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钝妖。”
阿茉唤了身旁男人一声,“能停下来吗?”
钝妖没回答,打了个响指,远处吸血鬼身上的火焰仿佛被无形的冰凉瀑布直泻,瞬间蒸腾出白烟消失了。
混混b目瞪口呆。
吸血鬼趴在地上冒着烟,浑身被烧黑了,过了会儿却动了动,又摇摇晃晃爬起来。
“这自愈能力……不能算是低级暴走血族啊……”
那黑乎乎的血族朝这边一点点靠过来,钝妖刚抬起手,阿茉伸手按住,抬起头问:“他们不算是坏人,能仅仅制止他吗?”
钝妖面无表情说:“他被瘴气污染,已经失去了理智。”
阿茉说:“我知道,但我想试一试。”
钝妖没有再反驳,手指一划,血族脚下地面十几根血红荆棘破土而出,哗啦啦将他缠紧束缚在地上动弹不得。
吸血鬼睁着鲜红的眸子,张开獠牙咿咿啊啊叫着疯狂挣扎,如兽嚎。
阿茉慢慢走上前去,问身后的钝妖:“是受这片金妖森林的影响?”
“大抵是的,”
钝妖回答,“近期两界冲突颇多,奥赛德勒家族在人界的活动频繁,结界罅隙裂开,血族魔地瘴气流了过来,金妖森林三百年前本就是人类与血族相互穿行之地。”
“那为什么只有a受影响?”
阿茉看了看b和c,问,“甚至变成血族。”
“他悠久年代以前的祖先为血族。”
“怎么判断出来的?”
“血的味道。”
阿茉在心里吐吐舌头,这都可以判断出来。
不过这么说,还是有救的。
阿茉从怀里摸出一本厚厚的黑皮烫金书,钝妖一看竟然是《圣枢·公约》法典中的一部。
看着钝妖一脸“……(你这书哪来的)”
的表情,阿茉不好意思笑笑说:“教堂神父接我的,我说给孩子们上课作参考来着,他就把藏书馆里的书都借我了。”
不过手上这本显然不是孩童需要触及的领域了。
阿茉打开法典,手指伸出,金色的锁链慢慢现出形来。
“灾厄中火焰吞噬罪孽的黑暗,神旨如星,坠落在千万个孩子梦境的大地……”
淡淡的金光从她周身流泻而出,她蹲下来,手掌盖在青年吸血鬼烤焦的背上,闭上眼喃喃念动咒语。
逐渐的,那些微漠的金光蔓延到青年的躯体上,一点一点笼罩了他。
混混b坐在原地继续目瞪口呆,钝妖站在一旁。
“敢情她是个修女……”
钝妖听见混混这般低喃,目光转过去,金色的温暖的如太阳的光芒模糊了青年张开的獠牙。
有一片光粒轻盈地在他眼前落下,他目光落在少女背后的光芒间,有什么一格一格张开,又渐渐消散。
像是羽毛。
社会人。太冒,木秀于林。太炫,风必摧之。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一夜纠缠之后,简安宁问幸福是什么?宇醒儿勾唇一笑,猛地翻身而上XING福,就是和心爱的人,做爱做的事。老婆,我们滚床单吧!简安宁将他踹下床去滚!...
关于和女鬼在北宋末年的日子和女鬼在北宋末年的日子是开胃山楂写的神话王朝类小说...
他是卫国的三殿下,冷静睿智,温润致雅。可惜他不过只是个王后借腹所生的继子,虽在出生之时也曾一度被寄予厚望,怎料王后竟中年怀得一子,他便自此褪去了光环。他总是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可又有谁能看懂那笑颜之后的隐忍。他是夏国世子,率性爽直,气宇非凡。但他命途多舛,自幼被迫送往卫国为质子,从此画宫为牢,圈禁数年之久。直到命中注定的缘分从天而降,才令他重新又燃起了复兴的希望。两段姻缘,交错缠绕,剪不断,理还乱。只可惜,阴差阳错。只可叹,相爱恨晚。当心结难解,误会重重。她,又该当何去何从离别,究竟是终结,还是另一个新的开始...
单纯的商人无法搅动天下,而一个不单纯的商人才能做人所不能。敢于欺骗皇帝,敢在皇宫里面睡了皇后,敢让张让为他背天大的黑锅,敢讹诈董卓的财产,敢屡次甩盟主袁绍的面子,敢让袁术变成穷光蛋,敢火烧刘表的州牧府,还敢敲诈他大笔钱财,敢一个不单纯的商人,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不单纯。书友群226,739,366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三国之商人当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最强星际特警,穿越成异世废柴女。外有皇后刺客暗杀,内有继母亲妹陷害!一朝唤醒神器凤灵戒,倾北凰锋芒尽显!凤凰血脉,焚尽天下万物!龙之九宠,一招逆转苍穹!然而天才如斯,却栽到了这个冰山手里。宠她如命的冰山轻轻一笑这天下你慢慢玩,出事我兜着。建了个群,喜欢本文的亲可以加249870200,加群请填作者笔名或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