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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晨若一走,这寝卧里就安静下来。
温晨曦是喜静的性子,叫仙儿拿了刺绣来,一边穿针引线,一边挪了锦墩坐到桌边,恬然地对柳乘风道:“夫君若是觉得闷,我叫人到书房里取些书来给夫君看。”
柳乘风笑了笑,道:“练练字吧,好几天没有摸过笔,反倒不习惯了。”
仙儿端来笔墨纸砚,重新蘸墨提笔的时候,柳乘风突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从前他是舍不得练字的,终究笔墨要钱,对他这么一个在温饱线上努力的穷秀才来说,练字是很奢侈的事,所以平素摸笔,都是趁着给人代写家书的机会,别人要去什么信,自己再写什么。
可是今日不同了,再不必去按着别人的意思去写字,这时候握着笔,反而不知道如何动笔。
“写什么呢?”
柳乘风呆了呆。
温晨曦笑吟吟地看着他,道:“夫君为何还不动笔?”
柳乘风想了想,索性便默写四书五经出来,四书五经全部在从前那个柳书呆子的回忆里,可谓是滚瓜烂熟,柳乘风只悄然一想,便下笔了,宣纸上笔走龙蛇,一行字一气呵成地下去,却是论语的开篇《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柳乘风写字,还是有板有眼的,从前是门诊医生,耐性足够,不管是站姿还是握笔,都不见马虎。
下笔的时候聚精会神,一双清澈的眼眸直勾勾的落在笔尖下,整个人慢慢进入忘我的境地。
这个时代娱乐本就少,练习书法慢慢成了柳乘风的喜好,这一气呵成的字写出来,让柳乘风有一种淡淡的成就感。
温晨曦只静静地在边上看,偶然会放下刺绣为柳乘风磨墨,柳乘风写完一篇字时,她便忍不住拿起来看一看,笑吟吟地道:“不如叫人把它们装裱起来,夫君的字儿已经有几分容貌了。”
柳乘风大是汗颜,道:“还是不要丢丑的好,等以后真有了进步再说。”
温晨曦含笑应了,却是小心翼翼地吹干了墨迹,拿了个锦盒将它们一份份珍藏起来。
过了一会儿,柳乘风的额头上,已渗出细密的汗珠,温晨曦趁着柳乘风收笔的功夫给他擦了汗,道:“待会练完了字,就去洗个澡吧。”
柳乘风心思都扑在字上,吱吱唔唔地应了一句,这时候他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自己能不能学董其昌的行书方法,将董其昌的风格融入到自己的书法中去?
董其昌这时还没有出生,人品在历史中也是劣迹斑斑,不过其书法却是整个明朝造诣最高之人,可谓最杰出的行书大家,行书的特点几乎将历史上各大名家的书法都融汇在一起,从而开创了自己的风格。
董其昌的字,柳乘风在前世时曾观摩过,那时候也不在意,可是现在通晓文墨之后,再回想起他的字形来,心里忍不住生出向往之感。
可是这(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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