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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格里沙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格里沙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格里沙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格里沙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格里沙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格里沙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格里沙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格里沙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格里沙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格里沙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格里沙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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