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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
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但他脸上却挂着和蔼的笑容,亲切的说道:“怎么?急着用钱?在我的商队里有吃有喝的,干嘛那么着急?”
伙计的神情有些尴尬,老板大抵不喜欢与手下人谈“钱”
的事情。
他很勉强的笑了笑道:“我妻子有慢性腰痛的毛病,要定期去牧师那里治疗治疗。
那些治疗费可是很贵的,家里又有几个孩子要吃饭——”
普雷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亲切的说道:“原来还是个好丈夫呢,不要紧,今天下午最后一批货到了,我们就出发。”
说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就像融化的蜜汁一样甜,让伙计不由自主的感到很安心。
伙计木纳的笑了一笑,现在除了指望旅途顺利、老板按时发钱外,自己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
他继续艰难的啃着自己的黑面包,忽然指着前面一个来人道:“老板,那个小偷又来了。”
衣光鲜亮的科库塔大摇大摆走了过来,他是维埃里城十四个高级窃贼之一,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但没有人能够在被盗现场将他当场活捉,也没有人能在他居住的大屋里搜出任何脏物。
有传闻说这是因为这家伙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法师,也有少数人说那是因为有一个藏在城市地底的可怕魔鬼在帮他,当然大多人认为他可能是某位勃努恩牧师的亲戚,所以在这个城市里有人罩着他。
总之这个城市里没有人能奈何的了他,所以科库塔一直逍遥法外,过着快乐的日子。
而这种日子正是普雷格难以得到的,因此他非常羡慕这个窃贼的“幸福”
生活。
至少不用每天风餐露宿、不用时不时的与拦路抢劫的强盗对峙、不用与同行钩心斗角、不用与雁过拔毛的矮人讨价还价、不用与残忍好杀豺狼人拼命。
每天都可以躲在安全的城市里面花天酒地、勾搭浪女贵妇。
如果厌倦了糜烂的生活,可以悠闲的在自家的凉台上晒晒太阳,吹吹暖风、没事找个平静清澈的大池塘钓钓鱼,那种日子该是多么惬意啊!
当然,普雷格也很讨厌科库塔,讨厌他本人。
因为这个“幸福”
的窃贼每次来找自己时总是穿着一套华贵的市民服饰。
头上带着很宽大很宽大的帽子,大的几乎比得上遮阳用的女士伞了。
上面插着两根半臂长的大羽毛,每根都具有三种不同的艳丽颜色,极为显眼。
走路的时候,那两根羽毛随着巨大的帽子微微摇动,就像一只蓬毛大公鸡蹲在他头上炫耀自己七彩的羽毛。
他穿着一套淡蓝色的宽大袍子,从肩一直罩到膝盖。
那袍子的袖口、两侧、下摆处都绣有银色卷藤状条纹与瑰红色的精美花纹,在天蓝色的袍子上两相交织,构成了一副贵气逼人的图案。
而他的脚上还象模象样的穿着奶白色的紧身裤和光亮的黑色尖皮鞋,走起路来嗒嗒之想,一副趾高气扬的阔佬模样。
一个小偷居然大摇大摆的打扮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生厌!
“恶心的城市自由民!
装什么高贵!
拨了这层‘皮’你们什么都不是!”
普雷格微笑着望着科库塔,心中却恶狠狠的咒骂起来。
他最讨厌大城市的自由民,他们除了成天跑到各级官吏、大小贵族面前叫嚷‘我得利益受到侵害’外,什么都干不好,而且都是贪婪、吝啬、见利忘义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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