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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不想围绕这个话题说下去,便打断说别的事情:“父亲,临走前你让我带你问好外祖父和外祖母,我已将话带到。
这次去大都,由表哥表妹领着,去了不少地方,难怪别人都说大都是个繁华之地,确实百闻不如一见。”
说到大都,木清礼面色一滞。
大都那个地方,他怎不知。
那不光繁华,而且人也美。
当初便是在那个地方邂逅笙歌母亲的,以前年后,他总会陪着苏瑾秋一起回娘家。
只不过自打苏瑾秋走后,他就很少去了。
物是人非,去了只会徒增伤感罢了。
半晌,木清礼叹了口气:“大都,你母亲便是在那里长大的。”
他说这话时,没有留意到陈氏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笙歌却看得一清二楚。
任何女人都容忍不了自己的丈夫心里牵挂别的女人,还是个已过世了多年的故人,这是女人最大的忌讳。
笙歌不想母亲这么快就被父亲忘记,能时时提醒,她绝对提醒着。
她继续说:“听外祖母说母亲的绣工十分了得,在大都众多小姐里也是很出众的。”
木清礼没有吭声,眼神低垂,不由的打量腰间那个泛旧的冰蓝色荷包,上面的一针一线都很细致,不是一般人可以绣出来的。
都已经破旧了,却被木清礼当宝贝似的随身佩戴。
那个荷包,便是出自苏瑾秋之手。
每每见到那个荷包,都深深的刺痛着陈雪婧的双眼。
人都走了,还留着她的东西,这让她这个天天在他身边的人,作何他想?有时候,陈氏恨不得质问木清礼,他这么做,可有顾忌到她的感受。
终究她没有这么做。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如果真这样做了,往往会适得其反,弄不好会惹了木清礼反感。
比起那些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她冷静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很快做上木家主母的位置。
哼,日子还长,她就不信赢不了一个死人。
郭氏见状,怕提起苏瑾秋又惹了儿子心里难受,忙打住这个话题:“今日你们去齐家做客,志昊那孩子可是真的回来了?”
小时候,齐志昊经常过来串门,找笙歌玩。
久而久之,郭氏对这个孩子便印象深刻。
以至于郭氏说起这个孩子,言语之间,多了些亲切。
“见着了,老夫人。
齐二公子,谈吐举止不俗,长得一表人才,出去一年,见解独到,估计这次出去收获颇多。”
陈氏笑着回道,语气里尽显赞赏。
别人的称赞,她认为正常,毕竟齐哥哥不同于一般男子,他独立,有想法,有才华……可是陈氏与齐家并不熟络,更别说平时往来了,为何听她夸齐哥哥,甚为别扭的很。
郭氏点点头,笑着说:“你们啊,别看这孩子年纪轻轻的,从小可是有想法的很。”
“老夫人说的是,比起那些整天玩乐的纨绔子弟,我看那齐家二公子就很不错。”
木笙歌一怔,这个陈雪婧一向高傲,今日句句难以对齐哥哥的满意,让她不得不纳闷,看来这一趟齐家之行,怕是不止做客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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