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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今天没去领粥。”
“能自己吃饱穿暖,干嘛去求人施舍?记住了啊,伸手要的东西,吃着不香不说,还要不到什么好东西。”
李破脸上渐渐肃然,让李春好生害怕,缩了缩肩膀,不住的点头,心里却在嘀咕,其实小春就是想说肚子饿了嘛,干嘛这么吓人?
李破哼哼两声,略微有了那么点满足感,孩子的价值观要从小抓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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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从早忙到晚,一屋子人都是饥肠辘辘,不过却没人再敢提去领粥的事情。
天色近晚,李破终于觉着差不多了。
说起来,还是家伙什不太趁手,不然的话,绝对费不了这许多时候。
而做一顿美味的杂碎,也需要熬制,直到汤汁彻底入味才行。
其中最重要的是,老汤,第一次费手脚,后来也就不会如此了,把汤留下来,越熬越浓,就可以作为汤底来使用了。
一起锅,味道还是不太好闻。
但没办法,肉食这东西,靠的就是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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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屋里聚了一屋子的人,有席地而坐的,有站着的,有蹲着的,满屋子唏哩呼噜的声音,像进了猪圈一样。
碗不够用,什么器具就都用上了。
杂碎这东西,谈不上什么卖相,没吃过的人,闻着那股味道,其实食欲也不会太大。
但对于饿到现在的流民来说,却一点不适也没有,各个吃的香甜。
李破也不例外,只是在吃第二碗的时候,终于觉察出,这滋味,远远谈不上什么美味,入口嚼起来,口感到是不错,不由又有点怀念起草原上的那个寨子了。
敲门声响了有一阵儿,屋子里的人才听见。
开门一瞧,把开门的女人吓了一跳,外面站着五六个汉子,各个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打头的一位,头发花白,岁数不小,但脸上的神情,却好像家里死了人一般。
往屋里探了探头,这位先就一捂鼻子,味道实在够冲,再瞧见一屋子的人,脸上肌肉又抽动了一下。
女人缩回了屋子,男人立马放下碗筷,围了上来。
不管老小,这一瞬间,都充满了捍卫自己领地的决心和悲壮。
但事情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李破上来一打问,才知道,这人是人市里的巡市,其实和坊间里长里正什么的差不多。
今天这间大屋里,人进人出,倒出了不少血水脏物,后来大屋后院又是黑烟滚滚,加上是这样的一间凶宅,到了午间,人市里的商户已经是毛骨悚然。
于是,便有人去城里寻了这位过来。
这位其实也是百般不愿,大冷天的不说,那间大屋,他也是不愿靠近,再说了,大屋现在的主人,什么来历都打听不清,他就更不愿招惹了。
不过,他也倒霉,不如另外一位巡市横强,只能跟着人走这一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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