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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浓重,街上人车稀少。
在曹烨看来,这个时候的北京是最招人喜欢的。
街道安静,乌泱的人潮散去,城市显现出原本的轮廓,厚重而傲慢。
曹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车撂在了苏卅,打算明天再让司机开回来。
“去哪儿”
这个问题还没在脑子里想清楚,两条腿似乎就先于大脑做出了决定。
他意识到自己在往茵四街走。
那条闭塞的窄街上有他开的一家酒吧,自打三年前开业,到现在还没盈过利,一直都是亏损状态。
事实上,他就没指望它能赚钱——否则谁会傻到在那个犄角旮旯的死胡同里开一家地下酒吧,这选址就明摆着不想被过多人注意和叨扰。
酒吧的经营者黄莺,前两年还时常为经营不善而愁眉不展,在意识到曹烨根本不在乎它亏多还是亏少之后,黄莺真的就像曹烨说的那样,由着它野蛮生长了。
嘿,还别说,在黄莺放开了手脚随它赔钱玩儿蛋之后,这酒吧居然歪打正着地发展出了那么一丝丝招人喜欢的影子。
荒诞,孤立,自暴自弃,那些着迷于独立电影的电影人和导演系学生们都喜欢这儿。
一时间,它居然亏损得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行吧,那就去看看,反正也好久没过去了。
离茵四街不到两公里的距离,曹烨一路慢悠悠地走,走到目的地也不过半个小时。
被做成火焰效果的“烧”
字立在窄街尽头,如果有路人误打误撞闯入这条不打眼的死胡同,想必会觉得摸不着头脑。
这间叫“烧”
的酒吧建在地下,凑近了才能瞧出入口的端倪,若想进入酒吧,还得先走过一条狭长的、昏暗的旋转楼梯。
用黄莺的话来说,这楼梯长得让人怀疑人生。
用那些导演的话来说,这楼梯真他妈的适合拍长镜头。
曹烨听到地下酒吧传来隐隐约约的乐声,像是谁在唱崔健的《一块红布》。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他模糊地辨认出那人唱到了这几句歌词,这歌儿真够老的,不过,够劲儿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他摸出手机,给黄莺打了个电话。
嘟嘟声响了好一会儿,那边也没接,估计现在正忙。
曹烨低头从屏幕上调出聊天页面,给黄莺发了条消息:“钥匙。”
然后就把手机揣回兜里,在路边找了条木长椅坐下,仰头靠在椅背上,阖上眼皮,听着从地下传来的若隐若现的旋律。
——
“黄莺姐,再喝一杯嘛。”
“不喝了不喝了,”
黄莺低头看着手机上半小时前发来的消息,从高脚凳上跳下来,“老板找我,我得失陪了,你们好好玩吧。”
“曹总过来了?”
桌上的人都抬头看她。
“是啊,乌托的钥匙是不是在你们那儿?先给我,回头你们要用的话再(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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