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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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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初赛就在这周三的晚上,我选择的歌曲是张惠妹的《蓝天》,阿妹沙哑而充满爆发力的嗓音素来是我的最爱。

评委都是声乐社的成员,所以我本身就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不过是过个场而已。

我毫无悬念地进入到决赛。

决赛就不同了,票数完全是由现场观众无记名投票生成,所以,在距离决赛还有整整两周时,就传来有人拉票的消息。

竹喧为我着急,早早在系里拉帮结派地搞关系,连威胁带撺掇地勒令他们一定要把票投给我,甚至将这层关系发展到了袁琅那头。

说到袁琅和竹喧如同火箭升天般的快速发展,也算奇迹。

大大咧咧的竹喧恰恰对上桀骜不驯的袁琅的胃口,他们的故事成为校园里的一段佳话,故事的女主角竹喧自然成了焦点人物,连带我的回头率也比往日高上数倍。

竹喧同袁琅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和我混在一起的时间大大减少。

刚一开始我还没觉得什么,后来吃饭落单了,一下课就找不到她人,再后来寝室里听不到她的喧哗声了,我才觉得有些不习惯。

将写给汪然的信一折为二,塞入蓝色信封,准备一会儿下去吃饭的时候寄走。

汪然对颜色有一种近乎疯狂的偏执,所以我尽量满足她视觉上的冲击。

“寝室要装电话了,每人交三十块钱押金给我。”

我刚从上铺爬下来,室长梅玫就把手一摊。

“真的?太好了。”

寝室里一片欢呼雀跃声,终于可以告别用小喇叭喊名字的艰苦岁月,我们受管理处阿姨的气也受够了。

“竹喧几百年都见不着人了,你们谁先替她垫付?如烟,你一向手头阔绰,就你吧。”

“凭什么是我啊?”

柳如烟不情不愿地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梅玫笑嘻嘻地接过,“就凭你们俩的关系铁。”

此话一出,我们都乐了,谁都知道柳如烟和竹喧两人撞在一起就像吃了火药似的,言语上互不相让,梅玫这样说,分明就是暗讽嘛。

“人家现在有帅哥男友罩着,自然是乐不思蜀。”

说话间,还夹带着浓浓的醋意,又把我们逗乐了。

“英子,我去吃饭,要不要一起?”

自从竹喧重色轻友抛弃我之后,我同程英走近了许多。

她是个内向的人,又独来独往惯了,跟谁都不会刻意接近。

要不是同为金庸迷,我们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嗯,”

程英随手将披散的长发扎成个马尾,抓起了背包。

“叶子,明天我有事要出去,上午的大课要是点名的话,你帮我挡着。”

“没问题。”

这种事情我不知替竹喧做过多少次,早已熟门熟路,见怪不怪。

我顺口问了句,“你要干吗?”

程英的神情立时扭捏起来,“我……去买火车票。”

“哦,要回家啊,记得带盐水鸭回来哦。”

程英是南京人,一个学期回去的次数屈指可数,但凡她每次回家,我们总会要求她带些土特产回来以饱口腹之欲。

“不是回南京。”

她微笑,脸微醺,眼中带着某种美好的渴望,“我想趁着双休日去次北京。”

“啊,太好了。

帮我带东西给汪然。”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样的。

“你大老远地跑北京去做什么?这一来一去,两天时间全花费在火车上了。”

这是我做出的第二反应,“你,绝对有问题。”

程英笑着揶揄,“叶子,你怎么和竹子似的一惊一乍。”

“不要转移话题,快说。”

原来我潜意识中的八卦情绪一经开发出来,也够惊人的。

“我去看我男朋友。”

“你有男朋友?”

我尖叫一声,程英忙捂住我的嘴。

真是条爆炸性的新闻,我一直以为痴迷于的程英,这辈子要找到现实中的杨过,难上加难。

这事如果被竹喧知道,不定热闹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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