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贱男就是这样炼成的!
当然,这是很久以后崔小眠才问的,至于现在,她当然不能问,不过即使不问,她的眼睛也看出来了。
贺远喜欢那朵玫瑰花,原来他的品味是这样的,切!
认识贺远这么久,崔小眠还是第一次看到贺远喜欢一个女人,可惜这一切只是阴谋。
崔小眠默默为贺远点根儿蜡,这就是现世报,谁让你婚前劈腿,活该,祝你下次遇到人妖!
毕竟师徒一场,崔小眠还是决定安慰一下贺远那颗受尽伤害的老心。
那天晚上,炒完最后一道菜,崔小眠把招待客人的事交给小丫,她从笼屉上取出已经蒸好的冬瓜盅,回到堂屋,端到贺远面前。
“师父,尝尝看好吃不?”
贺远看看她,有些迟疑,那样子像是说:好徒弟,你先试吃一口。
崔小眠慢吞吞地取下冬瓜带把儿的那一端,露出里面雪白的瓜肉,今天崔大厨心情好,手头也就大方,给贺远做的这道八宝冬瓜盅用的都是上好材料,火候上也是下了功夫的。
冬瓜挖去里面的瓜瓤,倒进鸡汤,再放进鸡胸肉、鲍鱼片、瑶柱、鲜贝、蟹肉,上屉蒸上一个时辰,一道看似复杂,实际简单的八宝冬瓜盅便做好了。
“你若是不敢吃,那就别吃了,我一个人吃不完,就给大牛吃。”
贺远当然舍不得让给傻大牛来吃,不论多好的菜,那傻小子都是牛嚼牡丹,浪费好东西。
崔小眠做的这道八宝冬瓜盅用料考究,蒸炖得恰到好处,虽然只是常见菜式,但味道鲜美,香而不腻,甚合贺远的口味。
从桃花寺“还俗”
几天了,崔小眠虽然还是有点瘦,但气色却好多了,看上去水嫩嫩的,穿了件蓝绸夹袄,脖子上还戴了个银项圈,像个地主家的小少爷。
贺远用银汤匙舀了瑶柱放到她面前的小碗里,轻声道:“林丞相荣归故里,他沿桃花江走水路一直南下。”
崔小眠夹起一颗瑶柱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问道:“姓林的是贪官?”
贺远点头:“很贪,说不定比皇帝家还有钱。”
崔小眠又问:“这种人舍得荣休?”
“自是不舍,但朝中党派纷争,他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
贺远微笑,用汤匙挖下小块瓜肉,和汤一起放进口中。
“所以即使被人劫了,他也不会太过声张,避免招来政敌的攻击。”
崔小眠的眼睛在放光,所有大盗都喜欢这种人,被人偷了都不敢报官。
“聪明!”
小徒弟越来越机灵,贺远老怀欣慰,假以时日,他就能坐享其成,让徒弟养着他了。
距离上次被通辑已是一年时间,而且看贺远最近的表现,那张通辑令早已变成一张废纸,他那身为FCI大波士的三哥肯定知道他就是快刀小阎罗,可是却没有让六扇门来围攻他,而只是使阴招,这就说明,那位白银大咖一定是有他的原因,他不能明目张胆地对付贺远,毕竟兄弟相残是不体面的事情。
既是如此,那个贪官丞相的银子,不拿白不拿!
“你说如果有捕快追捕,你那位很厉害的三哥会不会让人保护我们,然后在暗地里给我们捅刀子?”
“不会,他只会借刀杀人,然后嫁祸给别人,再大张旗鼓为我报仇,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好兄长。”
好吧,果然是亲兄弟,只有那样阴损狠毒的哥哥,才会有这样年少腹黑的弟弟,他们家没有手足情深,只有豆萁燃豆!
其实崔小眠很想知道他们兄弟之间的恩恩怨怨,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爹娘才能生出这样的奇葩儿子,但是贺远一副很嫌弃的样子,似乎对她的八卦很鄙视。
于是她只好舍远求近,打听另外一则八卦,话说她对这则八卦其实更感兴趣。
“你会怎样处置玫瑰呢,先奸后杀?”
贺远用手帕擦擦嘴,站起身来,摸摸崔小眠的脑袋:“聪明孩子,你这个办法真好。”
一一一
前面两章略有改动,可萨改成阿萨,原因是既是架空历史背景,那就全部架空,可萨是真实存在过的,且是宗教国家,而阿萨是十三杜撰的,玫瑰只是个引子,关于这个国家之后还会有很多笔墨,所以改来省事,不必去纠结真实历史和民风。
RS
学姐,校花是什么花啊?姐姐,我的身体出问题了!丫头,哥哥带你去吃棒棒糖啊!萧强,一个克父母克祖父母,人称天煞孤星转世的世家大少,在他远离家族踏入地球联邦京华学院的那一刻,命运开始转变。风岚建了个读者群145102276,欢迎加入!哥不是怪叔黎,嘿嘿!...
21世纪女特工,高级医官,执行任务时不幸穿越成大周皇后。当皇后好啊,可为嘛皇帝是个傻子?身边的人个个都想弄死我?一朝穿越,皇后性情大变,诛奸臣,杀妖妃,保皇帝!皇后我一直以为我用性命护着的那个人是傻子,可到头来却发现我才是真正的傻子,我以为,我拥有的真心,却全是假的。皇帝可笑,我竟爱上了一颗棋子。而那颗棋子,却恨透了我。...
她,世界顶级魔术师,能‘呼风唤雨’‘纵水控火’。他,从出身开始就讨厌女人靠近。相遇。他说女人,我身后有最强的医师能药到病除,面瘫是病,得治!她说你是准备等我杀了你,让最强的医师替你收尸吗?这是一个腹黑男追冰山女的故事211148075冰山大小姐书友群欢迎喜欢的朋友加入...
房川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泡在粪池中,而且虚弱得只剩下一口气。眼看自己刚穿越就要屈辱的死在粪池中的他,突然觉醒了天赋技能吞粪神功。哦不,是激活了战神系统。...
凌语熙,她究竟会选谁呢?是,那个爱她爱到违反他妈咪给他定下的交往对象,不跟她交往也无所谓,只要能去爱她就好了的他?还是,那个全能偶像,一个为了她能够放下所有工作,因为只是想要陪着她的那个他呢?又或是,那个和她分别了十四年,却又还是深爱她的,会派人保护她的安全,会为她的开心把自己家的公司以送的价格卖给她的他呢?这三个男人,如果是追你们,你们会选哪一个?是第一个第二个还是第三个?反正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选了我慢慢写,你们也慢慢看哦!!你们会不会三个都很喜欢呢?和我一样纠结着,不知道结局怎么定呢?...
左手红包系统,右手灵魂系统,脚踩揽好莱坞。盖尔加朵,我的神奇女侠,我不要速度和激情,请你收起你的真言套索,我对你的爱是真诚的。我喜欢看腾讯体育为八大女主播都是我的幸运女神。我叫展慕斯,即将崛起的篮球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