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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守卫如是说。
“呵,你看里面那人,以前不也高高在上,如今还不如咱俩,”
男人口气轻蔑,朝着囚笼里的人大声说。
另一人讥笑道:“以色侍人,安能长久?他原先不是鼻子长到天上去,谁都看不起吗?怎么今天落在这个地步,在这地牢里不见天日。”
红衣男人听到声音,吃力地扬起头,一张粉面朱唇、酷似女子的脸露了出来,纵使他脸颊上的伤痕还渗着血,这张貌美的脸依旧摄人心魄。
外头那两人的话被明琮听去,他手撑着地,想耸起脊背,但失血过多的缘故,他甚至无法抬起上身。
手背暴起青筋,指甲在地面留下痕迹。
明琮咬紧牙关,眼睛里冒着憎恨。
等他出去……他一定要拔了两人的舌头!
将这俩人抽筋剥皮!
一个守卫走进,站在囚笼外,大笑道:“哟,还在瞪人啊!
入了地牢的人,我就没见过活着出去的,也罢,看你快死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明琮目眦欲裂,死死盯着那个讥讽他的男人。
指甲用力地划过地面,力度之大近乎让指甲翻起。
“你平日里不是只顾着讨好主子吗?你看看,现在主子在哪。
呵,主子说不定早把你忘了,再过段时日,连你是谁怕是都想不起来了。”
明琮眼中的愤怒稍稍退散,畏惧霎时间布满眼眶。
主人怎么可能忘了他?
他自小被主人抚养,如影随形般跟在主人身侧。
这一手用鞭的技艺还是主人亲自传授的。
主人怎么可能……不要他。
明琮浑身颤抖起来,不受控制地直起身子,他只要一动,浑身就传来剧痛,凝固了血液的伤痕再次流出鲜血。
可是身体上的痛,比不上心中的绞痛。
明琮一直帮主子办事,怎会不知道从来没有人活着走出地牢。
但他不敢去想,他害怕自己真的成了废弃的武器,再也回不到主人手中。
明琮只好强迫自己去回想往事,那是他最快乐的记忆,无忧无虑地跟随在主人身边学习用鞭。
那时候,主人不像现在这般难以亲近。
他手把手教着自己用剑,但自己实在太愚笨,没法像他一样将长剑挥舞得那般好看。
主人见他力小,握了一天的剑,手腕酸涩无力,便改教他用鞭。
鞭子需用巧力,但比起使剑轻松了不少。
明琮不相信,主人会把他丢到地牢里,不闻不顾。
自己是他亲手打造的一把武器,倾注了最多心血的武器。
然而,囚笼外的两个守卫放声大笑,笑他的愚昧狂傲,笑他的狼狈不堪。
明琮知道很多人恨自己,巴不得他死在牢里。
这么多年,他只听一人的话,帮一人做事,与其他人几乎没有来往。
他不懂拉帮结派,不懂收买人心,只晓得一件事——主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他确实是主人手下的一条狗,一条忠心耿耿的家犬,一条就算被主人遗弃、烹食,也不忘看家护院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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