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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二妹走这么远。”
“不用到香港,就在秦阳这边。
他愿意在秦阳买房子,在这边结婚。”
杨中芳望着丈夫铁青的脸,自言自语道:“那人三十五岁,年龄稍大了一些。
我看了相片,长得还算精神,不显老相。
他在香港工作,每个月有十万人民币收入。”
十万人民币是一个庞大数字,特别是对比自己在家待岗的二百多元工资,确实是小草和大树的区别。
熊恒远满嘴苦涩,半天不说话。
杨中芳与丈夫同样是生长在红旗下的一代人,面临着同样的道德困境。
她和丈夫面面相觑了好半天,才道:“老潘让我们两家一起吃饭,去不去?到时那个人要来。
我们顺其自然吧,如果二妹和那个人对眼,那就是最好不过,不对眼,就顺其自然。”
熊恒远用手搓了搓满是皱纹的脸面,迟疑地道:“那就吃顿饭,顺其自然。”
这幢楼住的都是老邻居,互相请吃饭是常事,熊小梅也不疑有其他事情,和父亲和母亲一起到了新开火锅馆。
熊恒远穿上那件参加大女儿婚事时置办的中山装,皮鞋刷了油。
熊小梅早就习惯了父亲穿着旧工作服的样子,看着他穿起好衣服,道:“难得啊,老爸穿得这么整齐。”
杨中芳道:“莎莎妹叫吃饭,肯定是在好餐馆,我们不能丢脸。”
新餐馆装修得很现代,各种设施亮得让熊恒远和杨中芳怯手怯脚。
除了莎莎妹一家人以外,还有一个长得清瘦的中年人。
中年人五官还算端正,就是稍有些黑,又瘦,脸皮还有些坑坑洼洼。
莎莎妹特意向熊小梅介绍道:“这位是孙哥,孙俊春。”
孙俊春取出名片,每个人都递上一张。
熊恒远很少接到名片,拿到这张烫金名片以后,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见女儿将名片放在包里,也就将名片放在上衣口袋里。
饭局开始时,熊小梅很快就觉得不对味。
坐在身边的孙俊春不停地介绍自己的生意,还殷勤夹菜。
除了侯沧海以外,熊小梅无法接受其他人给自己夹菜,想起筷子上沾着口水,禁不住一阵恶心。
她放心筷子,望着孙俊春,道:“请不要给我夹菜。”
她说这句话时,恰好处于众人说话的间隙期。
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听到这句话。
孙俊春也不恼,解释道:“我是用的公筷。”
熊小梅又道:“就算有公筷,也不用给我夹菜,我不习惯。”
杨中芳刚准备打圆场,潘国英在桌上用腿踢了他,不停眨眼示意。
熊小梅注意到所有人都看向自己,这才意识到声音有点大,她突然明白了今天这顿饭的真实意义,不禁对所有人都恼怒起来。
所有人明明都知道自己正在热恋,却依然演出这一出戏。
眼前这个叫孙俊春的男人和莎莎妹男人年龄接近,肯定是在某处有妻子,但是在曾经满是国营大厂的秦阳可以正大光明找小三,父母居然默许此事。
最后一点让熊小梅心中无限酸楚,眼泪水差点就夺眶而出。
她轻轻搁下筷子,对着所有人说了一句:“我身体不舒服,先回去了。”
她在众人注视下走到了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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