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狐之所以能够以幻术欺骗王权霸业等人,是因为它是黑狐;你要换个精神力差一点的,他们未必能欺骗到王权霸业他们。
圈内各大妖族和人族势力,也并非没有幻术上的功法。
>>
王权霸业的妹妹,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过这也只是对于叶轩来说,如果是发现四魂之玉碎片的是其他人,那麽大概率会被其影响。
纯净的灵魂,可不是谁都能拥有的,甚至于叶轩都怀疑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任何人拥有。
人类,都有其欲望;哪怕是孩童,也是如此。
甚至某种程度上,孩童纯粹的欲望反而会造成比之成年人更严重的后果。
成年人或多或少会有些顾虑,除非情绪到了,才会不顾后果;但是孩童,可就不存在这些了。
叶轩将四魂之玉的碎片收起,虽然说这东西对他没什麽用,但用来收藏也不错。
任何一个喜欢动漫丶小说和影视作品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收藏欲,他也不例外。
未来,如果遇到了同样在收集四魂之玉碎片,且对方还拥有让他感兴趣的物品的人,他也可以藉此作为交易的筹码。
既然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叶轩自然不会继续在【雾隐山脉】停留,不过他也没有选择直接御剑回去,而是不急不缓的向着休息区走去。
找到诸天宝物的过程比他想像中要顺利许多,而且时间尚早,他可以放慢些脚步,也正好看看会不会遇到其他的能够引起他兴趣的变异生物。
但,或许是因为叶轩身上沾染了被他杀死的变异野猪和变异鸟群的血腥味,那些变异生物往往在嗅到了叶轩的气息后便毫不犹豫的逃跑,根本就不敢靠近。
他对此也不在意,更不打算主动的去狩猎那些弱小的变异生物。
如今只是灵气复苏之初,绝大多数变异生物的实力都很弱小,血肉中蕴含的灵气并不高;猎杀的再多,也不会改变这一事实。
倒不如让它们继续在山脉中成长,变得更加强大,血肉中蕴含更多的灵气之后,再将它们猎杀。
他对变异生物的看法和天枢局是一样的。
它们会是未来杀害诸多人类的凶兽,也是灵气复苏时代最为珍贵的资源之一。
蕴含灵气的血肉丶被灵气滋养过后的骨骼和皮毛,乃至于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有着不菲的价值。
现在杀的多了,他们未来的收获就少了。
至于灵气潮汐后这些变异生物会大规模的入侵城市,伤害人类能先无视枪械的伤害再说吧。
与其担心这些远离市区的变异生物,倒不如担忧担忧那些人类饲养的宠物是否会在变异后发生噬主的现象。
可不是什麽宠物都会像狗一样将你当做主人的;而且,即便是狗,也不是没有伤害主人的可能。
回到休息区后,林淼已经做好了一桌子的料理,浓郁的香气在空气中蔓延,即便意志坚定如叶轩,也不由得有些失神。
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个香味有些太过于浓郁了一些。
他并不是没有品尝过美味,甚至可以说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他尝过的美味并不算少,但他从未闻到过如此诱人的香气。
那香气仿佛有生命一般,钻入他的鼻腔,直击他的味蕾,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饥饿。
她前世是英语系的研究生,却在代考六级的时候穿越,莫名其妙成了相府嫡小姐,更莫名其妙与三王爷订了婚。只是那便宜捡来的未婚夫,真的是自己的良人吗?你看隔壁那个国家,都没有因为我会英文来调查我!好好好,是本王的不对,本王给爱妃赔不是哼,就罚你今晚睡书房!是夜。凌天珩你这个混蛋!怎么?我叫乔安歌,不叫书房!...
简介不就是胖吗?没关系,她减肥好了。不就是邋遢吗?没关系,真正的自己可是勤劳的很。不就是没素质吗?没关系,从前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这个做起来不难。不就是没人缘吗?没关系,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爱我,我仍然会好好的爱自己。不就是想和丈夫圆房吗?朱海眉低头目测一下起码得有一百六七十斤的自己,呃,这个好像有点难吧。新书重生逆袭之头号军婚已发布,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吗,喜欢的收藏!...
战神悟空本是万妖之王,与天神界毫无瓜葛,但数万年前,悟空战神一怒之下打上九霄云外,斩杀天神数十万,引起诸神之怒,但,即便有通天之力的如来圣佛也无法斩杀拥有金刚不坏之身的战神悟空,只能将其封印在五行山下。悟空战神心底有刻骨之仇,不甘在这封印之中神魂俱灭,于是将毕生神力灌入金箍棒之中,以金箍棒蹦碎之力破坏封印。神魂逃出生天,而后转世投胎,只等神魂觉醒重新打上九天云霄,讨要公道...
她不过是个小丫头,一朝除了奴籍,摇身一变却成了堂堂的知府千金。他是尊贵的国公府世子爷,腹黑霸道,跋扈暴戾,却谁曾想他偏偏对一个小丫头上了心,只见一面,痴想三年,几近疯魔而不忘。她本没奢望一生一世一双人,可他呢,千方百计,软磨硬泡,就是想求得她歇了为他纳妾收房的心思。那好吧,其实,一生一世一双人也不错,将就着过吧。...
我叫周封,我是最强的女生寝室门卫,我是苏杭大学最牛的学生,我也曾是华夏最强天将,我会武功,会医术,会炼丹,会调酒有很多人喜欢我,美女校长喜欢我,大小姐喜欢我,校花喜欢我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惹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