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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乡乱(第1页)

洪良璋今年三十有九,嘉庆丁卯科的秀才,平时给庄里大户人家的孩子开蒙讲学,是个夫子模样。

他用过早茶,趿着鞋,托着一根旱烟袋走出门,抬眼瞧见个穿粗布衫的浓眉大个子进了院,当即把脸一板。

“兄长。”

洪良玉走到哥哥面前,恭敬地打了个招呼。

“昨天晚上跑哪儿去了?”

“和几个旧友吃酒,聊得兴起,天又晚了,在朋友家歇了一晚。”

“是你跑船时候的旧友吧?”

洪良玉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去一句完整的话。

洪良璋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排出几枚大钱递到洪良玉的手上:“你去买些皂荚回来。”

洪良玉没想到哥哥居然不发火,攥着几枚大钱问:“买皂荚做什么?”

“买了皂荚,把脖子和脸洗干净。

等东窗事发,官府把你跟我,把你嫂子,把小彘儿都抓去,拉到法场砍头,伸出脖子来叫刑官儿瞧一瞧,是颗白净的头颅,不至于招人耻笑。”

洪良玉被憋得满脸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站在原地直作揖。

洪良璋看也不再看他,把烟杆倒着支在门后,转身进了屋,啪地一声柴门合上。

把洪良玉晾在了院里。

偌大的响动惊动了厨房的刘氏,她顺着灶沿抬头张望了一眼,便把头低下不理,翻炒着锅里的腊肉。

直到晌午,家中都用了午饭,洪良玉还站在院里。

“良玉啊。”

刘氏端出一碗冒尖儿的糯米饭,上面盖着一大块腊肉,递到洪良玉面前。

“你哥哥他就这脾气,气消了就好了,你下午还要上工,吃不饱怎么行?甭往屋里看,有我呢,放心吃。”

刘氏三十出头,生的不丑不俊,是个寻常妇道人家,脾气有些泼辣,但邻里口碑很好,热心肠。

“谢谢嫂子。”

洪良玉接过海碗,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刘氏这才转身进屋,把门关上。

约莫过了一袋烟的时间,细密短促的争吵从内屋传出来。

“你要真护着彘儿,给他些钱,叫他自立门户去!

要是钱不够,就把我首饰盒子卖了给他,这也为你弟弟着想,他三十多岁的人,成天被你教训,他心里就不埋怨?咱们不要白白做了恶人。”

“自立门户?现在到处都在抓红匪,他脸又生,你叫他去哪儿?良玉和我一奶同胞,我总要照顾他。”

“呦,你照顾他?你没听见人家说?下南洋,保广州,红毛鬼都杀了三四个!

这是多大能耐?要不是惦记有你这个哥哥,人家都要跟着天保仔,到婆罗洲去了!

还用你个酸秀才操心?”

“你小点声。”

“我省得。”

洪良玉身怀高里鬼血脉,一丈之内能听到蚯蚓挖泥的声音,兄嫂二人的争吵自然瞒不过他。

他低头看了一眼端着的海碗,刘氏一时粗心,忘了拿筷子给他,只是现在去叫门,实在不合时宜,洪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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