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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烈日灼灼,绿树成荫,斑驳的树影,把阳光切割成碎碎点点,洒在教室的玻璃窗上。
他回到了十五年前,大学毕业前一年,刚刚开学的日子
真的重生了一脚油门踩下去,格老子又重活一回
说话的人,是英语老师秦岚。
时值炎热的夏末秋初,秦岚穿着一件藕色连衣裙,秀发清清爽爽的挽在头道:
“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
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回不去的曾经。”
这句话,林枫是用英语讲出来的,甫一出口,流利而标准的口音,马上令秦岚咦了一声,目现惊讶神色:“林枫的口语,怎么变得这么流利顺畅了”
“嘿,这小子,英语说得挺麻溜啊”
同学们都瞪大了眼。
唐筱本来低头看着课桌的,此刻也忍不住抬起头来。
她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轻轻眨动,看向台上的林枫。
他们不知道的是,林枫早非吴下阿蒙
大学时代的林枫,是个学渣,英语很差。
性格也有些内向,甚至称得上木讷。
参加工作后,林枫在省政府研究室当差,每天的工作,就是研读国内外重大新闻,政治、经济,什么都看,什么都研究,然后给领导起草报告,写研究论文,写政府报告。
十几年机关坐下来,林枫的性格,产生了巨变。
在官场这个大圈子里混,总会被染成别人想要的模样。
因为工作需要,林枫恶补过英语,艺多不压身,此刻虽然重生,但他前世所学的英语功底,还是保留住了。
至于即兴演讲,对一个官员来说,更是家常便饭。
林枫侃侃而谈,讲了足足十几分钟,既风趣幽默,又带有很强的故事性,把同学们都逗乐了。
直到下课铃响起,他才结束演讲。
全班响起热烈的掌声。
林枫来到操场后面的小树林,席地而坐,静思人生。
过去半个小时发生的事,实在太多,他需要时间好好消化。
刹车为什么会失灵那辆车在出事的前一天,才在4s店做过保养和检测
难道是有人做了手脚
哪个混蛋在害我
林枫记起来了,那天,不仅仅是自己的生日,更是他荣升的好日子
组织上刚告诉他一个好消息,某位领导看中了他的文笔,要破格提他当秘书。
结果,好消息变成了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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