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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歌谣(第3页)

“对啊对啊”

朝求歌撇嘴道:“包括将军和安之在内是吧。”

独孤锐志也不脸红,理直气壮的说道:“半个时辰之内死不了,我再救就是了。”

朝求歌辩驳道:“如果草庐中真有埋伏,以突厥狼骑的速度能给你堆柴禾点火的时间?几百支狼牙箭射过来,你确定你还能救人去?”

独孤锐志道:“那依你之见,带着二十个弟兄直接杀过去就成?”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谱!”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用了很久终于想起李闲教他的一个词汇来反击:“傻-逼!”

朝求歌一愣,随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远处,某人一边抚摸着黑色直刀水波一样平滑的刀身感受着锋刃上的森寒,一边摇头叹气自语道:“是我不好,这个词实在不该教他们,若是过早的出现在史书之中……”

他打了个寒颤:“想想看后世的那些学者翻看史书见到这种词汇,那才真傻-逼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启程回家,回去的时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轻松愉快,甚至有的血骑还饶有兴趣的纵马追一只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

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

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

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日晒所致。

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回去,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回去。”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

(注1)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女人知道,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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