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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心焦(第2页)

他伸手一指莫聆风的金项圈:“没有家业,光靠俸禄,明天你就得把这个破项圈当了!”

他又补一刀:“以后你想吃乳酪都吃不起,只能来求我,不然就只能吃屁。”

莫聆风回嘴:“你才吃屁。”

“我爹厉害,我家有银子,用不着吃屁。”

“我哥哥更厉害,我们家里有好多个百万贯。”

“你就吹牛吧,姑父穷的连夫人都讨不起了。”

“胡说八道。”

两人立刻脱离了原来的话题,开始漫无目的的斗嘴。

他们二人一个年纪小,一个心小,聚在一起更是小上加小,年龄都喂了狗。

两人互不相让,斗嘴也斗的不高明,全是乱七八糟的话,邬瑾听在耳朵里,急在心里,忍不住咳嗽一声。

莫聆风立刻住了嘴,捏起拳头,用力在程廷肩膀上锤了一下。

程廷毫不犹豫还手,手抬在半空,邬瑾又咳嗽了一声。

他只得放下手,脑子里又冒出来一个疑问:“姑父又是请罪又是送钱,给足了陛下脸面,要打要杀的,总该有个动静,为何至今没有消息?”

这时,胖大海端着一瓮羊肉汤进来,一人舀了一碗,羊汤鲜香,羊肉软嫩,将冰乳酪带来的凉气驱散。

程廷捏着筷子:“你倒是告诉我啊。”

莫聆风理直气壮道:“食不言。”

说罢,她埋头喝汤。

程廷火急火燎将碗中汤喝了,又以目光催促莫聆风快喝,等莫聆风擦了嘴,就用手指捅咕她:“快说。”

莫聆风道:“哥哥想让我去堡寨,从军。”

程廷瞠目结舌,只听到耳边“砰”

一声脆响,扭头一看,就见邬瑾单手不利索,失手把碗打碎了。

“大海!

大海!”

程廷慌忙叫人,见汤水已经洒的满桌都是,干脆起身,换到他写字的桌案上去。

他一边挪椅子,一便念叨:“你一个小姑娘,头上还在出黄毛,你去干什么?去守城门?还是送冬衣?”

这话并非胡言,战事激烈时,就有壮年女丁手持守城,宽州城在开国时就曾遭到金虏围困,当时守城的人,就是五十步十丈夫,二十丁女子。

若是不守城门,就在后方运送粮草物资,前几日送冬衣的队伍里就有壮女子。

莫聆风道:“我去领兵。”

邬瑾看着小小的莫聆风,心中顿时有虫咬蚁噬之感。

她去摸书桌上的青瓷小马,整个人都像是一片薄薄的树叶,这样的小姑娘,怎么去军中历练?

何况莫聆风根本不是有志投军,她骑术佳,却不爱弓箭,连个马步都扎不起来,手指头细嫩,弓弦都能将其磨破。

莫节度使不是爱她如命吗,怎么舍得送她去军营中。

一旦开春,战事频发,刀剑无眼,莫节度使以为送了一百精兵进去就能高枕无忧?

《墨子号令》言: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

女子从军,可是一丝优待也无。

邬瑾强忍着不开口,程廷心宽,还从屉子里取出来五六个青瓷所做的小人,面目栩栩如生,一起摆在桌上:“你领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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