没有撒谎。
村长和支书来了,然后警察也来了。
整个工地都被封锁,人们扩大了搜索范围,在水坑附近来回寻找。
之前已经捞出孩子尸首的人家也没有闲着,他们买来了花圈,邀约着亲朋好友,把孩子装进棺材,一帮人聚在家里喝了顿酒。
然后,孩子父亲红着眼睛,领着一帮人扛着棺材,连夜摆在了区政府门口。
这当然不是无礼取闹。
尼玛的,这片废弃工地以前是块农田。
要不是政府搞开发,这里也不会被开发商挖得稀巴烂。
要是没有什么见鬼的拆迁建房,老子的娃娃就不会下水游泳,就不会把性命丢掉。
现在,人已经死了,政府必须赔偿!
你们要负责!
王福寿很快啃光了两条大腿。
外面的混乱与他毫无关系。
只要再过一天,等到深夜,外面的人自然会渐渐散去。
到时候,自己就能爬出来。
一名正在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现了异常。
尽管事发现场一片混乱,来来往往的村民把水坑附近踩成了烂泥塘,王福寿之前留下的脚印却从水坑一直延伸到了远处。
脚印消失在一大堆土块面前。
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警察找来了铁锹,随便往下挖了几铲子,王福寿立刻从土洞里跳了出来。
他不顾一切地逃着。
自己现在这幅模样,绝对不能见人。
王福寿知道自己很能打,在野地里晃悠的时候,他曾经被八条野狗集体围攻。
那个时候,王福寿很神勇,拼着最野蛮最强悍的饥饿*,咬跑了三只,咬死了五只。
请注意,不是打,而是咬。
王福寿上初中的时候学过生物,知道人类和动物身上都存在着“进化”
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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