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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地,第二天冯时夏醒的时候,小家伙还睡着,屋里却已大亮了。
没有工作,没有闹钟,再不用担心迟到的生活就这样来了。
片刻的窃喜却因为起身时牵起的酸痛而消失无踪,这会已经实现的自由也并非那么自由。
值得高兴的是,感冒终于被彻底压下去了,看来,运动确实是最好的药。
但光起床和梳头这两件事都废了老鼻子劲了,肩膀完全抬不太起来,小腿也是,酸胀得厉害。
一下子从重度懒癌宅变换到每天奔走忙碌的生活,哪怕这具身体是这里的原住民,自己却还是没能这么快地适应过来。
其实冯时夏以前都不怎么梳头,她发量不多,又细柔顺滑,平时也不爱摆弄发型,大多时候都是直接两手扒拉扒拉扎起来就完事了。
但现在这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发质却算不得好,想偷懒都不行,如果不打理肯定是蓬乱得不行的。
更气人的是,这里的女子不仅没有一个披散头发的,还各种花样都会梳,光昨天她在城里见着的发型式样数都数不清。
自己在这方面完全没有任何天赋,但要在这生活,也不能放任自流。
勉强用梳子把头发梳顺了,本想还绑个包包头的,但没有橡皮筋,在手臂无力的情况下实在很难做到了。
最后还是在右侧编了个最简单的辫子,为了行事方便,又收折了下辫尾才绑了起来。
这么老土的发型,要不是仗着这脸嫩,她可是不敢尝试的。
没有点青春或者美貌的加持,这发型真的特别村。
好吧,确实,她现在本就是切切实实一村妞了。
打开后窗给房间透透气,冯时夏取了挂在床头的钥匙,就先去厨房准备早饭了,睡了这么久,昨天晚餐也吃得将就,肚子实在是有点饿。
这次没有小家伙,她被呛了好一阵才终于把火升起来,但当自己亲手升起的火苗将那股温热传过来的时候,真的又特别骄傲,终于又学会了一件事。
确认了盆里的肉和骨头都还好好的,便淘洗了把暗黄的米和昨天泡的粗粮一起熬上半罐粥,看日头已经8、9点了,本也不用吃得太饱,但小家伙确实营养不太够。
想想还是用白面鸡蛋调了碗糊糊,切了些细葱拌匀,加上点细盐。
放在一旁备着。
趁熬粥的时间就先去把堂屋门打开了,簸箕里的笋和菇又搬出去晒太阳,还得再晒几个日头才成。
这院子虽然也没有特别大,但比自己的小屋可宽敞多了,且私密性也很高。
她毫无顾忌地蹦蹦跳跳活动了下手脚,又欣赏了会鲜嫩的花骨朵和枝芽,洗漱后就着倒水将菜地浇了浇,还顺便拔了几颗刚冒出头的青草。
再回屋将火势弄小些,想想那天洗衣服的情景,将剩余的热水又倒出一些在澡盆里,泡上碎的果实。
想着等会直接摊几个饼就能吃饭了,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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