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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少,小勇…小勇他快不行了,满嘴流血,现在完全昏迷不醒,脸像被汽车撞过一样,怎么办啊?”
一众纨绔也爬了起来,看似对着江朝天说话,可眼睛都不住地往薛向这边瞟,心中又惊又恐,畏缩成一团。
这群纨绔惯是欺软怕硬,眼前的这个家伙何止只是硬,简直是出手就要人命。
众纨绔不住地腹诽,我们小勇就说了句不中听的话,你也用不着杀人啊,我们哪见过这个,我们晕血。
“嚷嚷什么,昏迷了就送医院,老子又不是医生。”
江朝天也郁闷得不行,真他妈的丢份儿,在一众跟班面前简直有些抬不起头。
他真想和薛向打上一架,可一想到王勇的下场,鼓起的余勇又散了个干净,一腔火气全撒在了众纨绔身上。
“瞎诈唬什么,我下的手,他伤有多重,我心里还能没数?不过是掉了几颗牙齿罢了,拿瓶喀秋莎往他脸上浇,立时就得醒过来。”
薛向打老了架的人,对力量的把握已然妙到毫巅,又岂会脑子一热,伤人性命。
他说得平常之极,周围的人听得毛骨悚然,什么叫“不过是掉了几颗牙齿罢了”
,你说得也忒轻巧了吧,这满地零零散散可是洒了一地带血的颗粒,约莫二十多颗,恐怕勇子以后就得镶满口假牙了。
又一想,这家伙连把人打到什么程度都能控制,这,这该打过多少人啊!
众人正心中腹诽,薛向招手叫过老莫的经理:“老马,拿瓶喀秋莎过来,快点。”
老马早知道这边情况不妙,陈佛生、薛向、江朝天一伙儿都是老莫的常客,他都认识。
其中尤以江朝天恶名更彰,给他的印象最深刻,见这位爷又和谁起了龌龊,他不敢上来寻不痛快,只得把周围的食客劝到他处就餐。
这会儿,见薛向相招,老马心中咯噔一下:该不是这两位爷对上了吧,这下可糟了,这两位正是强龙对猛虎啊,我这老莫可经不起他们折腾。
尽管再三惊疑,他也只得亲自拿了酒,硬着头皮过去,到得近处,果见杯盘狼藉,血迹斑斑,更有人躺在地上,生死不知。
薛向劈手夺过酒瓶子,也不要起盖器,搓掌成刀,对准酒瓶颈端劈了下去,喀嚓,寸许长短的颈端被整齐地切落,露出一截圆润的瓶口,酒水哗啦啦飙射出来。
众人看得嘴巴大张,眼睛溜圆,无不在想:刀砍的也没这么齐整吧,这一掌砍在身上和刀有什么区别。
薛向不理会众人的表情,径直走到昏倒的王勇身边,吓得正扶着王勇的两个纨绔,赶紧退开。
薛向一把抓住失去了支撑就要倒下的王勇,哗啦啦,酒水对着已经变形的脸蛋倒了下去。
“啊!
!
!”
,一声悠长的惨叫,王勇醒了过来。
喀秋莎是斯拉夫人最爱的烈酒,倒在患处和酒精无异,自是疼痛难忍,哪里有不醒的。
薛向用喀秋莎给他洗脸却是没有恶意,一是为了把他从昏迷中唤醒,二是烈酒清洗他的伤口,以免感染。
薛向见王勇醒了过来,也不再卖好,提着他扔给了众纨绔:“送他上医院,去桥口医院,直接找王瞎子,报我的名字,王瞎子补牙的技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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