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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邋遢大叔(第2页)

“小弟弟,不如这样好了,你叫我一声姐姐,我来教你打篮球不是更好的吗?”

林小桐有意要玩高见一把,手盖在高见头上,轻揉着头发。

林兴呵斥道,“不许无礼,去,把你的爸爸叫出来。”

林小桐吐了小截舌头,掉头就跑开了。

“来,喝杯茶!”

林兴招呼高见坐下,并捧上热茶,高见受宠若惊接了下来。

林兴可客气了,“家里并没有什么准备,也就只有这点茶叶算是值钱的,你也不要介意啊。”

“怎敢了,老伯伯对我这般好,我已经很知足了。”

桌案上,布满了尽是有关篮球报纸。

高见随手拿过一张,那都是已经过去几年了,每一张报纸尽数围绕林青龙三个字做文章的。

什么未来国球第一人,什么国内无人撼动神之手,各种浮夸词语仅能在报纸上面找到的。

林兴颇为自豪,捏着茶杯,双眼抬看在报纸上,嘻笑道,“当年青龙可谓是风头无量了,各种强手,在球场上,夸张点用四个字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的。”

高见问道,“那四个字了?”

“叱咤风云!”

高见干巴着眼看着林兴,林兴从高见眼中看到了不相信,他放下杯子,两手就在报纸里头翻找着。

“看到没有,这场对战缇娜队,关键三分钟,青龙一手包办了。”

林兴手可没有停住,找到另外一报纸,“对战诺风队,他关键性的绝杀,简直就是大心脏啊。”

“还有这个,抢断上篮一条龙,用到的时间简直就是神一般的速度。”

越说越起劲了,林兴就把自己如何一手训练林青龙都详细与高见说着。

这样自傲无比的话,林兴与街坊说过可不止一次了。

听都听的街坊腻了,更严重是,前面看见林兴后面就要溜走的。

高见乐于听,林兴更是带劲。

“可惜啊,可惜我并没有一个孙子,要是有一孙子,我必定会亲手调教他成为第二个青龙的。”

林兴谈论真起劲,一蓬松头,满脸尽是络腮胡子男子走出,看他肥胖的体型,怎么看都不像是“大心脏”

之类的人物。

男子搔头道,“爸啊,你喊我出来干嘛了?我刚睡下去不久的。”

林兴起身,高见跟随起来。

“这孩子要跟你学习打篮球了。”

一说完,林青龙眯眼打量高见一通,“带钱了吗?”

高见翻出口袋,仅剩几块钱都推了出来,“我就剩这么多了,够了吗?”

“够了吗?”

林青龙嗤之以鼻,挥手道,“送客了,送客了。”

传闻林青龙并不是不教人打篮球,而是看钱多少而定的,奖励丰厚自然乐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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